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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天津市水利部海河水利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发表于:2024-05-03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5月03日,根据水利部《关于贯彻落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实施意见》、《海河水利委员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水利部海河水利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13年公开招聘工作方案》,2013年海河水利
根据水利部《关于贯彻落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实施意见》、《海河水利委员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水利部海河水利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13年公开招聘工作方案》,2013年海河水利委员会(以下简称海委)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2013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毕业生(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生除外)及社会在职人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5月31日以后出生); 7、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岗位及岗位要求 招聘岗位及岗位要求详见《2013年海委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四、报名时间及方法 1、报名时间:2013年6月3日至6月9日 2、报名方法: 考生填写《水利部海委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到用人单位。各用人单位对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并通过电子邮件回复资格审查意见。同一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少于岗位招聘人数的3倍,原则上取消该岗位的招聘,用人单位电话告知考生。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请于2013年6月10日上午9:00-11:30,通过电话与各单位联系,确认是否参加考试。未进行电话确认的视为不参加考试。
3、各用人单位联系方式及联系地址: 五、资格复审 6月11日8:30-11:30,资格审查合格考生到各单位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具体地址见上表)。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 应届毕业生:学生证、身份证、就业推荐表、英语证书或成绩单、计算机证书、荣誉证书等各类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水利部海委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并粘贴1寸彩色照片;一寸彩色照片3张。 社会在职人员:工作证、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英语证书或成绩单、计算机证书、荣誉证书等各类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水利部海委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并粘贴1寸彩色照片;一寸彩色照片3张。 六、考试 1、笔试
笔试内容主要为岗位对应的专业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考试时间:6月12日上午9:00-11:00。 考试地点:资格复审时另行通知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面试时间:6月13日上午9:00开始 面试地点:资格复审时另行通知 七、体检与考察 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确定1名考生为体检、考察对象(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6月14日,各用人单位统一组织考生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八、聘用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选并进行公示。考生被聘用后,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人事关系实行人事代理。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并进行试用期满考核,考核合格者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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