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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上海政法学院工作人员公开招聘简章

发表于:2024-04-29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4月29日,事业单位招聘网(www.qcstudy.com)快讯:上海政法学院是独立设置的全日制本科院校,坐落在风景秀丽的佘山国家旅游度假区,占地面积千余亩,被誉为"佘山脚下的花园学府"。因工作需要,根据《上海市
事业单位招聘网(www.qcstudy.com)快讯:上海政法学院是独立设置的全日制本科院校,坐落在风景秀丽的佘山国家旅游度假区,占地面积千余亩,被誉为"佘山脚下的花园学府"。因工作需要,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人才。 一、基本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资格或技能; (三)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要求及人数
序号招聘岗位专业/方向教师要求招聘人数
学历职称年龄其他
1专业教师宪法行政法博士教授45岁以下,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具有本学科深厚的学术造诣和丰富的学术资源,并在全国有一定的学术影响力;能够带领、指导和组织有关人员开展所属学科门类的学术研究。1
2专业教师民商法博士教授45周岁以下在国内法学界享有一定知名度,有海外学历者优先。1
3专业教师刑事诉讼法博士35周岁以下 1
4专业教师民事诉讼法博士35周岁以下 1
5专业教师诉讼法(非诉讼纠纷方向)博士不限35周岁以下有海外学历者优先1
6专业教师诉讼法博士教授55周岁以下在国内法学界享有一定知名度,有海外学历者优先。1
7专业教师理工科硕士 35周岁以下 环境法实验室实验员1
8专业教师俄语、法学复合专业博士 35岁以下 1
9专业教师国际经济法博士教授45周岁以下海外经历优先1
10专业教师监狱学博士教授50周岁以下在国内具有影响力1
11专业教师警体及相关专业(散打、武术、体育等)博士、优秀硕士  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有警务工作经验者优先1
12专业教师刑事侦查学博士副教授及以上优先50周岁以下副教授职称可硕士学历1
13专业教师犯罪心理学博士 35周岁以下有相关实践经历者优先1
14专业教师禁毒学或警务实践人才博士或优秀硕士 45周岁以下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海外学习背景或有警务实践经验者优先1
15专业教师审计学博士副教授及以上45周岁以下科研能力强、数理基础扎实、有实务经验优先1
16专业教师审计学博士不限35周岁以下科研能力强、数理基础扎实、有实务经验优先2
17专业教师金融工程博士不限35周岁以下科研能力强、数理基础扎实、有实务经验优先1
18专业教师财政学/税收学博士不限35周岁以下科研能力强、数理基础扎实、有实务经验优先1
19专业教师社会保障博士不限35周岁以下英语良好1
20专业教师社会工作博士不限45周岁以下英语良好1
21专业教师基础心理学博士不限不限理学博士1
22专业教师国际政治博士不限35周岁以下英语良好1
23专业教师国际政治博士副教授45周岁以下英语良好1
24专业教师文化创意产业方向博士 30-40周岁有3年以上实际工作经验,有国外学习经历1
25专业教师新闻传播学专业博士 30-40周岁有3年以上新闻工作经验、国外学习经历1
26专业教师广播电视学博士 30-40周岁有3年以上实际工作经验,有国外学习经历1
27专业教师广播电视学硕士 25-35周岁实验师2
28专业教师英语博士教授50周岁以下品行良好,专业能力强。1
29专业教师俄语博士不限50周岁以下品行良好,专业能力强,有工作经历优先。2
30专业教师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博士不限35周岁以下有出国经历的应届生优先1
31专业教师思想政治教育博士不限35周岁以下本科或硕士法律专业,网络思政研究方向的应届生优先。1
32专业教师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博士不限35周岁以下有出国经历的应届生优先1
33专业教师体育教育及运动训练硕士及以上不限40周岁以下高中或本科必须有从事过运动训练的经历,有体育法学研究成果者优先。1
34辅导员 硕士 30周岁以下中共党员;有一定的学生工作相关经验、组织协调能力和文字口头表达能力。7
35教辅人员审计干事硕士及以上  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有一定会计和审计从业工作经历。1
36教辅人员外事干事本科及以上 35周岁以下中共党员;有一定的文字功底、组织协调能力和书面与口头表达能力;有外事工作经验者优先。2
37教辅人员财务会计本科及以上  中共党员;有行业从业证书和实务经验者优先。1
38教辅人员学报编辑硕士及以上  35周岁以下法学专业,有一定的文字功底及行政工作能力。 1
备注: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16年4月30日。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 1、网上报名 请登录上海政法学院网上招聘系统(网址:http://zp.shupl.edu.cn/zpsys/),按照要求进行网上报名。 报名截止时间:2016年4月30日。 2、书面材料 网上报名完成后,请下载附件并填写"《上海政法学院应聘人员登记表》",并随同其他材料(含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务、获奖、科研成果的复印件等)一起寄到我校。寄送地址:上海市青浦区外青松公路 7989 号 人事处 景老师收; 邮编:201701。(为了保证您的邮件顺利到达,请采用顺丰快递或邮政EMS) (二)考核 1、资格审查。学校按照一定比例,在符合招聘专业、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中择优进行笔试面试。 2、笔试面试。教师岗位采取二级学院面试、学校审核的方式,辅导员岗位及其他岗位采取笔试和面试方式进行考察;笔试内容主要为相关岗位的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可采取试讲、提问答辩等多种方式进行。综合笔试面试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 3、体检。拟聘人员提交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体检证明。 4、政审。学校对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等情况进行调查,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三)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21世纪人才网和学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宜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到岗位后,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景老师 电 话:021-39225121 附件:《上海政法学院应聘人员登记表》 上海政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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