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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交通港航发展研究中心专技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发表于:2024-05-06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5月06日,上海市交通港航发展研究中心是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所属的事业单位。主要承担上海市交通港航发展研究、决策咨询、规划设计、学术交流、技术服务等社会公益服务职能。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
上海市交通港航发展研究中心是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所属的事业单位。主要承担上海市交通港航发展研究、决策咨询、规划设计、学术交流、技术服务等社会公益服务职能。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沪人社专发(2009)4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1、现代航运服务业研究,1名。
2、现代港航规划及环保研究,1名。
3、轨道交通运输项目协调与研究,1名。
4、交通运输政策研究岗位,1名。
二、招聘职位说明与招聘对象条件
1、现代航运服务业研究
职位说明:负责现代航运服务业法律与仲裁相关咨询与发展政策、措施等研究。
任职要求: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海商法、经济法、法学等相关专业。熟悉国际航运的相关规则,国内航运相关法律法规;具有航运法律与仲裁相关工作经历;具有较强的学术研究和文字编辑能力;持有国家注册类证书者优先。40周岁以下,本市户籍。
2、现代港航规划及环保研究
职位说明:从事港航规划、环保及安全研究;负责港航规划、环保政策发展等研究。
任职要求:博士研究生学历,港航规划类及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具有港航规划、环保、安全研究等相关工作经验2年以上;具有较强的港航规划及安全环保类相关项目的协调及管理能力;发表过相关专业论文;具有海外博士学位者优先;持有港航环保及安全评估类证书者优先。40周岁以下,本市户籍。
3、轨道交通运输项目协调与研究
职位说明:负责轨道交通研究项目的综合协调与管理、关键技术研究。
任职要求: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相关专业。具有轨道交通相关领域工作经验5年以上;具有轨道交通相关项目的研究经历;具有较强的项目管理与协调能力;发表过相关专业论文;工程师职称3年及以上。40周岁以下,本市户籍。
4、交通运输政策研究岗位
职位说明:负责交通发展政策、规划咨询、运营组织等研究。
任职要求: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等相关专业。熟悉交通的相关法律、法规;具有相关交通运输政策研究工作经历;具有较强的项目协调与研究能力、文字写作与口头表达能力。40周岁以下,本市户籍。
三、招聘办法
1、报名
登陆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官方网站(
www.jt.sh.cn),在首页公告栏中下载报名表,粘贴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证件照并将报名表填写完整。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请携带报名表、个人简历、学历证明、身份证、户籍证明及其他资格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至上海市交通港航发展研究中心(上海市建国东路525号310室)报名,每人限报考一个职位,报名时间:10月14日-20日上午9:00-下午16:00。
2、资格审查
上海市交通港航发展研究中心根据收到的报名材料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对象将会收到考试通知。
3、笔试
由上级主管部门统一组织笔试,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告知。笔试内容主要为公共基础知识、综合能力等,根据笔试分数由高到低排列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未进入面试者不发通知)。
4、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5、体检
根据笔试、面试成绩4:6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第一名者进入体检。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或用人单位提出的具体要求),组织到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
6、考察
由上海市交通港航发展研究中心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7、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21世纪人才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待遇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老师
电子邮箱:
HR@shjt.org.cn
联系电话:53820118*8025
监督电话:23115165

上海市交通港航发展研究中心
2012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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