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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招聘12315热线话务受理合同制人员的公告

发表于:2024-04-27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4月27日,加强本市消费者申(投)诉举报热线接听受理工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上海市消费者申(投)诉举报中心12315热线话务受理合同制(非事业编制)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加强本市消费者申(投)诉举报热线接听受理工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上海市消费者申(投)诉举报中心12315热线话务受理合同制(非事业编制)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对象和条件 1、具有本市常住户口; 2、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和被开除、辞退、除名等记录; 4、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5、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具有较熟练的计算机操作技能和一定的语言表达及文字组织能力; 7、具有法律规定和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报名 在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网站(www.sgs.gov.cn)发布招聘公告。 1、应聘人员自行下载并填写《考生信息登记表》(见附件),以挂号信邮寄或传真的形式报名。报名时间为7月4 日至7月 11日(以邮戳或传真日期为准)。邮寄地址:徐汇区肇嘉浜路301号602室,邮编:200032,信封上注明"应聘"字样;传真电 话:34160610。 2、应聘人员根据自身情况及报考资格条件和专业要求,如实填写《考生信息登记表》。因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失实、不准确或未按报考条件报名而产生后果的,责任自负。 3、正式聘用之前恕不接待任何应聘人员来访。 三、考试时间和内容 应聘人员计算机操作和普通话考试由上海市消费者申(投)诉举报中心组织,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招聘程序 1、考试成绩和划定的分数线在考试结束后及时通知应聘人员。 2、成绩上线的应聘人员,由上海市消费者申(投)诉举报中心组织面试、体检和考察。 3、上海市消费者申(投)诉举报中心根据考试、面试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五、工资待遇 聘用者试用期为2个月,工资1680元/月,聘用者在试用期内应接受岗前培训与试用期考核,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考核合格者,由徐汇区人才中介(劳动服务)公司与其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并派遣到上海市消费者申(投)诉举报中心12315热线话务受理岗位上工作,聘用期工资为2080元/月 (含四金),不再享受其他福利、补贴等待遇。 招聘咨询电话:021-64220000×5608 特此公告。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O一一年七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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