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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房山区2011年下半年(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表于:2024-04-28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4月28日,按照《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房山区部分事业单位根据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部门及岗位本次招聘共招聘19人,详见《附件》。二、招聘条件1、拥护
按照《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房山区部分事业单位根据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部门及岗位

  本次招聘共招聘19人,详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遵守公民道德规范;

  3、具有北京市常住非农业户口,且工作关系在本市;

  4、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招聘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和技能;

  6、具有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7、年龄计算方法: 40岁以下指197171日(含)以后出生,35岁以下指197671日(含)以后出生,30岁以下指198171日(含)以后出生,25岁以下指198671日(含)以后出生。

  三、报名程序

  (一)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须于201214日上午9:0015日下午4:00期间登录房山区人事考试中心网站(http://www.fsrsks.com/),进入"房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网上报名系统",填写报名信息。

  每名考生只限报考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

  报考人员请于201214日、 5日上午9:00--下午5:00登录房山区人事考试中心网站(http://www.fsrsks.com/)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已通过网上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将不能再更改各项信息。

  (二)现场资格审核

  已通过网上资格审核后的报考人员,请于16日(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其中,报考区流管办和区园林绿化局的考生到招聘单位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具体地点见报名表),报考其他单位的考生到房山区人事考试中心(良乡西路14号)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报考人员须本人持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招聘单位岗位条件中所需证件等(以上证件均需原件及复印件);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需由所在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注明本人参加工作时间及报考岗位所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

  现场资格审查通过后,报考人员须将报名表交至登记处方为本次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成功。

16日未到现场资格审查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三)打印准考证

  现场资格审核通过人员,请于2012110日登录房山区人事考试中心网站(http://www.fsrsks.com/),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安排

  (一)笔试

  笔试分为《公共基础能力测验A类》(管理岗位、专技岗位)、《公共基础能力测验B类》(工勤岗位)。本次考试无指定培训机构和参考用书。

  1.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2.查询成绩:时间另行通知,在房山区人事考试中心网站(http://www.fsrsks.com/)查询笔试成绩及相关信息。 

  (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合格线为60分。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公布综合成绩

  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合成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和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5个工作日后在房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lsb.bjfsh.gov.cn/)公布。

  五、确定拟聘用人员

  (一)考核、体检和资格复审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人选,进行考核、体检和资格复审,如有不合格者,按综合成绩顺延递补;如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情况时,以面试成绩的高低确定人选。

  (二)公示

  考核、体检和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房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lsb.bjfsh.gov.cn/)公示,公示期为7天。

  (三)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后,对无异议人员办理相关手续,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四)岗位待遇

  对被聘用人员,按照事业单位管理的相关规定,实行聘用合同制,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待遇。

  监督电话:010-89366912

房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11227

附件:房山区2011年下半年(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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