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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二)

发表于:2024-04-28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4月28日,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6号令)及《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的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工作需要,昌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定于2017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6号令)及《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的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工作需要,昌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定于2017年3至6月份,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

本次招聘提供岗位2个,其中专技岗位2个。详细内容见《昌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17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及资格条件(二)》(附件1)。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法、违纪行为和其它不良记录;

(二)政治素质好,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拟聘用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技能;

(五)限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在北京(不包括户口、档案保留在学校的非北京生源毕业生);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招聘工作程序

(一)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招聘单位负责岗位资格审查工作,材料不全不接受报名。

报名时间:于2017年4月13日(周四) 9:00-16:00

报名地点:昌平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昌盛路12号院乐华仕健康产业园)5号楼1层4号展位。

报名要求:请考生本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资格审查需提交的材料到现场报名。

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考生应根据招聘岗位的具体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1.网上下载并提交电子打印版《昌平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1份(详见附件2);

2.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如果考生为集体户口,还需持户口本首页复印件);

3.学历(能在教育部学信网查询到)及学位证书、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2017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需提供:①就业主管部门盖章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件;②毕业院校教务主管部门盖章已修全部课程成绩单原件和复件;

4.近期二寸彩色免冠正面照片2张;

5.其他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能够证明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条件的其他证明材料。 如大学生村官需提供人力社保局村官管理部门开据的身份证明。

(二)综合能力(专业能力)笔试

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方能参加笔试。笔试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按照从高到低顺序排名,所有岗位的笔试具体安排(时间、地点及比例等)详见昌平区住房城乡建设委网站通知。

2017年4月26日(周三),昌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组织专业技术岗位笔试工作,考试大纲及笔试具体安排请查阅昌平区住房城乡建设委网站通知。

(三)面试、实际操作

2017年5月19日(周五),昌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组织专业技术岗位的面试工作。专业技术岗位面试比例为1:5。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岗位,以笔试60分为分数线进入面试。

所有岗位具体面试安排请查阅昌平区住房城乡建设委网站。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权重

专业技术岗位: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40%、60%。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总成绩排名,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根据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昌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对人选进行考察。

2017年5月22日至6月11日,完成拟聘用人员的体检、考察工作。体检、考察不合格人员,可根据同一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所有岗位具体体检、考察安排请查阅昌平区住房城乡建设委网站。

(六)公示和办理相关手续

对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经人力社保局审核后可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档案等相关人事材料,到聘用单位办理聘用手续,不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材料者视同放弃本岗位。

2017年6月底前,昌平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完成拟聘用人员公示。

四、注意事项

(一)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报名人员须完整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以及证书、证件等相关材料。凡与报名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二)从资格审核到招聘工作结束,报名人员应保证现场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联系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本人的,后果由本人负责。

(三)每人只限报一个岗位,一人报多个岗位将取消报名资格。

(四)年龄计算。如:30岁以下是指1987年1月1日(含1月1日)以后出生的人员。

(五)原则上不提供住宿。

(六)一经聘用,根据招聘岗位及聘用等级,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相应待遇。

(七)咨询电话及网址

咨询电话(招聘单位):010-69716211

监督电话(招聘单位):010-69716507

网址:http://cpzjw.bjchp.gov.cn

附:1、《昌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17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及资格条件(二)》

2、《昌平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3、昌平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技岗位笔试大纲

4、报名展位平面图

附1:昌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17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及资格条件(二).xls
附2:昌平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附3:昌平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技岗位笔试大纲.docx
附件4:


昌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7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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