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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化工设计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方案

发表于:2024-05-03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5月03日,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规定,为了弥补人员不足,确保人员素质,保证公开招聘工作顺利开展,制定公开招聘工作方案如下:一、 基本情况(一) 招聘单位:
  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规定,为了弥补人员不足,确保人员素质,保证公开招聘工作顺利开展,制定公开招聘工作方案如下:
  一、 基本情况
  (一) 招聘单位:天津市化工设计院
  (二) 招聘单位地址:天津市南开区长江道孤山路2号
  (三) 单位性质和职能:天津市化工设计院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主要业务范围为工程设计和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我院是一个以工程咨询、工程设计、工程总承包为主体的甲级设计院。自建院以来,先后完成了千余项大、中、小型工程项目,涉及产品有石油炼化、石油化工、有机化工、无机化工、精细化工、医药、食品、轻工、供热、仓储、环保等行业,以及民用建筑、公用建筑等领域,有50多项成果获国家、行业和省、市级的奖励,并取得了顺酐、炭黑两项专有技术。
  我院现有化工工艺、管道、自控、设备、公用工程、建筑、结构、概预算等专业,200多名工程技术人员,其中有38人取得了注册执业资格,形成了高、中、初级层次配置合理的专业技术队伍。在配套设施上,我们组建了千兆主干的计算机局域网络;引进和开发了工艺、管道、建筑、结构等专业软件;安装了视频会议系统。在技术质量管理上,我院建立并实施了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整合型的管理体系,并取得了三个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为我院承揽各类工程项目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二、 招聘岗位和数量
(招聘岗位下载)
  (一) 岗位名称和职责:化工工艺研发和设计。
  (二) 招聘数量:1名(见附件招聘计划表)
  三、 招聘人员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 遵守宪法和法律;
  2. 具有良好的品行;
  3. 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和技能;
  4.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 博士学位。
  四、 招聘信息发布
  根据人社局批准的招聘方案,制定招聘简章,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tj.iss.gov.cn)公布,公布时间为:2013年1月30日。
  五、 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电子邮箱(hgsjy99@126.com)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间:2月25日9:00至3月1日17:00。
  报名地点:天津市化工设计院(天津市南开区长江道孤山路2号)
  联系人:霍亚卿 电话:27459592
  根据所需岗位条件,由院人事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确认。
  六、 考核
  化工工艺岗位属专业性较强的专业技术岗位,要求报名人员具有博士学位,根据招聘博士毕业生的规定采取直接考核招聘方式。由我院组织化工工艺等相关专业总工、副总工程师、专业室主任及人事部门负责人对应聘人员专业技术能力等方面进行考核。考核时间:3月12日。
  七、 体检
  参加体检人员根据考核结果确定,在面试成绩公布后的两周内完成,体检内容和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进行,体检医院由我院上级渤海化工集团公司指定。
  八、 考察
  组成考察小组,通过面试、考核以及应聘人员单位出具的证明等对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专业水平和工作实绩进行综合全面、客观公正的考察,并据实写出考察报告。
  九、 拟聘用人员确定和公布
  经我院考核、考察确定拟聘用人员,并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十、 咨询、举报、投诉电话
  27459592(天津市化工设计院人事部)
  十一、纪律与监督
  此次公开招聘工作,全程由天津渤海化工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进行监督指导,并按照有关规定实行回避制度,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的相关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对弄虚作假,违反招聘规定的应聘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天津市化工设计院
2013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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