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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城市交通考试中心(上海市交通港航职业资格管理事务中心)

发表于:2024-04-27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4月27日,上海市城市交通考试中心(上海市交通港航职业资格管理事务中心)是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依法履行交通运输行业从业人员考试和培训管理及综合服务职能;负责交通港航行业职业资格管理事务,开展行
上海市城市交通考试中心(上海市交通港航职业资格管理事务中心)是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依法履行交通运输行业从业人员考试和培训管理及综合服务职能;负责交通港航行业职业资格管理事务,开展行业的资格评审、技能鉴定、继续教育、交通港航职业培训、教材编审等工作。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沪人社专发(2009)4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1、财务专业岗位,2名。 2、培训管理岗位,2名。 3、业务受理岗位,2名。 二、招聘职位说明与招聘对象条件 1、财务专业岗位 职位说明:负责财务报销、库存现金保管;考试费用的收取;现金、银行会计凭证编制,现金、银行日记账的登记、核对;职工工资、奖金的发放;职工公积金、社会保险费和各类税收的解缴;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任职要求: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经济类相关专业毕业。需持有会计上岗证,熟悉会计电算化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具有中级以上会计专业技术职称者优先。35周岁以下,本市户籍。 2、培训管理岗位 职位说明:负责对行业培训机构监督检查、定期审定等管理工作;建立健全交通运输行业培训机构管理制度;负责轨道交通和停车场协管员考核管理和制证工作;牵头编写相关培训教材;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任职要求: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熟悉掌握、处理业务管理工作的相关政策、规定和具体工作要求,熟悉交通运输行业从业人员管理相关规定,具有2年以上交通运输行业管理经验者优先。35周岁以下,本市户籍。 3、业务受理岗位 职位说明:负责接待从业人员考试报名及相关咨询工作;对培训机构进行考试报名业务指导;审核从业人员报考资料,安排考试等工作;负责从业人员考试资料登记、保管、数据处理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任职要求: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熟悉掌握、处理业务管理工作的相关政策、规定和具体工作要求,熟练掌握计算机应用知识;熟悉交通运输行业从业人员管理相关规定,掌握各类业务流程,具有2年以上交通运输行业管理经验者优先。35周岁以下,本市户籍。 三、招聘办法 1、报名 登陆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官方网站(www.jt.sh.cn),在首页公告栏中下载报名表,粘贴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证件照并将报名表填写完整。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请携带报名表、个人简历、学历证明、身份证、户籍证明及其他资格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至上海市城市交通考试中心(零陵路147号409室)报名,每人限报考一个职位,报名时间:10月14日-20日上午9:00-下午16:00。 2、资格审查 上海市城市交通考试中心(上海市交通港航职业资格管理事务中心)根据收到的报名材料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对象将会收到考试通知。 3、笔试 由上级主管部门统一组织笔试,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告知。笔试内容主要为公共基础知识、综合能力等,根据笔试分数由高到低排列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未进入面试者不发通知)。 4、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5、体检 根据笔试、面试成绩4:6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第一名者进入体检。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或用人单位提出的具体要求),组织到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 6、考察 由上海市城市交通考试中心(上海市交通港航职业资格管理事务中心)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7、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21世纪人才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待遇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郭慧敏 邮箱:kszxbgs2012@163.com 联系电话:64160739 监督电话:23115165 上海市城市交通考试中心 上海市交通港航职业资格管理事务中心 2012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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