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2016年酉阳第1次公开遴选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发表于:2024-04-27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4月27日,2016年第1次公开遴选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中共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委组织部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第1次公开遴选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因工作需要,按照《关于规
2016年第1次公开遴选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中共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委组织部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第1次公开遴选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因工作需要,按照《关于规范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工作的意见(修订稿)》(秀山委组〔2012〕148号)和《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调动工作细则》(秀山人事发〔2008〕16号)规定,决定面向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共22名。 一、遴选职位及名额 参公岗位4名,全额拨款事业岗位18名。具体岗位及相关资格要求见附件2。 二、遴选范围及条件 (一)报考范围 1.参公岗位限本县已登记的公务员(参公人员)报考; 2.全额拨款事业岗位限本县已登记的公务员(参公人员),财政全额拨款、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 (二)下列人员不得参加遴选 1.尚在试用期内; 2.受处分期间的; 3.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且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 4.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涉嫌犯罪正在被调查或者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在现单位工作未满2年的; 6.新录用的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服务年限未满5年(含试用期)的; 7. 2013-2015年度考核结果有基本称职、不称职(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及应参加年度考核但未参加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年龄、工作经历、现单位工作时间计算截止日期为2016年7月7日。 (四)在职教师、医务人员参加遴选的,必须在现有工作岗位工作满3年以上,且近3年年度考核获得过优秀等次或受过县委、县政府、市级部门及以上的表彰,并需教育、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五)县管领导干部报名参考需经县委组织部同意。 三、遴选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7月7日,上午9:00 --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县人力社保局7楼703会议室。 3.报名所需证件和材料:报考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县委县政府及以上表彰证书原件及加分证明材料(同时提供复印件各1份,年度考核优秀的须提供加盖鲜章的年度考核文件复印件)、由所在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相关证明(在不同单位的工作经历需要累加的,须分别出具证明)、经单位及行政主管部门签署同意报考意见的《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报名表》等资料,交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2张。每位考生限报1个岗位。 4.报名资格审查:由遴选单位负责,与报名同步进行。 5.领取准考证:考生凭本人身份证,于2016年7月15日下午2:30-5:00在县人力社保局公务员管理科(县人力社保局综合大楼512房间)领取《准考证》。考试时间、地点及考务事项见《准考证》。 (二)考试 1.笔试。遴选职位数与报名人数比例达到1:2方可开考,否则相应递减或取消遴选职位数。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试公共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内容包括公务员法、保密知识、信访条例、党纪政纪处分规定、法律基础知识、公文写作等,其中公文写作分值占公共科目总分值的70%),专业科目详见附件2,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满分均为100分。仅设置公共科目的遴选职位,笔试合格分数线为50分(不含加分);同时设置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的遴选职位,笔试合格分数线为100分(公共科目与专业科目成绩之和不得低于100分,不含加分)。 下列情况可享受加分,并纳入笔试成绩:2013年以来,凡个人年度考核每获1次优秀等次加2分;个人获县委、县政府或市级部门(不含非常设性工作机构)综合性表彰的,每次加2分(因年度考核获表彰的不重复加分);个人获省部级(不含非常设性工作机构)综合性表彰的,每次加4分;个人获中央、国务院表彰的,每次加6分。累计加分,最高不超过10分。 笔试成绩及加分情况通过秀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 2.面试。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面试人选与遴选职位2: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若进入面试最后一名的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人员均进入面试。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每个遴选职位实际参加面试的考生与遴选职位数等额时,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面试当天所在面试组所有考生的平均面试成绩方为合格。 3.成绩计算。无加试科目的职位,总成绩计算方式为:(公共科目成绩+加分)×60%+面试成绩×40%;有加试科目的职位,总成绩计算方式为:(公共科目成绩×50%+加分+专业科目成绩×50%)×60%+面试成绩×40%。 (三)考察 考察对象按笔试、面试折算后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遴选职位1:1的比例确定。若进入考察最后一名的总成绩出现并列,则依次以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实行量化评分,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综合能力、廉洁自律、日常学习工作等情况,并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遴选条件进行复查。考察总分低于80分(不含80分)的,不能进入下一遴选程序,所缺职位由报考该职位的其他考生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面试及考察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四)公示和试用 由遴选单位根据考察情况,通过张榜、网络等形式对拟遴选人员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者有反映问题经调查核实不影响调动的人员,安排到遴选单位试用两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办理正式调动手续;不合格的,退回原单位工作,所缺职位不再递补。 (五)职务确定 公务员(参公人员)参加考试遴选到事业岗位的不再保留公务员(参公人员)身份。遴选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原职务不再保留,办理正式调动手续后,根据遴选单位的职数或岗位设置情况重新确定职务。 四、纪律要求 本次公开遴选工作严格按照有关政策规定执行,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在整个遴选工作中,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报考人员在参加遴选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考试作弊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取消其遴选资格,并将有关情况进行通报,5年内不得再次参加遴选。考生无正当理由缺考(缺考的须向县委组织部、县人力社保局写请假条,请假条须由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或考试、考察及试用合格后放弃遴选的,将记入其个人信息,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遴选。 本简章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社保局负责解释。 酉阳自治县2016年第三季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有关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38人。 一、 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方针,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 招聘岗位及名额 此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138名,其中:教育事业单位77名、卫生事业单位 58 名、县气象局2名、县委党校1名,具体岗位要求详见《酉阳自治县2016年第三季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一览表》)。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统一参考《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6年上半年修订)。 三、 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凡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3、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本职工作;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聘用体检标准; 5、符合岗位招聘条件,详见《一览表》(附件1); 6、符合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要求; 7、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7 月 10日以后出生),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详见《一览表》(附件1)。 (二)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党籍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时,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本县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服务未满一年,或服务一年以上但未提供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16年应届全日制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报考人员与现工作单位(岗位)有服务期限约定或服务年限要求以及有其他报考相关限定的,从其规定。 四、 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一)报名时间:2016年7 月11日- 1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二)报名地点:酉阳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楼会议室(桃花源街道桃花源中路26号)。 (三)报名材料及相关事项:请报考者仔细阅读本简章要求,选择适合自己的岗位诚信填写《酉阳自治县2016年第三季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网上自行下载),并持本人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考岗位要求相符的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16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凭学校签章的《就业推存表》原件或经学校签章的《酉阳自治县2016年第三季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见附件3,网上下载)原件、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有工作单位的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到指定地点报名。经资格初审合格的人员,交近期1寸同底免冠登记照片3张(黑白、彩色均可),并按规定缴纳笔试考务费100元(公共科目、专业科目两科)。 报考对户口有限制的岗位的考生须在报名开始日(2016年7月11日)前取得岗位所要求的户口,现场报名资格审核时须提供户口薄。原户籍为所限户口区县的2016年高校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原户口薄或户籍证明。 本次报名不接受电话、传真、网上报名,如需委托他人报名的,在出具上述证件、资料的同时,还须出示委托人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本次招聘考生须对自己提供的资料、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准确性负责,如因资料、信息不真实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报考人员只能选择本次招聘单位中的一个岗位报名,按各报考岗位竞争,分别聘用。 (四)各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须达到1:2方可开考,未达规定比例的,相应递减拟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按四舍五入法处理),无法递减的,取消该招聘岗位。其中,紧缺人才或特殊岗位的,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后,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在征询考生同意后,可在报名结束的第2天,在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中进行调剂(只要能开考招聘1人的岗位不再调剂)。因招聘岗位取消而不能参加招聘考试的报考人员,退还其报名考务费。 (五)《准考证》领取:考生凭身份证或缴费收据于2016年7月19日上午9:00-12:00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分为公共科目笔试和专业科目测试。 1、公共科目笔试内容:卫生类岗位(不含会计岗位)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卫生类)》,其中综合基础知识占70%、卫生公共基础知识占30%;教育类岗位和党校教师岗位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教育类)》,其中综合基础知识占70%、教育公共基础知识占30%;县自然灾害预警管理办公室招聘岗位和县人民医院招聘的会计岗位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分值为100分。 2、专业科目笔试内容:所有岗位的专业科目笔试内容为《管理基础知识》,分值为100分。 笔试时间:初定2016年 7月 20日上午(具体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二)面试。根据考生的笔试总成绩,按拟招聘岗位人数与面试人数以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出现并列时,则并列进入面试。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递减后的招聘岗位人数按"实际参加面试人数×面试比例"公式计算,出现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无法递减的,考生各科笔试成绩均需达到60分以上或不低于其他岗位进入面试人员的最低笔试总成绩。全科教师岗位和幼儿教师岗位面试采取说课的方式进行,全科教师岗位说课内容为小学教学教材,幼儿教师岗位说课内容为学前教育教材;其余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 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面试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面试最后成绩在60分以下的,考官小组须写出书面报告,报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及县人力社保局备案。 若面试前,经确认因考生自动放弃出现缺额的,可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后,所有环节不再递补。 在笔试、面试环节有缺考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程序。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不按要求参加面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30%+专业科目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 成绩计算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六、体检 体检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依次按面试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专业科目笔试成绩的顺序,由高到低依次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按照《关于转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渝人发〔2005〕25号)、《关于转发〈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渝人发〔2007〕113号)、《关于转发〈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渝人社发〔2010〕49号)、《关于转发〈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特殊体检标准(试行)的通知〉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8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3〕7号)和《转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渝人社发〔2013〕193号)等政策规定执行,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需求条件组织实施,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招聘单位和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疑义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组织、编办、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对其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以及有无需要实行岗位任职回避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八、公示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考核总成绩、体检人员、拟聘用人员等有关事宜,将在酉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示,考生可登陆酉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查询。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酉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职称、所学专业、准考证号、考试总成绩、拟聘单位等。 九、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知的时间,持相关证件到指定地点报到。 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并按规定享受相应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凡签订聘用合同者,必须在酉阳服务5年以上,未满服务期的,解除人事关系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2016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16年 8月 1日前持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以及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等其他证明材料,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到。研究生学历毕业生须于2016年12 月 31日前取得学历证书。按规定时间不能出具相应证件、出具证件与招聘岗位条件不相符或逾期未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十、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直接关系到考生的切身利益,必须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严格按照简章规定执行。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和考生,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公开招聘咨询电话:023-75559076。 附件:
1.酉阳自治县2016年第三季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2.报名登记表
3.报名推荐表 2016年6月28日
1.酉阳自治县2016年第三季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2.报名登记表
3.报名推荐表 2016年6月28日
人员
岗位
单位
工作
招聘
事业
笔试
成绩
事业单位
科目
考生
工作人员
人力
考试
公务
公务员
社会
专业
职位
总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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