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九龙坡区关于开展2013年大型人才引进活动公告
发表于:2024-04-28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4月28日,为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加快推进我区人才队伍建设,全面提升区内各企、事业单位干部整体素质,经研究,并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决定开展"揽八方英才,助九龙腾飞"大型人才引进活动。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招聘
为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加快推进我区人才队伍建设,全面提升区内各企、事业单位干部整体素质,经研究,并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决定开展"揽八方英才,助九龙腾飞"大型人才引进活动。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面向全国公开引进企事业人才280名。其中,紧缺急需高层次人才40名,"985"、"211"工程高等学校、教育部直属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优秀毕业生240名(事业单位招聘计划180个,区内大型企业、科研机构招聘计划60个)。
二、招聘原则
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考核的方式进行。
三、招聘对象、条件及范围
(一)招聘对象
1﹒紧缺急需高层次人才为在相关领域取得突出成就,具有较高的创新创业能力、专业技术水平或丰富的管理经验,同时获得人力社保专业机构评审或认证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高级技师任职资格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2﹒优秀大学毕业生为参加全国统一高考被录取的全日制"985"、"211"工程重点院校、教育部直属高校(不含独立学院、二级学院)2012年、2013年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教育系统限2013年应届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2﹒紧缺急需高层次人才年龄须在40周岁及以下(197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条件特别优秀的,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可适当放宽年龄条件。优秀大学毕业生年龄须在35周岁及以下(197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引进人员不受原户籍和原工作体制限制。
(三)招聘范围
凡符合条件者,均可报名应聘。
下列情形不属于招聘范围: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党籍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时,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人员;劳动教养、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机关事业单位试用期未满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13届全日制毕业生;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考点设置及报名
(一)考点设置
市外考点:分别设置在北京、上海、西安的三所定点院校,即北京大学、华东师大、西安交通大学。
市内考点:设置在九龙坡区。
(二)报名时间
1﹒网上报名时间
北京地区 12月4日之前
华东地区 12月7日之前
中西部地区 12月14日之前
重庆地区 12月21日之前
2﹒现场报名及确认时间
北京地区 12月5-6日
华东地区 12月19-20日
中西部地区 12月26-27日
重庆地区 2013年1月8-9日
具体地点将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cqhrss.gov.cn)以及重庆市九龙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jiulongpo.cqhrss.gov.cn)另行公布,请注意关注。
(三)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应聘人员可结合自身实际,采取下列两种方式之一进行报名。
1﹒网上报名
应聘者可在报名时间内,按规定将有关资料发送至邮箱14027508@qq.com进行网上报名。需提供的材料包括:《重庆市九龙坡区、高新区2013年引进急需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或《重庆市九龙坡区2013年招聘"985"、"211"高校、教育部直属高校优秀毕业生报名登记表》、本人简历、2寸电子版登记照。招聘工作组将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三个工作日内以短信方式回复应聘人员是否进入资格复审环节。
2﹒现场报名
应聘人员可在规定的现场报名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报名(所需材料及要求见"资格复审及报名确认"部分)。
(四)资格复审及报名确认
网上报名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及现场报名人员,须在现场报名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及报名确认,并须提供以下材料,且确保有关材料真实有效,否则将取消应聘资格:
1﹒紧缺急需人才
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有关职务任职资格证明、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报名表1份。
2﹒优秀大学毕业生
本人学习简历、学生证或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和学校推荐材料(需说明姓名、入学时间、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学历等考生基本情况并盖有学院或学生处公章),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需提供须获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证明。2013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学校就业部门出具的就业推荐表。
提示: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若错过前一片区报名时间可参与下一场次报名及资格复审。
五、考试考核
分紧缺急需高层次人才和优秀大学毕业生,采取不同的考试考核方式。
(一)对紧缺急需高层次人才,采取现场面谈加专业考核的方式进行。主要内容为专业知识和语言表达能力、求职动机与拟聘职位匹配性等。招聘考官组根据面谈和专业考核情况,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员。
(二)对优秀大学毕业生,采取现场综合面试考核的方式进行。考试题目分类别提前组织考官库专家按程序拟定,组成4个招聘工作小组分别组织实施。综合面试考核由考生临时抽取考题作答,考核内容为招聘岗位(学科)的相关知识(技能)和考生综合素质,分值100分,由考官现场评分,并按得分从高到低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员。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提示:事业单位由区人社局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与拟聘人员进行现场签约。企业由企业自行与拟聘人员进行签约。
六、体检
进入体检人员按规定参加体检。如进入体检人员最后一名成绩并列时,则依次以学历、职称及职(执)业资格高者优先。如仍然相同,并列进入体检;如并列进入体检人员体检均合格,则增加该岗位的招聘指标。
体检在现场招考点所在地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有关要求并结合岗位和行业的实际需求组织实施。
招聘单位和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区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或考生放弃体检资格的,其缺额根据该岗位考生考试考核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区人力社保局会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综合素养以及有无需要实行岗位任职回避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不合格或考生放弃资格的,其缺额根据该岗位考生现场考试考核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按规定体检及政审合格后,确定为拟聘人员。
八、公示
考试考核成绩等有关事宜,将在招聘现场适时公布。
事业单位的拟聘人员由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及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人员的准考证号、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毕业院校、聘用岗位、总成绩等,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
企业的拟招聘人员,可根据企业自身实际情况确定公示方式及内容。
九、聘用及管理
(一)公示期内未接到不良反映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各用人单位填写《九龙坡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报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二)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7号)和《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完善聘用手续,并按规定享受相应待遇。
(三)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不按时报到者,以及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
(四)企业招聘的人员,原则上由企业自主管理,但辞职辞退的需报区人力社保局备案。
十、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正、按岗引进、择优聘用的原则,确保引进优秀人才、急需人才。对违反政策规定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一经查实,坚决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对违纪的招聘对象取消其聘用资格。整个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的监督。
本公告由九龙坡区委组织部、九龙坡区人力社保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3-68780564、13996074052、13883101988。
一、招聘计划
本次面向全国公开引进企事业人才280名。其中,紧缺急需高层次人才40名,"985"、"211"工程高等学校、教育部直属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优秀毕业生240名(事业单位招聘计划180个,区内大型企业、科研机构招聘计划60个)。
二、招聘原则
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考核的方式进行。
三、招聘对象、条件及范围
(一)招聘对象
1﹒紧缺急需高层次人才为在相关领域取得突出成就,具有较高的创新创业能力、专业技术水平或丰富的管理经验,同时获得人力社保专业机构评审或认证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高级技师任职资格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2﹒优秀大学毕业生为参加全国统一高考被录取的全日制"985"、"211"工程重点院校、教育部直属高校(不含独立学院、二级学院)2012年、2013年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教育系统限2013年应届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2﹒紧缺急需高层次人才年龄须在40周岁及以下(197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条件特别优秀的,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可适当放宽年龄条件。优秀大学毕业生年龄须在35周岁及以下(197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引进人员不受原户籍和原工作体制限制。
(三)招聘范围
凡符合条件者,均可报名应聘。
下列情形不属于招聘范围: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党籍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时,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人员;劳动教养、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机关事业单位试用期未满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13届全日制毕业生;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考点设置及报名
(一)考点设置
市外考点:分别设置在北京、上海、西安的三所定点院校,即北京大学、华东师大、西安交通大学。
市内考点:设置在九龙坡区。
(二)报名时间
1﹒网上报名时间
北京地区 12月4日之前
华东地区 12月7日之前
中西部地区 12月14日之前
重庆地区 12月21日之前
2﹒现场报名及确认时间
北京地区 12月5-6日
华东地区 12月19-20日
中西部地区 12月26-27日
重庆地区 2013年1月8-9日
具体地点将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cqhrss.gov.cn)以及重庆市九龙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jiulongpo.cqhrss.gov.cn)另行公布,请注意关注。
(三)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应聘人员可结合自身实际,采取下列两种方式之一进行报名。
1﹒网上报名
应聘者可在报名时间内,按规定将有关资料发送至邮箱14027508@qq.com进行网上报名。需提供的材料包括:《重庆市九龙坡区、高新区2013年引进急需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或《重庆市九龙坡区2013年招聘"985"、"211"高校、教育部直属高校优秀毕业生报名登记表》、本人简历、2寸电子版登记照。招聘工作组将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三个工作日内以短信方式回复应聘人员是否进入资格复审环节。
2﹒现场报名
应聘人员可在规定的现场报名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报名(所需材料及要求见"资格复审及报名确认"部分)。
(四)资格复审及报名确认
网上报名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及现场报名人员,须在现场报名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及报名确认,并须提供以下材料,且确保有关材料真实有效,否则将取消应聘资格:
1﹒紧缺急需人才
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有关职务任职资格证明、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报名表1份。
2﹒优秀大学毕业生
本人学习简历、学生证或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和学校推荐材料(需说明姓名、入学时间、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学历等考生基本情况并盖有学院或学生处公章),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需提供须获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证明。2013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学校就业部门出具的就业推荐表。
提示: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若错过前一片区报名时间可参与下一场次报名及资格复审。
五、考试考核
分紧缺急需高层次人才和优秀大学毕业生,采取不同的考试考核方式。
(一)对紧缺急需高层次人才,采取现场面谈加专业考核的方式进行。主要内容为专业知识和语言表达能力、求职动机与拟聘职位匹配性等。招聘考官组根据面谈和专业考核情况,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员。
(二)对优秀大学毕业生,采取现场综合面试考核的方式进行。考试题目分类别提前组织考官库专家按程序拟定,组成4个招聘工作小组分别组织实施。综合面试考核由考生临时抽取考题作答,考核内容为招聘岗位(学科)的相关知识(技能)和考生综合素质,分值100分,由考官现场评分,并按得分从高到低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员。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提示:事业单位由区人社局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与拟聘人员进行现场签约。企业由企业自行与拟聘人员进行签约。
六、体检
进入体检人员按规定参加体检。如进入体检人员最后一名成绩并列时,则依次以学历、职称及职(执)业资格高者优先。如仍然相同,并列进入体检;如并列进入体检人员体检均合格,则增加该岗位的招聘指标。
体检在现场招考点所在地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有关要求并结合岗位和行业的实际需求组织实施。
招聘单位和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区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或考生放弃体检资格的,其缺额根据该岗位考生考试考核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区人力社保局会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综合素养以及有无需要实行岗位任职回避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不合格或考生放弃资格的,其缺额根据该岗位考生现场考试考核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按规定体检及政审合格后,确定为拟聘人员。
八、公示
考试考核成绩等有关事宜,将在招聘现场适时公布。
事业单位的拟聘人员由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及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人员的准考证号、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毕业院校、聘用岗位、总成绩等,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
企业的拟招聘人员,可根据企业自身实际情况确定公示方式及内容。
九、聘用及管理
(一)公示期内未接到不良反映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各用人单位填写《九龙坡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报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二)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7号)和《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完善聘用手续,并按规定享受相应待遇。
(三)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不按时报到者,以及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
(四)企业招聘的人员,原则上由企业自主管理,但辞职辞退的需报区人力社保局备案。
十、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正、按岗引进、择优聘用的原则,确保引进优秀人才、急需人才。对违反政策规定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一经查实,坚决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对违纪的招聘对象取消其聘用资格。整个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的监督。
本公告由九龙坡区委组织部、九龙坡区人力社保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3-68780564、13996074052、13883101988。
人员
招聘
资格
单位
人才
人力
考核
岗位
毕业生
工作
重庆
优秀
事业
事业单位
九龙
地区
大学
方式
时间
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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