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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委宣传部2012年11月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发表于:2024-04-28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4月28日,天津市互联网新闻研究中心是市委宣传部所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根据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92号)和《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
天津市互联网新闻研究中心是市委宣传部所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根据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92号)和《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不含定向培养的大学本科毕业生、研究生,独立学院毕业生,各类成人教育、在职教育的毕业生,专升本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本市户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凡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受过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的;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4、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试用期内人员、被单位辞退人员、在读的应届毕业生;
5、法律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岗位、人数及具体条件
职位一,8人
负责互联网新闻宣传管理工作。28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专业不限,新闻、经济、法律等专业优先。需夜间值班,适合男性。
职位二,2人
负责计算机网络系统运维管理与开发工作。35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限计算机、软件、网络管理等相关专业,具有5年以上大中型网站计算机网络运维管理与开发工作经历的人员优先。需夜间值班,适合男性。
三、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实行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笔试委托专业考务机构组织实施,面试由市委宣传部组织实施。由市委宣传部于2011年11月中下旬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http://www.tj.lss.gov.cn)和天津人事考试网(www.tjkpzx.com)发布招聘公告,为期7个工作日。
考试报名与缴纳考试考务费均在网上进行。
报名时间:2012年12月3日8:00至12月7日18:00结束,为期5天。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缴费时间:2012年12月3日8:00至12月9日18:00结束。
每个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低于3:1。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可改报其他职位。
改报时间:2012年12月10日9:00-16:00。
四、笔试:笔试试题委托专业考务机构命制,并统一组织实施。
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笔试时间:2012年12月15日(周六)09:00~11:00。
笔试准考证下载时间:2012年12月13日8:00开始至12月15日11:00结束。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2012年12月21日,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址查询笔试成绩。
五、资格原件审核: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按照1:3比例进入面试。进入面试的考生,携带以下资料原件进行资格审查:毕业证、学位证、户口本、身份证、英语等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及下载打印的报名表。
资格原件审查不合格和规定时间未到场进行资格审查的考生取消参加面试资格,所空缺的人员从报考本职位笔试合格的考生中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六、面试:按照统一要求,进行结构化面试考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满分数为100分,设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七、体检: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面试成绩5:5的比例合成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录用职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果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职位录用计划的情况,采取增加计算面试和总成绩小数位数的方法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
因应聘者本人自动放弃或非因组织原因不参加体检等原因产生的职位空缺,从该录用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考察: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形成书面材料。
九、确定拟录用人员: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
十、公示和录用: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对拟录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审批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办理审批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政策咨询电话:83605467
网站咨询电话:23314295
监督举报电话:83606295


天津市委宣传部
2012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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