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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大兴区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办公室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时工作人员

发表于:2024-04-28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4月28日,为了做好我区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经有关部门批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5名临时工作人员,公告如下:一、工作期限大兴区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办公室聘用的临时工作人员,以完成经济普查任务为期限,时间大约为1
为了做好我区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经有关部门批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5名临时工作人员,公告如下:

  一、工作期限

  大兴区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办公室聘用的临时工作人员,以完成经济普查任务为期限,时间大约为1年。

  二、招聘岗位

  1、新闻宣传岗位:2人。

  2、普查岗位:13人。

  三、报名条件和要求

  (一)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一定的沟通、协调能力,年龄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无家庭负担;

  (二)能够按照区普查办公室的要求,独立完成本职工作任务,在服务期内不得辞职;

  (三)能够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有关规定,对在普查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和普查对象的商业秘密履行保密义务;

  (四)报考新闻宣传岗位的人员要求具有一定的文字功底,能撰写普查工作的新闻报道,具有一定的摄影基础。

  四、报名时间与地点

  (一)报名时间:2013年6月13-14日、17-18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2:00至5:00;

  (二)报名地点:大兴区经济普查办公室(大兴区兴政街42号统计大楼103房间,建设大厦对面)。

  五、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

  (一)报名表(现场填写);

  (二)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三)户口本原件、复印件;

  (四)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

  (五)近期二寸免冠照片1张。

  六、面试及录用

  大兴区人口普查办公室在对报名人员的资料进行审核的基础上,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具体面试时间、面试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

  面试通过人员经相关科室试用(试用期2周)合格后,与大兴区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办公室签订以完成经济普查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书》,按《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

  七、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81295422、81295488

  联 系 人:解兰悦   周游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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