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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丰台区卫计委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29名)

发表于:2024-04-28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4月28日,北京人事考试网快讯: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卫生系统实际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29名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
北京人事考试网快讯: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卫生系统实际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29名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具有北京市居民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在京;   (四)具有符合岗位所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五)符合岗位年龄要求,年龄计算日期截止至报名当天,即:2016年9月13日(如:35周岁以下,为1981年9月13日以后出生),详细条件见《2016年丰台区卫计委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情况表》;   (六)岗位要求的工作年限、工作经历等要求。工作年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6年9月13日;   (七)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具备应聘岗位所需其他条件。   二、报名方法   此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一)报名时间:2016年9月13日(星期二)    上午:09:00-11:30 下午:13:00-16:00   (二)报名地点:丰台区卫计委五楼会议室(丰台区丰台镇西安街三号)   (三)报名所需材料:    1、报名表(见附件,请考生自行下载打印);    2、身份证、户口本(如果考生为集体户口,需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户口本首页复印件及本人户口页)、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材料;    3、同底版2张近期1寸免冠照片(黑白彩色均可);    4、职称、执(从)业资格等符合招聘单位所需条件的其他相关材料;    5、对于要求具备一定年限相关工作经历的职位,除上述1-4项规定的材料外,考生还需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可提供北京市人力社保局网站上打印的社保对账单),以及证明有相应工作经历的《劳动合同书》。   以上证件均须提供原件。   (四)报名流程    1、填写报名表;    2、招聘单位资格审查、初审盖章;    3、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复审,复审通过人员,领取《领取准考证通知单》。   三、笔试   (一)笔试内容: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等知识。本次考试不指定参考用书。   (二)笔试时间:2016年9月18日(星期日)9:00-11:00(120分钟)   (三)地点:详见准考证。   (四)笔试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请考生在2016年10月上旬后,登录丰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lbj.bjft.gov.cn/)查询。   笔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按照每个招聘岗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低于合格线者不能进入面试,未达到1:3的岗位按成绩合格人数参加面试。   四、面试   面试工作由区卫计委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划定合格线为60分。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分别按照50%、50%的权重计入综合成绩。按照与每个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   五、确定拟聘用人选   综合成绩公示7天后组织体检及考察,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选名单在丰台区人力社保局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六、确定拟聘用人选   (一)从资格审核到体检、考察结束,考生应保证现场报名时所留电话联系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考生本人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二)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考生应对本人填写、提交的个人报名信息负责,虚假信息一经查实,考生本人承担一切后果,并同时取消本次报考或聘用资格。   (三)在职人员报考前,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拟聘用人选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考生须协助聘用单位在30天内办理完各项聘用手续。   咨询电话:63822486   监督电话:63839768(区卫计委监察科)    63258398(区人力社保局)   附件:1、2016年丰台区卫计委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情况表    2、丰台区卫计委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3、丰台区卫计委地址路线图   丰台区卫生计生委 2016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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