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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石嘴山市201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公告

发表于:2024-04-28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4月28日,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201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宁人社发【2012】96号),经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批准,按照《石嘴山市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暂行办法》(石党办发〔2010〕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201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宁人社发【2012】96号),经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批准,按照《石嘴山市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暂行办法》(石党办发〔2010〕157号)规定,现将石嘴山市201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原则,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贯彻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采取面试、考核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择优聘用。 二、招聘范围 面向全国或全区公开招聘具有硕士学位以上人员(含2012年应届毕业生)或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具有国家承认的硕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三)具备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技能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聘用体检标准; (五)符合招聘岗位一览表中注明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单位、岗位、名额及资格条件 石嘴山市5个事业单位计划招聘18名高层次人才。其中: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17人,市委党校招聘1人。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名额及资格条件,请登录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站http://www.nxpta.gov.cn)、石嘴山市人事人才网站(http:// szsnews.com)查询 五、招聘方式和程序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5月2日-5月12日)、电子邮件、电话和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登记表下载)。 1、报名时间:2012年5月22日至6月9日24时 2、电子邮箱地址: 3、联系电话:0952-2012351 传真:0952-2020156 4、现场报名地点宁夏石嘴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人事综合科 5、要求:应聘人员如实填写本人信息,按要求打印报名登记表,于报名结束前将资格审核需要提交的资料一并报送宁夏石嘴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综合科 (二)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由石嘴山市人才办和石嘴山市人社局牵头,会同招聘单位共同组织实施。主要审核应聘人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应聘人员与招聘岗位的适应性、匹配性等。资格审核后,初步确定参加面试或考核人选,报石嘴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 应聘人员需提交以下资料: 1、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 2、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所需证明材料; 3、《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一式2份; 4、近期免冠同底2寸彩色照片2张; 5、在职人员除提交以上材料外,还需提交由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参加应聘的介绍信。 (三)招聘方式 1、博士学位或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直接通过考核的方式进行招聘,考核由石嘴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2、硕士学位人员,通过面试、考核的方式进行招聘,面试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管理办法》和《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手册》进行,由石嘴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3、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一般需达到1:3,达不到1:3的,可减少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特殊岗位经事业单位申请,市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领导小组同意,可适当降低面试、考核比例。 (四)体检 1、体检由石嘴山市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纪检部门对体检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2、体检须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行业有关规定执行。 3、用人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经石嘴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和招聘单位同意,可以复检,对弄虚作假者,取消应聘资格。 4、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从该岗位应聘者中依次进行递补。 5、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 (五)公示及聘用。根据面试、考核、体检情况,经石嘴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在石嘴山市新闻网、石嘴山市人事人才网上公示7天。公示期间,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资格,并在同一岗位进行依次递补;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报自治区人社厅审批。 (六)享受待遇。招聘的高层次人才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聘用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定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根据《石嘴山市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暂行办法》享受有关优惠政策。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经正式聘用后,享受石嘴山市人才引进的以下优惠政策: 1、引进人才属于国家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国家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的学术技术带头人,与此类人才相当的外籍专家,核发安家补助费50万元。 2、引进人才属于省部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享受省级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省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的学术技术带头人,核发安家补助费30万元。 3、引进人才取得硕士以上学位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核发安家补助费10万元。安家补助费分五年平均、逐年发放,未满服务期限离开的停止发放。 4、引进的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可以根据贡献情况发给技术津贴,每年不少于1万元,由用人单位列支。  5、按照《石嘴山市引进高层次人才专项编制管理暂行办法》将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纳入事业编制管理。 6、引进的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纳入我市同类别人才进行培训、使用、激励等,来我市之前获得的荣誉称号、专业技术资格和职业资格,经审核认定,享受同等待遇。 7、急需紧缺高层次归国留学人员在国外获得硕士、博士学位的留学时间与出国前在国内的工作时间和来我市工作时间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办理相关手续后视同为社会保险缴费年限。 8、引进的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配偶的工作由组织、人事部门负责妥善安置;其子女在我市可选校就读,由教育部门负责安排,所在学校不得收取国家规定以外的费用。在法定假日外每年再安排10天休假,休假、探亲往返差旅费由用人单位报销。 六、监督举报电话 宁夏石嘴山市第五纪检组 0952-2651315 政策咨询电话:宁夏石嘴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综合科0952-2012351 石嘴山市人才办 石嘴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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