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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交通港航业务受理中心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发表于:2024-05-02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5月02日,上海市交通港航业务受理中心是隶属于上海市交通港口局的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实施本市城市交通及港口航运(地方海事)的统一受理办理(含现场办结事项)、制证、收费、送达等工作。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
上海市交通港航业务受理中心是隶属于上海市交通港口局的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实施本市城市交通及港口航运(地方海事)的统一受理办理(含现场办结事项)、制证、收费、送达等工作。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沪人社专发(2009)4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1、国际航运资料分析,1名。 2、码头工程质量测评,1名。 3、安全保护区作业审查评估,1名。 4、市场营运信息采集,1名。 5、港口业务校核与分析评估,1名。 6、港口法规研究与效能管理,1名。 二、招聘职位说明与招聘对象条件 1、国际航运资料分析。负责核定企业从事国际海上运输经营活动的资格,针对交通部批准的业务类型,做好业务审核与上报。 2、安全保护区作业审查评估。负责评估建设单位的作业申请许可资质,测量申请安全保护区作业的范围,审查建设单位安全保护区作业施工方案。 3、码头工程质量测评。负责对上海港码头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材料类乙级、丙级和结构类乙级的等级评定,并对建设单位工程质量进行测评。 4、市场营运信息采集。定期对港口业务市场经营情况进行统计分析总结,提出业务受理调整方案,负责港口行业日常数据统计及分析。 5、港口业务校核与分析评估。负责对港口行政业务进行复核,对窗口工作进行分析评估及对新增、调整的港口业务事项进行跟踪测试。 6、港口法规研究与效能管理。负责对港口相关法规政策进行研究,对相关行政业务提供法规支持和监督,对法律文书的制定和使用情况进行审核与管理,对窗口受理情况进行分析、总结和评估。 招聘对象与条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律、经济、管理、统计或海事专业。熟练掌握计算机应用知识,具备良好心理素质和待人接物能力,具有2年以上交通港航行业管理经验者优先。35周岁以下,本市户籍。 三、招聘办法 1、报名 登陆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官方网站(www.jt.sh.cn),在首页公告栏中下载报名表,粘贴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证件照并将报名表填写完整。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请携带报名表、个人简历、学历证明、身份证、户籍证明及其他资格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至上海市交通港航业务受理中心(建国东路525号4楼)报名,每人限报考一个职位,报名时间:10月14日-20日上午9:00-下午16:00。 2、资格审查 上海市交通港航业务受理中心根据收到的报名材料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对象将会收到考试通知。 3、笔试 由上级主管部门统一组织笔试,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告知。笔试内容主要为公共基础知识、综合能力等,根据笔试分数由高到低排列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未进入面试者不发通知)。 4、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5、体检 根据笔试、面试成绩4:6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第一名者进入体检。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或用人单位提出的具体要求),组织到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 6、考察 由上海市交通港航业务受理中心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7、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21世纪人才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待遇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雅君 联系电话:51528017 监督电话: 23115165 上海市交通港航业务受理中心 2012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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