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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头沟区纪委规范“以干代训”工作程序

发表于:2024-04-29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4月29日,门头沟区纪委规范"以干代训"工作程序近日,门头沟区纪委制定印发《关于推荐干部到区纪委机关参加"以干代训"的相关规定》,通过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推动系统内干部培养交流实现制度化、常态化,达到提升全区纪检

门头沟区纪委规范"以干代训"工作程序


近日,门头沟区纪委制定印发《关于推荐干部到区纪委机关参加"以干代训"的相关规定》,通过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推动系统内干部培养交流实现制度化、常态化,达到提升全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整体素质和监督执纪专业能力的目标。

为使更多的干部得到锻炼提升,《规定》明确"以干代训"的范围为区属各级专职纪检监察干部,每批次代训时间为三个月,每年进行多批次轮转。代训的形式为脱岗培训,由区纪委组织部负责开展岗前的纪律教育和相关工作制度教育,由具体代训部门负责日常监督管理,确保参训人员能够真正融入工作环境和工作角色。代训结束后,区纪委将对参训人员工作和学习情况做出鉴定,《鉴定表》经区纪委主管副书记签字确认后,由区纪委组织部和参训人员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分别存档。同时,参训人员在离岗前须签订《离岗保密协议》,承诺严格遵守保密规定,通过这一系列举措增强"以干代训"工作的严肃性、纪律性和实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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