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2016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方案
发表于:2024-04-28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4月28日,天津人事考试网(http://tianjin.qcstudy.com/)快讯:为确保我市2016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顺利实施,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募对象和条件 2016年,全
天津人事考试网(http://tianjin.qcstudy.com/)快讯:为确保我市2016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顺利实施,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募对象和条件 2016年,全市继续招募高校毕业生到乡镇基层从事"三支一扶"工作,服务时间为2年。招募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市生源2015届、2016届毕业生。部分支医岗位可扩大至本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外地生源2015届、2016届本科毕业生,或本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地生源2015届、2016届专科毕业生。招募对象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 (二)学习成绩合格,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 (三)具有敬业奉献精神,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四)身体健康; (五)拟招募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宣传动员 (一)宣传口号 到农村去,到基层去,到人民最需要的地方去! (二)宣传动员 市"三支一扶"工作领导小组和协调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三支一扶'办")利用多种媒体,广泛宣传"三支一扶"工作及相关政策,深入"三支一扶"大学生重点来源高校宣讲优秀"三支一扶"大学生先进事迹,营造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良好氛围。各高校要开展有针对性的思想政治教育和就业指导教育,积极发挥导向作用,引导毕业生树立到农村去、到基层去、到人民最需要的地方去的观念。要利用校园广播台、校园网、公告栏发布招募信息,开展招募咨询,向毕业生宣传"三支一扶"工作政策和措施,切实做好动员工作。 三、组织招募 招募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具体招募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征集岗位(略) (二)公布岗位 4月24日前,市"三支一扶"办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www.tjtalents.com.cn)和各高校校园网上发布招募信息,向社会公布今年"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岗位、人数、资格条件、咨询电话等事项。 (三)报名审核 市"三支一扶"办委托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组织报名工作,报名时间为5月9日8:00至5月12日18:00。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高校毕业生通过登陆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填写报名信息。各区县"三支一扶"办负责组织对报名大学生资格条件进行审核,在收到毕业生填写的报名信息后,及时对照招募要求进行审核,并在24小时内将审核结果反馈报名学生。 (四)笔试 市"三支一扶"办委托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组织笔试,笔试时间为5月22日(星期日)上午9:00-11:30。笔试工作全市统一进行,笔试内容为毕业生基本素质测试。根据笔试结果,市"三支一扶"办分别对每个招募岗位报考学生进行排序,对无人报考的岗位和成绩合格人员较少的岗位进行调剂,按照1:3的比例(因报名人数少或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比例要求的岗位,也可按1:2或1:1的比例)确定面试名单。 (四)面试 5月29日(星期日),由市"三支一扶"办统一组织面试。市"三支一扶"办按照考生综合成绩(考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和报考岗位对考生进行排序,确定考察名单。 (六)考察 各区县"三支一扶"办按照考察名单进行考核。考察内容为考生的基本情况、综合素质和现实表现。不符合招募要求的,经市"三支一扶"办同意,区县"三支一扶"办及时通知考生。对空出的岗位按照考试成绩进行递补,形成体检名单。 (七)体检 市"三支一扶"办统一指定时间和医院(初定体检时间为6月中旬),按照全国"三支一扶"办制定的健康状况要求(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公布),按照1:1的比例对考生进行体检。对不符合要求的,及时通知考生,所缺岗位按照排序名单顺次递补。递补考生体检结束后,确定拟招募人员名单。 (八)确定人选 市"三支一扶"办对拟招募人员名单进行审核,确定招募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名单,并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向社会公布,同时上报全国"三支一扶"办备案。各区县组织"三支一扶"大学生填写《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登记表》(可从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下载)。 (九)岗前培训 市和区县"三支一扶"办分别对招募的"三支一扶"大学生进行培训。市"三支一扶"办主要培训党和国家有关基层工作,特别是农业、农村等方面的方针、政策等,时间初定在8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各区县"三支一扶"办对本区县录用的"三支一扶"大学生进行培训,内容主要是本区县基层工作,尤其是教育、农业、水利、卫生和扶贫工作的现状,拟服务单位和岗位的基本情况,以及乡镇有关业务工作等。 培训工作结束后,各区县"三支一扶"办、服务单位与"三支一扶"大学生签署《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三支一扶"工作协议》(可从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下载)。"三支一扶"大学生按照区县"三支一扶"办确定的时间报到上岗。 四、服务期间管理 对"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间的管理,坚持"谁用人,谁受益,谁负责"和培训与使用并重的原则。 (一)户档管理 "三支一扶"大学生为本市生源在本市全日制普通高校上学的,服务期间,其户籍和档案仍保留在毕业院校,免收服务费。"三支一扶"大学生为本市生源在外地全日制普通高校上学的,服务期间,其户籍转回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按规定为其办理落户手续,其档案转至服务单位所在区县人力社保局所属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统一免费保管。非天津生源天津高校毕业生,其人事档案、户口由原毕业院校免费保存;服务期满在津就业的,按接收非天津生源高校毕业生的有关规定,办理人事档案转接,户口可转至所在区县人力社保局所属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集体户;考核不合格或2年内本人申请解除协议的,按照有关规定,进入人力资源市场自主择业,由原毕业学校为其办理相关手续或回生源所在地。党团关系随本人转移。 (二)生活补贴、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在"三支一扶"岗位服务的高校毕业生,第一年按每人每月3000元标准发放工作、生活补贴,第二年按每人每月3500元标准发放工作、生活补贴,并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政策,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所需经费由市、区县财政各承担50%。 (三)日常管理 市"三支一扶"办制定有关管理规定,明确各级组织的职责,加强监督,确保"三支一扶"大学生的安全和健康。及时维护全国"三支一扶"大学生工作管理信息系统,确保数据准确。 各区县"三支一扶"办指导、协调服务单位落实"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岗位及住宿、安全、卫生等后勤保障措施,对服务单位的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区县团委择优选拔条件适宜的大学生兼任乡镇团委副书记或从事团的工作,并负责协调落实相关任职程序。 服务单位负责为"三支一扶"大学生安排工作岗位,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承担日常管理、教育和服务工作,并根据工作需要积极为"三支一扶"大学生提供业务培训机会。服务单位要随时掌握"三支一扶"大学生的出勤和工作情况,对在服务期内落实就业单位的大学生,要及时核实情况,逐级上报,经区县"三支一扶"办同意后,报市"三支一扶"办备案,自下月起,停发工作生活补贴,办理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转移手续。 (四)考核管理 服务单位负责"三支一扶"大学生的平时考核,区县"三支一扶"办负责"三支一扶"大学生的年度考核和服务期满考核工作。考核主要围绕"三支一扶"大学生的日常工作表现、服务业绩等进行。对兼任乡镇团委副书记或从事乡镇团的工作的大学生,除上述内容外,还要由区县团委会同乡镇党委对其在团的工作岗位上的表现情况进行专门考核。考核情况存入本人档案。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经市"三支一扶"办审核,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作为服务期满后享受相关优惠政策的依据。 (五)争议处理 因履行《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三支一扶"工作协议》发生争议的,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向人事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就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就业政策 认真做好服务期满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服务工作,将"三支一扶"大学生就业问题纳入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一并考虑安排。"三支一扶"大学生在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按照市委组织部、原市人事局等九部门《关于做好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三支一扶"大学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津人〔2008〕54号)和中组部、人社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开展从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52号)精神,享受就业优惠政策。考核合格,中途解除"三支一扶"工作协议或服务期满后到其他单位参加工作的,服务期可计算工龄。 六、组织领导 按照全国"三支一扶"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的统一领导和部署,由市"三支一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2016年"三支一扶"工作的总体规划、部署和指导,市"三支一扶"办负责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并组织开展招募、培训等一系列具体工作。市人力社保局发挥牵头作用,加强组织协调,与各有关部门密切合作,制定工作方案并协调方案的实施;市教委负责协调高校,开展宣传动员,组织有关招募工作,并做好服务期满的派遣工作;市财政局负责"三支一扶"财务管理工作;市教委、市农委、市水务局、市卫计委负责协调落实服务单位、岗位等工作;团市委负责确定到乡镇团委工作人选,并协助办理相关任职程序。各区县组织、人力资源、教育、财政、农业、水务、卫生计生、团委等部门也要明确各自职责,分工合作,及时解决"三支一扶"工作实施中的有关问题,确保"三支一扶"工作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16年3月31日印发 附件: 2016年天津市公开招募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 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公告 根据《天津市2016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方案》(津人社局发〔2016〕32号),2016年继续招募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到滨海新区、东丽区、西青区、津南区、北辰区、武清区、宝坻区、静海区、宁河区等9个涉农区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考生报名时间为5月9日至12日,具体招募信息可通过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www.tjtalents.com.cn)查询。 特此公告。 政策咨询电话:24236847 考务咨询电话:28013603 天津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 2016年4月25日 附件: 天津市高校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问答 一、什么是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 "三支一扶"计划是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四个基层服务项目(大学生村官计划、大学生支援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和教师特岗计划)之一。从2006年起,我市开始实施"三支一扶"计划,我市每年招募200余名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简称"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限2年,从当年的9月1日开始,至第三年的8月31日结束。 二、实施"三支一扶"计划有何重要意义? 实施"三支一扶"计划,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去、到基层去、到祖国和人民最需要的地方去建功立业,有利于培养造就经过基层实践艰苦磨炼、对人民群众怀有深厚感情的党和国家需要的多方面人才,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有利于缓解基层人才匮乏的状况,有力地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有利于帮助大学生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念,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 三、我市"三支一扶"计划由哪些部门组织实施? 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市教委、市财政局、市农委、市水务局、市卫计委、团市委组成的天津市"三支一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三支一扶"工作的总体规划、协调和指导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即市"三支一扶"办,设在市人力社保局,各涉农区县"三支一扶"办设在区县人力社保局)。 四、我市"三支一扶"大学生在服务期间享受哪些补贴?标准是多少?如何发放? 在"三支一扶"岗位服务的高校毕业生,第一年按每人每月3000元标准发放工作、生活补贴,第二年按每人每月3500元标准发放工作、生活补贴,并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政策,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五、我市"三支一扶"大学生在服务期间的户档如何管理? 在本市高校上学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在服务期间户籍和档案仍保留在毕业院校,免收服务费。 在外地高校上学的本市生源"三支一扶"大学生,在服务期户籍转回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其档案转至服务单位所在区县人才服务中心免费保管。非津生源天津高校毕业生,其人事档案、户口由原毕业院校免费保存;服务期满在津就业的,按接收非津生源高校毕业生的有关规定,办理人事档案转接,户口可转至所在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人才服务中心集体户;考核不合格或2年内本人申请解除协议的,按照有关规定,进入人力资源市场自主择业,由原毕业学校为其办理相关手续或回生源所在地。党团关系随本人转移。 六、"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间享有哪些权利? "三支一扶"大学生在服务期间享有与服务单位正式人员同等的办公条件以及免费住宿等基本生活条件;享有与服务单位正式人员同等的休假待遇;可参加服务单位组织的业务培训和交流活动;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经市"三支一扶"办审核,取得《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七、"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间承担何种义务? "三支一扶"大学生在服务期间,应按照规定时间到岗服务,服从服务单位的管理和根据工作需要进行的岗位调整;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专业规章,遵守服务单位的规章制度;爱岗敬业,尽职尽责地完成服务单位交办的工作任务;服务期间,除因不可抗力因素并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服务单位外,不得单方中止协议或擅自离岗;由于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不能继续服务的,须向服务单位提出申请并出具本市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诊断证明材料,报经市"三支一扶"办批准后,方可离开服务单位;因正常休假离开服务单位的,应与服务单位保持联系;服务期满,应参加考核,并递交工作总结;离岗前须做好相关的工作交接。 八、支医"三支一扶"大学生有何特殊政策? 从2010年起,对支医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实行以下优惠政策: (一)自2010年起,到基层医疗机构服务的医学专业"三支一扶"大学生,两年服务期的第一年为试用期,试用单位为本地区二级以上医院或医疗水平最高的乡镇卫生院。 (二)试用单位为其安排合适的岗位,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并确定年资较高、临床经验丰富的执业医师指导他们开展临床工作,提高他们的临床知识和技能。 (三)支医"三支一扶"大学生试用期间,执行"三支一扶"计划有关管理规定,享受"三支一扶"大学生的各项福利待遇。 (四)支医"三支一扶"大学生试用期满后,区县卫生行政部门应帮助他们办理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的有关手续,确保他们能够顺利参加考试,为他们到基层医疗机构独立开展临床医疗活动创造条件。 (五)支医"三支一扶"大学生试用期满后,安排到招募时报考的基层医疗机构开展支医服务。未通过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的,仍安排到招募时报考的基层医疗机构开展支医服务,区县卫生行政部门应帮助他们办理参加第二次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的有关手续。 九、"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间发生争议如何处理? 因履行《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三支一扶"工作协议》发生争议的,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向人事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就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我市"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后可享受哪些优惠政策? 我市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按照《关于做好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三支一扶"大学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津人〔2008〕54号)精神,主要优惠政策有: 一是"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单位为事业单位且有职位空缺的,可直接录用,不再执行见习期。服务期满时为本科学历的,录用后直接认定初级专业技术职称;服务期满时为专科学历的,录用1年后认定初级专业技术职称。 二是涉农区县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中,每年要拿出三分之一左右的职位,公开招聘"三支一扶"大学生。 三是"三支一扶"大学生自主创业,可按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工商部门关于鼓励、支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有关政策,享受小额贷款担保和贴息等优惠政策。 四是"三支一扶"大学生在服务期满后1年内,可作为"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计划的选聘对象,也可参加1次选调生统一招考。 五是"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后3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0分。 另外,可按照《关于开展从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52号)精神享受考录公务员的优惠政策。 十一、今年我市"三支一扶"计划的招募对象是哪些? 招募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市生源2015届、2016届毕业生。部分支医岗位可扩大至本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外地生源2015届、2016届本科毕业生,或本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地生源2015届、2016届专科毕业生。 招募对象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 (二)学习成绩合格,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 (三)具有敬业奉献精神,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四)身体健康; (五)拟招募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注:生源地概念为考取专科和本科前的户籍所在地。 十二、今年高校毕业生如何报名参加"三支一扶"计划? 4月底前,市"三支一扶"办通过各媒体向社会发布招募公告,通过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各高校校园网等媒介发布招募公告、招募简章、招募计划等。有意参加"三支一扶"工作的高校毕业生登陆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www.tjtalents.com.cn)进行网上报名。报名后,由招募区县"三支一扶"办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可参加笔试。 十三、"三支一扶"大学生招募工作程序有哪些? "三支一扶"招募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考试、面试、考察、体检等方式选拔人选。 5月9日至12日网上报名,5月22日组织笔试,5月29日组织面试,6月中旬组织考察和体检。 十四、对大学生参加"三支一扶"计划有何健康要求? 市"三支一扶"办按照全国"三支一扶"办制定的健康状况要求(可到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查询),统一指定时间和医院,统一组织对入选考生进行体检,确保考生身体素质符合基层工作的需要。具体时间地点请在面试后关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 十五、如何确定"三支一扶"大学生人选? 市"三支一扶"办对通过体检的拟招募人员进行复核,确定"三支一扶"大学生名单,向社会公布,考生下载打印并填写《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登记表》(正反面打印),做好前期填写工作。 十六、"三支一扶"大学生上岗之前需做好哪些工作? "三支一扶"大学生上岗前,需参加市和区县"三支一扶"办组织的岗前培训。市级培训预计在8月份组织,区县级培训在上岗前后,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培训内容主要是党和国家有关基层工作,特别是农业、农村等方面的方针政策及农村工作现状,往届"三支一扶"大学生的经验介绍等,使大学生了解基层的情况,熟悉基层的政策,更好地投入到基层工作中去。培训结束后,"三支一扶"大学生按照区县"三支一扶"办要求填写《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登记表》,与区县"三支一扶"办、服务单位签署《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三支一扶"工作协议》。 十七、农业户口的高校毕业生能否报名? 报考"三支一扶"计划不区分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农业户口也可以报名。但建议在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后转为非农业户口,防止在服务期满后参加正式工作时出现问题。 十八、已就业或已派遣的高校毕业生能否报名? 已就业或已派遣的高校毕业生也可报考"三支一扶"计划。 十九、考生在招募过程中应注意哪些问题? (一)网上报名时,请将奖惩情况如实填写在《报名登记表》的备注栏内。考生应注意:报名截止时间为5月12日18:00,必须在此时间点之前完成提交信息的操作,之后不能修改任何信息。 (二)《报名登记表》的要求:2016年毕业的考生加盖学校有关部门的印章;2015年毕业的考生,目前有工作单位的,加盖单位印章;无工作单位的,可加盖存档单位或所在街道、居委会的印章。 (三)考察工作由各区县"三支一扶"办负责,考察时间为体检之前,与审核《体检表》工作一并进行。考察时要提交《报名登记表》和《"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招募考察表》。进行考察时,考生一般应提交学历、奖惩等证明材料。可提前与区县"三支一扶"办联系,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同时,应携带《体检表》(下载后正反面打印),在照片上加盖区县印章。 (四)填写《报名登记表》时,外地生源的考生在"户口"栏填写入学前户籍所在地。 (五)面试时间为一天,分上午和下午两场分别进行,如考生的面试时间与其他考试时间有冲突,可拨打考务电话进行联系协调。 (六)"三支一扶"计划的招募全过程免费,不缴纳任何费用。 (七)考生在提交报名信息后,会在24小时内得到回复。考生也可主动与报名的咨询电话联系,询问审核情况。 二十、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后,是否可以中途退出? 招募到"三支一扶"岗位的大学生可以按照协议的规定中途解除"三支一扶"工作协议,不缴纳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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