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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石泉县201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10月16日前

发表于:2024-04-29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4月29日,为进一步优化我县事业单位人才队伍结构,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经研究,决定为我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按照《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和《安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规
为进一步优化我县事业单位人才队伍结构,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经研究,决定为我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按照《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和《安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规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名额(55名)
1.县广播电视台5名,其中播音主持1名(女性)、记者2名、编导2名。
2.县文化艺术中心2名。
3.县广播电视网络维护中心4名。
4.县质量技术检测检验所3名;
5.县"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中心2名。
6.县人社局下属事业单位15名。
7.县财政局下属事业单位7名。
8.县法律援助中心5名。
9.镇卫生院12名,其中医师7名、护理5名。
二、招聘范围
进入县人才库,由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实行人事代理未被机关事业单位正式聘(录)用的高校毕业生和在我县服务的大学生村官。
三、招聘条件
1.拥护社会主义和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业务能力和工作能力。
3.具有国家承认的相关学历。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条件和资格(见附表)。
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3年9月30日。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因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在禁考期内的。
4.未取得报考岗位所需的毕业证书的。
5.国家有明确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采取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初聘公示、正式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印发招聘通知,同时在县电视台、县政府网站(www.shiquan.gov.cn)、县人社局网站(www.aksqrsj.gov.cn)发布公告。

(二)报名(2013年10月10日至10月16日)。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考考生持有关资料到石泉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地址:县人社局一楼,电话:6310802)报名,每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须提供《石泉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报考信息真实性承诺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www.chsi.com.cn)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以及相关资格证、人事代理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能说明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有关资料。交近期正面2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报考费100元。
大学生村官由县委组织部提供人员名册和考核结果、县招志愿者和劳动保障协理员由县人社局提供人员名册和考核结果。
(三)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县201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按公布的岗位和所需的资格条件及要求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凭本人身份证(户口薄)在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大厅领取《准考证》。
(四)笔试(2013年10月20日)。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50%。笔试结束后,按照得分情况,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专业岗位与参考人员不超过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五)面试(2013年10月26日)。面试以问答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专业知识、仪容仪表、语言表达能力等内容,面试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50%。
面试结束后,按照总成绩与计划招聘专业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考察和体检人员。总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进入考察和体检环节。
(注: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六)考察和体检。考察和体检工作由县201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考察的重点主要为应聘人员的遵纪守法情况、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和计划生育等方面的情况。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考察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初聘公示。考察和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由县201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八)聘用。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予以聘用,发放《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安排到招聘单位工作。受聘人员与聘用单位签订《陕西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合同书》(合同期限不得少于五年),填报《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审批表》报县人社局审批备案。
对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对正式聘用的人员不服从分配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得再参加今后县上组织的招聘考试。
五、本方案由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决定。


附件:石泉县201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条件 2013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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