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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上半年长宁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笔试合格考生面试资格审查公告

发表于:2024-04-28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4月28日,上海人事考试网(www.qcstudy.com)快讯各位考生:2016年上半年长宁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合格考生(以下简称考生)按规定需通过岗位资格审查后,方可取得面试资格。面试时间另行通知。现将相关

上海人事考试网(www.qcstudy.com)快讯

各位考生:

2016年上半年长宁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合格考生(以下简称考生)按规定需通过岗位资格审查后,方可取得面试资格。面试时间另行通知。现将相关资格审查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范围

参加2016年上半年长宁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

二、资格审查时间

岗位资格审查工作将于2016年6月7日至8日进行,具体报考单位及岗位资格审查时间详见附件1(《2016年上半年长宁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资格审查安排表》)。

上午进行岗位资格审查的考生均需于审查当日上午8:50时到达审查点,下午进行岗位资格审查的考生均需于审查当日下午12:50时到达审查点。逾期不到的,视为放弃面试处理。

三、资格审查地点

长宁区教育学院(上海市长宁区愚园路864号,近江苏路)。附近公交线路有:地铁2、11号线(江苏路站),公交车20路(江苏路站)等。考生可事先熟悉路线,确保岗位资格审查当天准时到达。

考生应根据岗位审查安排准时到达审查点,审查通过后,考生方可取得面试资格。

四、考生须提供材料

考生进行资格审查时须提供以下材料(均需原件,并准备所需材料复印件各1份,复印件均需考生本人签名,由审查工作人员验证后当场收取):

1、本人身份证,应届毕业生还须带好学生证和学校学籍证明(或就业推荐表);

2、本市户籍人员须提供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外省市户籍非应届毕业人员,须提供户口本或相关有效户籍证明,并请携带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须在有效期内且持证一年以上);

3、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岗位不要求学位的可不携带);国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需出具国家教育部国外学历学位认定机构证明;

4、岗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证明;

5、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如会计上岗证、外语等级证书、计算机操作等级证书等;

6、由本人签字确认的报名信息表(报名信息表由考生自行下载打印),原件(无需复印)由工作人员当场收取。

注:

1、凡证件不齐,或与岗位要求不符,即取消考生面试资格;

2、应届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3、工作经历年限计算截止到2016年6月30日;

4、外省市户籍在上海高校就读的2016年应届毕业生,非上海生源的历届毕业生,户口保留在学校集体户口的,不属上海常住户口;

5、工作经历证明需提供: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记录、单位工作经历证明(需加盖单位公章)等有效工作经历证明材料之一即可。

五、考生资格审查确认须知

为确保本次岗位资格审查工作顺利进行,请每位考生在2016年6月2日18:00前发邮件至changningldj@163.com(确认邮件中请务必注明考生姓名、报考单位、岗位和岗位编号、资格审查时间、所在审查点以及是否参加资格审查),以便工作人员进行确认(我们不回复邮件,如有问题我们会主动跟考生联系,考生不必电话询问确认事宜)。逾期不确认的,视为放弃面试。

六、考生面试纪律须知

考生资格审查相关纪律要求详见附件2《长宁区2016年事业单位招考笔试合格考生岗位资格审查须知》。

如有疑问,请来电咨询。

联系电话:22070711

22050753

长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5月27日

【资格审查重要提醒】

1、事业单位岗位资格审查不收取任何费用,提醒考生谨防不法分子以任何名义收取费用的电话诈骗等。

2、《2016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及《考务问答》中若干规定的重申:

(1)本次招考报名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应对网上报名的个人信息材料和上传的电子照片真实性负责,如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填报信息不实,后果自负。

(2)本次招考规定"应届毕业生"仅仅是指将于2016年毕业于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学生。"非应届"是指除应届毕业生以外的考生,包括在职人员、待业人员等。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的考生身份均为"非应届",面试考生必须取得相应学历证书且符合岗位资格条件。

3、考生提供的学历(含学位)需真实、有效。持部队院校学历(含学位)的考生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并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1)在全国各军队院校学习,获得教育部门认可的军队院校学历证书的人员就读期间必须为现役军人,资格审核时须提供当年军人服役证;

(2)在全国各军队院校学习,获得教育部门认可的国民教育系列(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历证书的人员,当年必须参加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经省级招生部门录取。

4、考生必须符合招聘公告中所规定的报考条件且符合招考简章中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不符合条件者,一经发现,即取消面试资格。请考生务必在资格审查前认真核查是否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及其他资格条件。



附件1

2016年上半年长宁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笔试合格考生岗位资格审查安排表

一、 第一审查点安排

审查日期

主管单位

事业单位名称

岗位名称

岗位编码

6月7日上午

区房管局

区房管局二办

房屋行政管理职员

310105039003001

区房管局

区房管局三办

房屋行政管理职员

310105039004001

区房管局

区房管局五办

房屋行政管理职员

310105039012001

区房管局

区房屋土地测绘中心

房屋土地测绘职员

310105039005001

区房管局

区房管局档案信息中心

窗口接待职员

310105039002001

区规土局

区城建档案室(区规土局信息中心)

窗口接待、档案管理职员

310105005003001

区规土局

区城建档案室(区规土局信息中心)

信息技术管理 职员

310105005003002

区规土局

区地名管理事务中心

地名管理职员

310105005004001

区规土局

区规土局土地管理所(区建设用地事务所)

土地管理职员

310105005002001

周家桥街道

周桥街道城市网格化综合管理中心

综合管理工作人员

310105029003001

6月7日下午

程家桥街道

程桥街道社区党建服务中心

专职党群工作者

310105022003001

程家桥街道

程桥街道城市网格化综合管理中心

网格管理员

310105022002001

区政府

区城市网格化中心(区社会管理联动中心)

数据统计职员

310105010004001

区政府

区城市网格化中心(区社会管理联动中心)

文员

310105010004002

区府办(机管局)

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档案管理职员

310105009003001

区卫计委

华阳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药品会计

310105035019001

区卫计委

仙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行政管理

310105035012001

区卫计委

周桥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药品会计

310105035015001

区环保局

区环境监测站

环境监测职员

310105007003001

区科协

区科技馆(区技术创新服务中心)

 

310105013001001

区科协

区科技馆(区技术创新服务中心)

科技金融服务科职员

310105013001002

区委宣传部

区新闻宣传中心

记者

310105044003001

区委宣传部

区新闻宣传中心

办公室职员

310105044003002

6月8日上午

区民防办

区民防工程管理所

地下空间管理员

310105016002001

区建交委

区水政管理所(区河道管理所)

行业管理职员

310105010001001

区总工会

区工人文化宫

宣传职员

310105040001003

区总工会

区总工会职工援助服务中心

工会会员服务职员

310105040002001

区委党校

区委党校

图书管理员

310105045001001

区体育局

区青少年业余体育学校

训练竞赛管理职员

310105032003001

区体育局

区社会体育指导中心

社会体育管理职员

310105032007001

区体育局

区长宁温水游泳池(区游泳学校)

教务管理职员

310105032004001

区体育局

上海国际体操中心

物业管理职员

310105032005002

区人社局

区就业促进中心

窗口接待职员

310105019001001

区人社局

区就业促进中心

窗口接待职员

310105019001002

区人社局

区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工伤认定及劳动能力鉴定职员

310105019010001

区人社局

区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综合管理职员

310105019010002

6月8日下午

仙霞街道

仙霞街道城市网格化综合管理中心

网格员

310105027003001

仙霞街道

仙霞街道社区党建服务中心

专职党群工作者

310105027002001

区文化局

区革命文物陈列馆

文博初级职员

310105036003001

区文化局

区少年儿童图书馆

读者服务职员

310105036004001

区文化局

区文化市场管理所

文化市场
专管员

310105036006001

区文化局

长宁区图书馆

流通借阅职员

310105036002001

区文化局

长宁文化艺术中心

出纳

310105036005001

区文化局

长宁文化艺术中心

演艺管理职员

310105036005002

二、 第二审查点安排

审查日期

主管单位

事业单位名称

岗位名称

岗位编码

6月7日上午

区教育局

上海市复旦中学

化学实验员

310105011034001

区教育局

上海市复旦中学

生物实验员

310105011034002

区教育局

上海市复旦中学

教务员

310105011034003

区教育局

上海市复旦中学

财产保管员

310105011034004

区教育局

上海市第三女子初级中学

信息中心网络管理员

310105011003001

区教育局

上海市第三女子初级中学

生物实验员

310105011003002

区教育局

上海市现代职业技术学校

计算机房管理员

310105011047002

区教育局

上海市现代职业技术学校

出纳

310105011047003

区教育局

上海市现代职业技术学校

人事管理职员

310105011047004

区教育局

上海市现代职业技术学校

烹饪实训室管理员

310105011047005

区教育局

上海市延安初级中学

电教管理职员

310105011067001

区教育局

上海市延安初级中学

人事助理

310105011067002

6月7日下午

区教育局

上海市延安实验初级中学

化学、生物实验员

310105011040001

区教育局

上海市仙霞高级中学

教务管理职员

310105011042001

区教育局

上海市延安中学

教务员

310105011013002

区教育局

上海市长宁区古北路小学

出纳

310105011085001

区教育局

上海市长宁区教育局会计结算中心

会计

310105011074001

区教育局

上海市长宁区教育局基建管理站

基建项目管理员

310105011081001

区教育局

上海市长宁区童欣幼儿园

保健医生

310105011080001

区教育局

上海市长宁区业余大学(上海市长宁区社区学院)

科研员

310105011017001

区教育局

上海市长宁实验小学

出纳

310105011071001

区民政局

区第二社会福利院

护士

310105017003001

区民政局

区救助管理站

场所管理职员

310105017002001

区民政局

区老龄事业发展中心(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

社区项目管理职员

310105017005001

区民政局

区老龄事业发展中心(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

社区项目管理职员

310105017005002

区民政局

区社区服务中心(区居民经济状况核对中心)

综合帮扶管理职员

310105017008001

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程桥市容管理所

市容管理职员

310105015005001

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区废弃物管理所(区田度废弃物综合处置中心)

废弃物综合处置职员

310105015010001

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区废弃物管理所(区田度废弃物综合处置中心)

废弃物日常管理职员

310105015010002

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区绿化管理事务中心

公园管理职员

310105015003001

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区绿化管理事务中心

项目管理职员

310105015003003

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区市容管理服务中心-区市容环境质量监督和投诉中心

市容巡查、督查职员

310105015012001

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新泾镇市容管理所

市容管理职员

310105015013001

6月8日上午

区商务委

区行政服务中心(区投资服务中心)

财务管理职员

310105030001001

区商务委

区旅游事业管理中心

统计分析职员

310105014001001

区商务委

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经济管理职员

310105030002001

新泾镇

区规土局新泾镇土地管理所

土地管理
所职员

310105038001001

新泾镇

区规土局新泾镇土地管理所

土地管理
所职员

310105038001002

新泾镇

区征地劳动力事务中心

劳动力事务中心职员

310105038002001

新泾镇

新泾镇社区党建服务中心

党建服务
中心职员

310105038007001

新泾镇(区农办)

区新泾水利排灌管理站

水利排灌
站职员

310105018001001

6月8日下午

新泾镇

新泾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

事务受理服务中心职员

310105038004001

附件2

长宁区201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资格审查考生须知

一、进行岗位资格审查考生(以下简称考生)必须符合招聘公告中所规定的报考条件且符合招考简章中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必须提供规定要求的有效证件,凭证入场。若考生携带的主要资料不齐全或与岗位要求不符,招考机关有权取消考生的面试资格。

二、考生必须按规定的报到时间进入指定审查点候审。考生进入审查点后,务必保持安静,听从工作人员的安排,考生不得随意走动、交谈和大声喧哗,如无特殊情况,不得离开。

三、考生须在工作人员安排下,依次有序进行岗位资格审查,笔试合格考生需通过面试资格审核后方可取得面试资格,面试时间和地点招考机关会另行通知。

四、资格审查结束后,面试考生按规定路线离开审查点,不得在审查区域逗留。

五、在整个候审过程中,考生应服从招录机关工作人员的统一安排,如违反考试纪律,招考机关有权取消考生面试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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