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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上海市闵行区古美路街道专职财务工作人员招聘启事

发表于:2024-04-29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4月29日,为加强社区建设与管理,进一步优化社区工作人才队伍,本着"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财务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条件(一)基本要求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
为加强社区建设与管理,进一步优化社区工作人才队伍,本着"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财务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要求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社区工作,吃苦耐劳,为人正直,作风严谨,身体健康;

2、年龄在45周岁以下,具有上海市户籍,居住在古美地区优先;

3、能熟练应用计算机常用办公软件,具有一定的文字运用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二)专业要求

1、具有国家承认的会计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

2、具有国家承认的会计初级(助理会计师)及以上的专业技术职称;

3、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及会计电算化证书;

4、从事财务工作5年及以上。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1年12月31日-2012年1月10日

上午8︰30-11︰30;下午1︰00-4︰30;

(二)报名地点:古美路街道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古龙路1139号)

联系人:郑斌,联系方式:54163600-634;

(三)报名所需提供的材料

报名时应聘者须携带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相关资历(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并填写相关报名表。凡报考者所提供的情况不实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录用方式

本次招聘录用主要分三部分进行,分别为笔试、面试和政审考察。成绩合格者,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进行组织考察,并须到指定的医疗机构参加体检,经综合评定后确定最后录用人员。

四、工资待遇

一经录用,即与上海兴欣劳动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并安排在街道会计核算中心工作,薪酬面议。

古美路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

古美路街道人才服务管理所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附件:2011年古美路街道专职财务工作人员招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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