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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表于:2024-04-29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4月29日,北京市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是北京市环境保护局所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承担本市环境应急处置和事故调查的事务性工作。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8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专业
北京市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是北京市环境保护局所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承担本市环境应急处置和事故调查的事务性工作。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8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专业及人数 岗位名称、职责及任职要求详见《2013年北京市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情况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二)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具有相关工作经验,熟悉环境保护相关工作,能独立开展相关业务工作; (四)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学历和相关资格证书,具有较好的文字和语言表达能力; (五)年龄、学历、专业资格、工作经历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 (六)具有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档案关系在北京。 三、报名方法 (一)报名时间:2013年6月3日-6月14日。 (二)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周一至周五9:00-18:00):北京市海淀区万柳中路5号,北京市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A-103室,报名表自行下载(附件2)。 交通:地铁十号线巴沟站东南约200米(华联商厦南);公交354、534、611、996、992、运通114等巴沟南站下车。 2.邮寄:将报名材料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寄至:北京市海淀区万柳中路5号北京市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办公室,邮编为100089,并在信封正面左下角注明"公开招聘"。(以当地寄出邮戳为准) (三)报名所需材料: (1)报名表(需贴近期免冠2寸照片); (2)个人简历(学历和工作经历); (3)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复印件; (4)与岗位工作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 (5)企事业和政府部门工作人员,需提交所在单位同意参加招聘的证明原件、复印件。 注:邮寄报名者,考试前应提供相应原件,报名材料恕不退还。 四、招聘程序 (1)资格审查:北京市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将根据职位要求,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考试人员名单。 (2)组织笔试、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排名,按照招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3)体检、考察。按照考试、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选。 (4)公示、聘用。体检考察合格者,经公示后办理相应的聘用手续。 具体考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有关要求 (1)报考人员只能报考招聘岗位中的一个岗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材料,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2)如某一岗位报名考试人数未达到面试比例要求,我中心可组织另外相近岗位报名人员进行调剂,调剂后仍达不到比例要求的,根据岗位情况决定是否保留该岗位。 六、其他   请随时登录北京市环境保护局网站查询具体工作安排。 北京市环境保护局网址: http://www.bjepb.gov.cn 报考咨询电话:01082568073、01082566523 联系人:魏泽旭、王文政
北京市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 2013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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