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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上海市文联艺术促进中心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表于:2024-04-28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4月28日,上海市文联艺术促进中心成立于2000年,是上海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领导下的公益服务性质事业单位。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沪人社专发(2
上海市文联艺术促进中心成立于2000年,是上海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领导下的公益服务性质事业单位。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沪人社专发(2009)4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招聘部门:演出部   岗位名称:影像制作   招聘人数:1人   二、招聘岗位职责与任职要求:   岗位职责:   1、负责各类宣传片、专题片以及演出剧目(或节目)等影像视频的创意设计及制作;   2、整体协调跟进,能独立完成各类影像制作;   3、视频素材的管理、资源整合以及项目备份等工作;   4、多媒体视频内容的采集、录制、加工、转码等工作;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任职要求:   1、中共党员,30周岁(含)以下,熟悉演艺行业、热爱文艺事业,具备优秀的政治素质和良好的艺术修养;   2、影视制作相关专业本科(含)以上学历,具3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验,中级(含)以上职称。有电视台、影视机构以及重大演艺活动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3、条理清晰、善于沟通、富有创意、思维活跃,具独特思路及创意能力,以及良好的文字编辑和组稿功底,能独立完成各类影像的创意、设计及制作;   4、精通并熟练操作Edius、AE、Premiere、PS等各种后期合成剪辑软件,熟练掌握音效及音乐的后期制作,对创意、节奏、镜头的运用和组合等方面有较好把握;   5、爱岗敬业、责任心强、积极主动、吃苦耐劳,可以承受较大的工作压力以及加班出差等工作安排;   6、品行端正、自律性强,具有优秀的学习能力、良好的奉献精神和高度的团队意识。   三、招聘办法   1、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邮件报名方式,请将个人简历(需附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证件照)、学历证明及其他资格证书等材料一并发送至wlyst@163.com,邮件标题格式为:"应聘+姓名+学历+专业"。报名截止时间为2016年5月29日。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16年05月29日。   2、资格审查:   上海市文联艺术促进中心根据收到的报名邮件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对象将收到考试通知(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3、笔试:   根据岗位要求组织专业笔试。笔试主要为相关岗位的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根据笔试分数由高到低排序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未进入面试者不发通知。   4、面试:   由上海市文联艺术促进中心聘请相关专家组织专业面试,综合测试招聘岗位所必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工作技能和综合素质,并根据考试综合成绩择优录取。* 面试需带自己个人作品。   5、身体检查:   经面试确定的拟录用人员,需在指定的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组织参加体检。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体检不合格者或身体健康状况不适应岗位需求的人员,中心将不予以录用。   6、考察:   由上海市文联艺术促进中心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7、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21世纪人才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上海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资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上海市静安区延安西路238号上海市文联附楼207室   联系人:张老师   邮编:200040   电话:021-62492358   传真:021-62492358   电子邮箱:wlyst_hr@163.com   上海市文联艺术促进中心   2016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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