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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山区201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录社会工作者的公告

发表于:2024-05-01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5月01日,北京人事考试网快讯:为贯彻落实中央、北京市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有关精神和要求,加快培育专业化、职业化的社会工作者队伍,根据《北京市社区管理办法(试行)》、《北京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
北京人事考试网快讯:为贯彻落实中央、北京市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有关精神和要求,加快培育专业化、职业化的社会工作者队伍,根据《北京市社区管理办法(试行)》、《北京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结合房山区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录社会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名额 全区计划招录160人。 二、招录条件 (一)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 (二)身体健康,热心社区公益事业,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相关业务知识。 (三)30周岁以下,具有本市户口且现居住在房山区。 (四)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以上学历的应届、往届毕业生(社会工作相关专业如心理学、社会学的毕业生,可放宽至全日制专科学历)。 三、报考程序 (一)网上报名:报考人员须于2016年9月28日上午9:00至9月30日下午5:00期间登录房山区人事考试中心网站(http://www.fsrsks.com/),进入"房山区面向社会公开招录社会工作者网上报名系统",填写报名信息。 (二)打印报名表:报考人员请于2016年9月28日上午10:00至9月30日下午5:00登录房山区人事考试中心网站(http://www.fsrsks.com/)查询是否通过网上资格审核,通过审核后请按要求打印报名表。 (三)现场资格复审:已通过网上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请于2016年10月9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4:00)到房山区人事考试中心6层大教室(房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房山线苏庄站B口往西50米,房山区老年病医院东侧)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请参加资格审核的考生本人携带报名表及以下证件: 1.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正反面);   3.户口本原件、复印件;   4.提供居住地所在社区居委会出具的居住证明;   5.《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请考生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下载打印; (四)打印准考证:已通过现场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请于2016年10月20日-21日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安排 (一)笔试 笔试为《综合能力测试》,本次考试无指定培训机构和参考用书。笔试结束后,由区委社会工委(区社会办)、区人力社保局协商确定全区笔试合格线,笔试成绩1年内有效。 1.笔试时间:2016年10月22日上午9:00-11:00。 2.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成绩:通过房山区委社会工委(区社会办)网站和房山区人事考试中心网站另行公布。 (二)面试 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范围内,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 2、面试合格线为60分。 3、面试时间、地点于房山区委社会工委(区社会办)网站和房山区人事考试中心网站另行公布。 (三)公布综合成绩 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合成综合成绩。综合成绩、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5个工作日后在房山区委社会工委(区社会办)网站和房山区人事考试中心网站公布。 五、确定聘用人员 (一)考察及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按照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人选,进行考察和体检环节,如有不合格者,按综合成绩顺延递补;如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情况时,以面试成绩的高低确定人选,在房山区委社会工委(区社会办)网站和房山区人事考试中心网站公示。 (二)办理聘用手续 对无异议人员办理相关手续,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应届毕业生见习期一年。被录用人员,办理相关手续后,纳入房山区社会工作者队伍范畴管理,其待遇按照《北京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及房山区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69372419 北京市房山区委社会工作委员会 北京市房山区社会建设工作办公室 北京市房山区民政局 北京市房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房山区财政局 2016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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