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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宝平街道公开招聘综合执法协管员的公告

发表于:2024-04-29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4月29日,天津人事考试网快讯:根据工作需要,宝平街道拟公开招聘综合执法协管员35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和岗位所需条件,采取公开招录的方式,择
  天津人事考试网快讯:根据工作需要,宝平街道拟公开招聘综合执法协管员35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和岗位所需条件,采取公开招录的方式,择优聘用。   二、招聘条件、职位、名额及相关要求   (一)招聘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品行端正、遵纪守法、热爱综执事业,无不良行为记录;   3、身体健康,服从组织分配;   4、宝坻区户籍。   (二)招聘职位、名额及要求   共四个职位,招录35人,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1、职位一:8名。要求:男性,35周岁以下(1980年8月20日及以后出生),大专及以上学历,身高1.70米以上;   2、职位二:10名。要求:男性,35周岁以下(1980年8月20日及以后出生),复员、退伍军人(高中及以上学历)或军警院校毕业生,身高1.70米以上;   3、职位三:15名。要求:男性,40周岁以下(1975年8月20日及以后出生),高中及以上学历,有一年以上城区综合执法工作经验,身高1.70米以上;   4、职位四:2名。要求:女性,35周岁以下(1980年8月20日及以后出生),大专及以上学历,有一年以上城区综合执法工作经验,身高1.60米以上。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或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3、法律规定和岗位要求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此次公开招聘执法协管员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发布信息   2016年8月17日至19日,通过宝坻政务网(网址http://www.baodi.gov.cn)平台发布、张贴通告的形式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日期:2016年8月20日至21日   具体报名时间为: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宝平街道综合执法大队一楼大厅(进京路北侧、田场立交桥东侧)   3、资格审查:符合以上招录条件的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三张到宝平街道综合执法大队进行资格审查;报考职位二的人员还需提供相关服役证明及复印件;报考职位三、职位四的人员还需提供原综合执法部门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   4、准考证发放:经审查合格的考生,8月22日上午9:00-11:30到报名处领取准考证。   (三)笔试   1、笔试时间为8月23日上午10:00-11:00,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2、公布笔试成绩。8月24日上午在宝平综执大队(报名点)张贴成绩单,公示笔试成绩、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四)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招聘职位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如达不到1:2比例,则参加笔试人员直接进入面试)。   2、进入面试的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在8月25日上午8:30,到宝平街道综合执法大队(报名处)参加面试。   3、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6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面试结束后公布成绩。   (五)体检   按照各职位招考人数与进入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名单。无正当理由未按照规定参加体检的,按自动弃权处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政审   政审由宝平街道办事处与相关职能部门共同组织实施。审核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七)录用   根据考试、政审、体检结果,确定招录人员名单。   五、工资待遇及着装   1、基本工资:录用人员执行年度天津市最低工资标准,并随年度政策调整;按照政策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缴纳"五险"。   2、绩效奖励:根据每月工作考核情况,用人单位发放绩效奖励。   3、录用人员身份为临时执法协管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间发放基本工资。试用期内,不适合本岗工作或发生重大过错的取消录用资格。   4、统一着装,由用人单位负责。   咨询电话:82680980   宝平街道办事处   2016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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