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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职工保障互助中心公开招聘财务工作人员公告

发表于:2024-04-28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4月28日,上海市职工保障互助中心是上海市总工会直管的事业单位,成立于1995年,其工作任务是在全市职工范围内,开展补充医疗互助互济活动。 上海市职工保障互助中心根据事业发展的需要,按照《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
上海市职工保障互助中心是上海市总工会直管的事业单位,成立于1995年,其工作任务是在全市职工范围内,开展补充医疗互助互济活动。 上海市职工保障互助中心根据事业发展的需要,按照《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沪人社专发(2009)45号]精神。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工作人员,具体如下:
一、招聘职位,职数及职位要求 职位:财务(职数1人) 1、招聘职位说明 具有一定相关文件材料文字起草能力,了解掌握相关企事业会计制度,协助部门领导做好现金、银行收付等日常财务管理工作。 2、招聘要求与条件 ⑴具有本市户藉。 ⑵具有本科学历,了解熟悉保险、金融证券等行业的相关政策知识,有会计从业和证券从业资格证书,有财务工作经验。
二、招聘方式及办法 1、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信件报名方式,请将报名表、本人简历、学历证明及其他资格证书等材料复印件邮寄至西藏中路120号二楼,上海市职工保障互助中心人力资源培训部。本次招聘在"21世纪人才网"上公布,报名截止时间:2011年3月6日。 2、资格审查 上海市职工保障互助中心对应聘人员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对象将会收到考试通知,未通过审核者,不再另行通知。 3、笔试和面试 根据招聘职数,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进入笔试,按照笔试成绩进入面试。笔试内容主要为相关岗位的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提问以主考官为主,其余考官可做补充性提问。 4、身体检查 按照笔试、面试成绩综合情况,确定初步拟聘人员进入体检。 5、考察 由上海市职工保障互助中心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6、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21世纪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报上海市总工会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决定是否录用。

三、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江老师、张老师 联系电话:63601651 联系地址:西藏中路120号二楼邮政编码:200001 上海市职工保障互助中心 2011-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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