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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民政局事业单位(北京市社会福利事务管理中心)面向社会公告

发表于:2024-04-28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4月28日,北京市民政局所属事业单位:北京市第一社会福利院、北京市第二社会福利院、北京市第三社会福利院、北京市第四社会福利院、北京市第五社会福利院、北京市儿童福利院、北京市殡葬管理处及所属西北旺公墓等8个单位,面
北京市民政局所属事业单位:北京市第一社会福利院、北京市第二社会福利院、北京市第三社会福利院、北京市第四社会福利院、北京市第五社会福利院、北京市儿童福利院、北京市殡葬管理处及所属西北旺公墓等8个单位,面向社会及2013年应届高等院校毕业生公开招考工作人员。   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一)北京市第一社会福利院为正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地处朝阳区华严北里甲2号。主要负责收养本市城区、近郊区居民中的烈属孤老、革命残废军人孤老、复退军人孤老、民政部门管理的离退休人员中的先进人物孤老以及其他有入住养老服务机构需求的老年人。   (二)北京市第二社会福利院为正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地处昌平区北七家镇八仙庄村北。主要负责收养由市属儿童福利机构转入的14周岁以上的"三无"人员中精神发育迟滞、肢残等残疾服务对象。院内建有北京市第二社会福利院附属医院。   (三)北京市第三社会福利院为正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地处昌平区沙河镇北大桥东。主要承担北京市"三无"精神病人和带精神病回乡复退军人的医疗、康复工作。院内建有北京民康医院。   (四)北京市第四社会福利院为正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地处海淀区清河三街52号。主要负责收养社会"三无"老人,提供医疗、护理、康复等服务。院内建有北京市社会福利医院(二级甲等综合医院),主要为北京市享受低保特殊群体及本系统"三无"人员提供医疗服务,同时开展社区医疗保健服务。   (五)北京市第五社会福利院正处级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地处朝阳区华严里8号。主要负责收住生活可以自理的老人,为住院老人提供生活照料、文化娱乐、医护保健等服务。北京市第五社会福利院为人事代理单位。   (六)北京市儿童福利院为正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地处海淀区清河三街52号。主要负责收养本市东城区、西城区、海淀区的3周岁以下弃婴、弃儿、6周岁以下的孤儿,并负责院内14周岁以下无就读能力孤儿的医疗、护理、养育、康复、教育工作。   (七)北京市殡葬管理处为正处级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地处石景山区路9号。主要从事殡葬经营服务。   (八)北京市西北旺公墓管理办公室为市殡葬管理处所属为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做好西北旺公墓的日常管理、维护、服务以及植树绿化和环境整治工作。   二、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按岗招聘、择优聘用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敬业精神和道德修养,品行端正;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心健康;   4.热爱社会福利事业,具有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和工作能力;   5.具有北京市非农业常住户口(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可报考北京市第一社会福利院内科医师及文秘2个岗位,且不受户口限制)。   (二)具体条件   招聘岗位具体条件详见附件。   四、招聘岗位、人数(详见附件)   五、报名方法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2013年6月3日至4日,共2天(每天8:30至17:00)。   (二)报名地点、乘车路线:   1.报考北京市第一社会福利院、第二社会福利院、第三社会福利院、第四社会福利院、第五社会福利院,北京市儿童福利院6家单位的报名地点为:朝阳区华严北里2号民建大厦802室。联系人:宫建新、赵军梅,电话:62059117。   乘车路线:乘113路、55路公交车时到祁家豁子站下车,向东50米即到;乘344路公交快车、55路、618路、695路、689路空调、909路、919路大站快车、919路慢车空调、919路支2、919路支3空调、939路、315路、658路、670路、949路、83路、670路区间车时,在祁家豁子下车沿民族园西路向东200米即到;   2.报考北京市殡葬管理处及西北旺公墓管理办公室的报名地点为:石景山区石景山路9号殡葬处组织科。联系人:钱硕、孟宪铠,电话:88255361。   乘车路线:地铁1号线八宝山站东北口出站,往东600米八宝山革命公墓院内;乘坐337、373、728、620、76路公交八宝山下车革命公墓院内。   (三)报名所需材料   请报考者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毕业院校校级就业主管部门盖章)、职称证(职业资格证)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2张近期同底1寸免冠半身彩色照片。   (四)注意事项   1.请应聘者自行到报名地点现场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准予参加笔试。   2.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3.应聘者须完整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以及证书、证件等相关材料。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已办理手续者取消聘用,应聘者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六、考试安排   1.笔试、面试、能力测试成绩采取百分制,原则上合格分数线不低于60分。   管理岗位综合成绩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两部分组成,权重为4:6。   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综合成绩由笔试、面试和能力测试三部分组成,权重为3:3:4。   2.面试:面试人选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至1:5的比例确定。   3.能力测试:以适合岗位需要的实际操作能力为考核内容。   4.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拟聘用人选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   七、政审、体检   面试结束后,对拟聘人选进行政审,体检。   八、公示、聘用   对拟聘用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    2013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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