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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奉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3年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简章

发表于:2024-04-29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4月29日,为选拔和培养一批德才兼备、素质优良的高层次人才,大力实施"人才强县"战略。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市委组织部和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
为选拔和培养一批德才兼备、素质优良的高层次人才,大力实施"人才强县"战略。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市委组织部和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报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全国公开考核招聘24名专业技术人才。
一、考核招聘原则及方式
本次考核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面试考核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考核招聘对象及条件
考核招聘对象必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取得相应学位,或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具体要求见《岗位一览表》),同时还应具备下列条件的: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具有较好履行职责所需要的较高知识水平。
(三)应届毕业生须于2013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四)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截止2013年7月5日),且身体健康。
(五)聘用后在奉节县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
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本县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未满服务期也未解除选派协议的选派大学生;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全日制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考核招聘程序
(一)报名。报名者请于2013年7月6日前填写《奉节县2013年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发送至
184722910@qq.com并附2寸电子版登记照1张。
(二)资格初审。对网上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2013年7月20日在奉节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公布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三)资格复审。2013年8月3日工作时间内在奉节县人力社保局(607室)进行资格复审,并确定面试考核人员。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有关职务任职证明、获奖证书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1份。

(四)面试考核。2013年8月4日上午8:30-17:30在奉节县人力社保局进行。
(五)体检及考察。按照拟考核招聘岗位人数,根据面试考核情况,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奉节县人力社保局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原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要求,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需求条件组织实施。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招聘单位和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疑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县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考察由奉节县人力社保局会同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对其政治思想、德才表现、业务能力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或资格复查不符合条件者,取消考核招聘资格。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的缺额,不予递补。
(六)公示
考核成绩等相关事业可登陆奉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查询。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奉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四、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县委、县政府审定后,报县人力社保局审批,按相关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关于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并按《奉节县人才引进若干优惠政策规定》和《奉节县引进人才优惠政策实施办法》的规定享受相应的优惠政策。
考核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2013年毕业生在2013年7月31日前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书的,不予聘用。
五、纪律要求
考核招聘工作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对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确保考核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严格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六、其他
本简章由奉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联系人:王开航黄宇联系电话:023-56525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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