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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奉节县面向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大学生村官 择优招聘乡镇事业单位人员简章

发表于:2024-04-30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4月30日,为进一步优化我县事业单位人员结构,提高事业单位人才队伍整体素质,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关于开展从2013年选聘大学生村官中定向招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的通知》(渝委组〔2016〕35号)、《

为进一步优化我县事业单位人员结构,提高事业单位人才队伍整体素质,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关于开展从2013年选聘大学生村官中定向招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的通知》(渝委组〔2016〕35号)、《关于面向2016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大学生村官和"三支一扶"大学毕业生择优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167号)等规定和要求,经研究决定,现面向奉节县2016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大学生村官择优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及方式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择优招聘。

二、招聘单位和人数

本次面向奉节县2016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大学生村官择优招聘9名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截至2016年8月1日,2016年我县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间:2017年4月14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

(三)报名地点:奉节县人力社保局607办公室

联系人:姜老师

联系电话:56551505

(四)报名要求: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持本人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等。

(五)资格审查:报名时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经审查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如实、准确填写《报名登记表》(报名现场领取),交本人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2张。

(六)领取准考证:报考人员凭身份证原件领取《准考证》。

时间:2017年4月18日,下午15:00-17:00。

地点:奉节县人力社保局607办公室。

联系电话:56551505

逾期未领取《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此次考试资格。

五、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分为笔试和面试,由奉节县人力社保局组织实施。

(一)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分值100分。

2.笔试方式: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3.笔试时间:2017年4月19日,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二)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应急处理能力、语言表达能力。面试分值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三)总成绩计算方式

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各类成绩按照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总成绩和体检人员名单在奉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

六、体检

所有人员均进入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以及《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转发〈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渝人发〔2007〕113号)、《关于转发〈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渝人社发〔2010〕4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3〕7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要求,并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体检由县人力社保局组织实施。

体检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体检的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体检人员承担。招聘单位或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县人力社保局提出书面复检申请,经研究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暂行办法》的规定,对其进行综合考察。

八、选择聘用单位

考察合格者,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由考生本人依次选择招聘单位(总成绩一样时,依次按照笔试成绩、学历优先)。

九、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奉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

十、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送主管部门审核,报县人力社保局审批,并报市人力社保局备案。

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招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关于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

公开招聘人员一经聘用,须在招聘单位工作满5年方能流动;未满规定服务期者,解除人事关系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十一、招聘纪律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对招考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5年内不得参加奉节县事业单位公招考试,严格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本简章由奉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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