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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发表于:2024-04-29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4月29日,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沪人社专发〔2009〕45号)的要求,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第二批),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对象、岗位说明
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沪人社专发〔2009〕45号)的要求,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第二批),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岗位说明
  (一)招聘对象
  本次招聘对象应具备的基本条件为:政治素养较好,思想品德端正,敬业精神较强,身体健康,年龄在45周岁以下,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同时,还应满足招聘单位岗位需要设定的条件。
  对少数紧缺急需的专业性岗位,非沪籍考生必须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且符合上海市人才引进的条件。
  (二)招聘岗位说明
  见推荐: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人员公开招聘职位简章(第二批)
  二、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程序分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手续。
  (一)报名
  1、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考生请登录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干部学校网站(
www.shgtgx.com)点击招聘考试-网上报名,根据提示要求及步骤,如实提供有关信息。谢绝来访。
  2、实行告知承诺制。考生报名时,须按照公布的报考条件和职位要求,如实填写并提交有关信息,同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高度150至210像素内、宽度75至150像素内,大小不超过100KB)。考生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号必须一致。
  3、考生应对网上填报的个人信息材料和上传的电子照片负责,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取消报考资格并纳入个人诚信档案。
  4、每个考生只限填报一个岗位。
  5、网上报名时间为:2013年9月6日9:00至9月13日18:00。
  (二)资格审查
  1、由各招录单位对照招录职位的资格条件和专业要求,对考生提供的个人报名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方可参加笔试。
  2、考生请于9月17日至9月28日登录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干部学校网站查询资格审查情况,并下载打印准考证。
  (三)笔试
  1、笔试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能力素质。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笔试不指定复习参考书。
  2、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准时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
  3、笔试时间为:9月28日(周六)上午9:00至11:00。
  4、10月10日至10月15日,考生可登录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干部学校网站查询个人笔试成绩,并请等待招聘单位的面试通知。
  (四)面试
  1、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掌握综合知识和业务技能的程度。
  2、面试考生名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岗位招录人数的1:3比例确定(笔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及以上)。
  3、11月1日至11月10日,考生可登录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干部学校网站查询个人面试成绩,并请等待招聘单位的体检及政审通知。
  (五)体检
  按照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各岗位招聘人数以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体检统一到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国家有关标准执行。体检事宜另行通知。
  (六)考察
  根据体检结果,对拟录用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
  如经上述步骤,无合适拟录用人选,则该岗位空缺。
  (七)公示
  对拟录用人员按规定在21世纪人才网、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网站、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干部学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不少于7天。
  公示期满,对无异议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录用的人员,按规定程序报上级部门审批。公示如有异议,影响录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三、办理手续和相关待遇
  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制,拟录用人员经批准后,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达不到工作要求的予以解聘。聘用人员一经聘用,享受国家规定的有关事业单位人员待遇。
  四、联系方式
  系统技术咨询电话:32504293
  联系人:顾老师 联系电话:54253851
  监督电话:63193188-13075
   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3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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