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A人才网

2013重庆市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中录用考试公务员报考指南

发表于:2024-04-27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4月27日,特别提示: 1.为了共同营造一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考试环境,便于报考人员及时、准确、顺利地报名,考出理想的成绩,敬请广大报考人员在报考前,认真阅读重庆市《2013年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中考试录用公
特别提示: 1.为了共同营造一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考试环境,便于报考人员及时、准确、顺利地报名,考出理想的成绩,敬请广大报考人员在报考前,认真阅读重庆市《2013年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中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以下简称《考录公告》)和本《报考指南》,准确理解相关政策与要求,根据个人自身情况,客观、理智选报符合条件的职位。报名时按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学历、简历等有效信息。凡资格条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 2.公务员录用考试注重测查基本能力和基本素质,请认真研读考试大纲。 3.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名义、任何形式的公务员招录考试培训班、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印制发行的考试资料、出版物、上网卡,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4.准考证是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报考人员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 5.请在报名时提交准确的联系电话,并保持畅通,以便出现面试、体检等递补情形时能够及时取得联系,不失去录取机会。 6.报考主要流程如下: (1)考生细读考录公告、职位一览表、报考指南、考试大纲等; (2)考生根据自身条件和意愿,找准符合报考条件的职位; (3)考生现场报名,区县主管部门资格审核; (4)经区县主管部门审核合格的,在所在村、社区及乡镇、街道公示7日; (5)考生网上报名、缴费、打印准考证; (6)考生参加笔试; (7)考生参加面试; (8)考生接受考察; (9)考生参加体检; (10)拟录用人员公示; (11)录用; (12)转移个人人事档案关系; (13)到录用单位报到上班。 7.重庆市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中考试录用公务员的有关信息,以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众信息网的"考试录用公务员信息 "栏公布的内容为准。《考录公告》和本《报考指南》所涉及的政策文件请在其"政策法规"栏下载学习。 第一章 报考政策规定 一、关于报考条件   1.问:今年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中考试录用公务员具体对象是哪些? 答:《考录公告》规定,本次招录对象为重庆市行政区域内现任村、社区党委(党总支、党支部)书记,村民委员会、社区居委会主任。具体招录条件为:  (1)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廉洁奉公;  (2)工作作风扎实,工作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截至2013年8月31日,担任村、社区党委(党总支、党支部)书记,村民委员会、社区居委会主任,满3年及以上(报考万州区的,需满5年及以上)。若以前曾任上述职务1年以上,中间有间断,后又担任上述职务的,可以合并计算任职年限;  (4)在网上报名开始日(2013年8月31日)前,报名人员应取得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少数民族地区(具体名单见附件2)的少数民族报名人员可放宽到高中(中专)学历(报考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的,需取得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5)年龄为18-40周岁(1972年8月31日至1995年8月31日期间出生);  (6)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职位。 报考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①在党纪政纪处分期内或者近5年内受过警告以上(不含警告)党纪政纪处分的,以及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②任职期间本村、社区发生重大责任事故并负主要责任或领导责任的;③机关(事业单位)下派(选派)到村、社区任职的;④2008年以来在公务员招录中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⑤曾经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⑥担任职务后因各种原因不在村、社区岗位工作的;⑦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 2.问:所有报考人员的任职年限要求都是满3年及以上吗? 答:不是。根据万州区实际,万州区的报考人员任职年限要求需满5年及以上。 3.问:这次对报考公务员的学历(学位)有何规定? 答:在网上报名开始日(2013年8月31日)前,报名人员应取得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少数民族地区(具体名单见《考录公告》附件2)的少数民族报名人员可放宽到高中(中专)学历。 需要注意的是,根据彭水县实际,彭水县的报考人员执行"在网上报名开始日(2013年8月31日)前,报名人员应取得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这一规定。 4.问:报考人员能否报考其他区县的职位? 答:不能。报考人员只能报考本人任职村、社区所在区县的相应职位。 5.问: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的毕业生是否可以报考? 答:在网上报名开始日(2013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的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函授)毕业生,符合职位要求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6.问:报考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时间要求是怎样的? 答: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必须在网上报名开始日(2013年8月31日)前取得。 7.问:机关(事业单位)下派(选派)到村、社区任职的或担任职务后因各种原因不在村、社区岗位工作的能否报考? 答:不能。《考录公告》规定,机关(事业单位)下派村、社区任职人员和不在岗人员不得报考。 8.问:现场报名时,报考人员需要提供哪些书面材料? 答:现场报名时需要报考人员提供个人书面报名申请,乡镇(街道)党(工)委推荐材料,任职文件(当选证书)、身份证、毕业(学位)证及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9.问:是否只有通过现场报名审查资格才能进行网上报名? 答:是的。各区县组织、人力社保部门进行资格初步审查合格后,并对拟同意报名的人员在所在乡镇(街道)、村、社区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日,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报考的,可进行网上报名,参加考试。对于公示有异议但在网上报名开始日(2013 年8月31日)之前尚未查清事实的,可进行网上报名等程序,但一经查实影响报考的,则在相应环节取消报考资格。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报考条件,结合自身实际,诚信报考。 10.问:如何理解"18-40周岁"这一条件? 答:这个条件是指1972年8月31日至1995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人员。 二、关于报考时间、方式和步骤、报考职位、考试考务费用 11.问:这次报考公务员何时进行?怎样报考? 答:本次考试采取现场报名审查资格和网上报名的形式同时进行。2013年8 月19 日至20 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到所在区县现场报名;2013年8 月31日9:00至9月1日24:00期间进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应具体注意以下几点: (1)现场报名前,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录相关文件,确定本人符合报考条件,并准备好个人书面报名申请,乡镇(街道)党(工)委推荐材料,任职文件(当选证书)、身份证、毕业(学位)证及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网上报名时应准备好符合要求的电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和已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 (2)考试报名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报名时填写的所有资料必须真实、全面、准确,应对网上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主要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信息填报不实或因填写错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3)报考人员应慎重报考,按时缴纳费用,需经缴费确认,方可视为报名成功,否则视为放弃报名;若因本人原因不能参考,不予办理退考。 (4)报考人员不得以他人身份进行报名,否则由此引起的纠纷,由报考人员承担全部责任。 (图24) 13.问:各招录环节的具体时间是怎么安排的? 答:按《考录公告》规定,各招录环节的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现场报名2013年8月19日至20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 网上报名2013年8月31日9:00至9月1日24:00; 网上缴费 2013年9月5日24:00前; 打印准考证 2013年9月15日9:00至9月20 日24:00 笔试 2013年 9月21 日 笔试成绩公布时间2013年10月16日 面试时间2013年10月20日 考察具体时间由各区县公务员主管部门自定 体检具体时间由各区县公务员主管部门自定 公示具体时间由各区县公务员主管部门自定 录用及报到具体时间请咨询各区县人力社保局 14.问:报考人员可以报考几个职位? 答:所有职位中,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考。 15.问:考试考务费用是多少? 答:笔试考务费用按照渝人价〔2006〕144号文件规定,公务员笔试考务费为每人每科50元;面试的具体收费以当地财政、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为依据。 16.问:哪些人员可以减免考试考务费用? 答: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减免考试考务费用。 三、关于职位资格初审 17.问:职位资格初审工作由谁负责? 答: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的职位资格初审工作由各招录的区县人力社保局具体负责。 18.问:对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有疑问的,如何咨询? 答:对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请直接与各招录的区县人力社保局,咨询电话可通过《职位一览表》或者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众信息网"考试录用公务员信息"栏中查询。 序号 招录地区 (部门) 复审报名资格的地点及门牌号 咨询电话 1 万州区 万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万州区政府大楼408室) 58258098 2 黔江区 黔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黔江区城西七路49号515室) 79221619 3 涪陵区 涪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涪陵区兴华中路46号区人力社保局1号楼413室) 72232700 4 渝中区 渝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渝中区和平路211号9栋301室) 63765280 5 大渡口区 大渡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大渡口区文体路126号区行政中心313室) 68912151 6 江北区 江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江北区金港新区16号12楼1213房间) 67757315 7 沙坪坝区 沙坪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沙坪坝区政府大楼2楼) 65368202 8 南岸区 南岸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岸区南城大道25号208室) 62988023 9 北碚区 北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北碚区城南海宇大厦五楼514号) 68866054 10 渝北区 渝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渝北区双龙大道163号313室) 67816865 11 巴南区 巴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巴南区龙洲湾龙海大道6号区政府行政中心1号楼1706室) 66215428 12 长寿区 长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长寿区行政中心北楼412室) 40259961 13 江津区 江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江津区几江街道小西门大有正街1号2楼) 47530416 14 合川区 合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合川区南津街江城大道236号五楼522室) 42756680 15 永川区 永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永川区人民西路369号529室) 49822420 16 南川区 南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川区金山大道31号6楼会议室) 71420469 17 綦江区 綦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綦江区文龙街道九龙大道24号) 48671698 18 大足区 大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大足区棠香街道办事处五星大道433号106室) 43767538 19 潼南县 潼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潼南县桂林街道办事处金佛大道41号劳动保障大楼6楼) 44558997 20 铜梁县 铜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铜梁县巴川镇北环路61号原老计生委2楼) 45640258 21 荣昌县 荣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荣昌县昌州大道昌州中段路75号) 46773431 22 璧山县 璧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璧山县东林大道48号103室) 41407799 23 梁平县 梁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梁平县梁山街道暗桥街50号459室) 53224015 24 丰都县 丰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丰都县第二行政大楼1008室) 70605626 25 垫江县 垫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垫江县桂溪镇月阳路劳动小区305房间) 74685033 26 武隆县 武隆县人才交流中心 (武隆县巷口镇芙蓉西路24号) 77725036 27 忠县 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忠县忠州镇乐天支路1号附6号215房间) 54232216 28 开县 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开县汉丰街道月潭街22-1号) 52218882 52218661 29 云阳县 云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云阳县双江街道杏花路60号) 55128411 30 奉节县 奉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奉节县永安镇诗仙西路195号702室) 56557098 31 巫山县 巫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巫山县广东中路教委大楼2楼) 57692621 32 巫溪县 巫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巫溪县人力社保办公大楼五楼) 51527870 33 石柱县 石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石柱县南宾镇秦良玉广场工商银行5楼) 73339406 34 秀山县 秀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秀山县渝秀大道凤凰佳苑商住楼3号512室) 76672107 35 酉阳县 酉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酉阳县桃花源镇桃花源中路26号) 75552317 36 彭水县 彭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彭水县人力社保局大楼805室) 78495260 37 北部新区 重庆北部新区管委会 (北部新区金渝大道66号411室) 67463617 38 万盛经开区 万盛经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万盛经开区新田路27号三楼) 48263201 四、关于笔试 19.问:笔试包括哪些内容? 答:笔试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所有报考人员均要参加这两科考试。考试范围和题型,请参阅《重庆市2013年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中考试录用公务员考试大纲》,所有科目均不指定考试用书。 20.问:什么时间进行笔试? 答:笔试的时间为2013年9 月21 日。其中,上午9:00-11:00进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考试,下午14:00-16:30进行《申论》考试。 五、关于面试 21.问:如何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答:笔试成绩公布后,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将根据《考录公告》公布的比例,从通过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按照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职位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 22.问:如何查询是否进入面试? 答:2013年10月16日,各职位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将与笔试成绩同步公布。报考人员可以在查询笔试成绩时得知是否进入下一环节。 23.问:什么时间进行面试? 答:2013年10月20日举行面试,具体面试时间及地点等安排请报考人员留意重庆市公务员局公众信息网(http:∕∕gongwuyuan.cqhrss.gov.cn/u/gongwuyuan/)"考试录用"栏发布2013年10月16日发布的相关公告。 24.问:考察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答:考察内容主要是德、能、勤、绩、廉,考察结果量化计分,满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由各区县按照《重庆市从优秀村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量化考察实施办法(试行)》(渝人社发〔2009〕168号)实施。各区县在量化考察时,应做到组织人事、监察、民政、公安、计生等部门的信息互通共享,并按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考察和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方能进入体检。 经考察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经市公务员局核准,可在报考同一单位同一职位笔试成绩合格人选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关于体检 25.问:如何确定体检的人选? 答:体检人选按报考同一区县同一职位考生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笔试成绩÷2×50%+面试成绩×35%+考察得分×15%,各分项得分按比例计算后以实际得数计入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不采用四舍五入法)从高到低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最后一名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时,依次按考察得分、面试成绩、笔试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若笔试成绩相同的,则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低依次确定。体检合格者列为拟录用公示人选。 26.问:体检由谁负责组织实施? 答:体检由各招录的区县人力社保局负责组织实施。 27.问:体检依据什么标准进行? 答:体检按照《关于转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渝人发〔2005〕25号)、《关于转发〈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渝人发〔2007〕113号)、《关于转发〈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渝人社发〔2010〕49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3〕7号)等政策要求执行。 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不予录用或取消录用。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复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复检)。 28.问:在什么机构进行体检? 答:在各区县人力社保局指定的体检机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 29.问:如果体检结果不合格,能否申请复检? 答:体检医疗机构和体检医师要根据体检项目的特点,区别不同情况进行检查和复检。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体检实施机关应按照规定程序尽快安排考生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前,体检实施机关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复检应另选体检医疗机构进行,复检体检医疗机构应当不低于原体检医疗机构级别。 七、关于招录工作纪律 30.问:报考人员违纪违规的,怎么处理? 答:报考人员应当遵守招录工作的有关要求,服从公务员主管部门、公务员考试机构和招录机关的安排。对违反规定的,执行《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按不同情况分别给予取消考试资格、考试成绩无效、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终身不得报考公务员、取消录用资格等处理,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违纪情节严重的,由公务员主管部门或公务员考试机构向报考人员所在单位通报,追究其相应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1.问:这次招录对违纪违规的招录机关和工作人员如何处理? 答:这次招录中,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将进一步加强考风考纪建设,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对违反有关规定和工作要求,给考录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招录机关,要给予通报批评;影响特别恶劣的,给予停考1年的处理。对违反录用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工作人员资格、调离考录工作岗位或给予党纪政纪处理,违法者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32.问:这次公务员招录在加强监督方面有哪些举措? 答:为了充分体现"阳光招录"的要求,全面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将进一步加大招录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除确需严格保密的事项外,凡是能够公开、应该公开的政策规定、具体要求、工作流程、相关数据等情况,都将及时通过报名网站或相关媒体公之于众。同时,还将通过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招录工作监督小组直接监督,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监督,新闻媒体主动监督,报考人员重点监督等形式,构建起全方位、立体化的监督网络,全面落实社会各界特别是广大报考人员对考试录用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33.问:与招录职位有关的问题,找谁咨询? 答:涉及现场报名、网上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公示等与招录职位有关的问题,请报考人员直接与相关招录区县联系。 34.问:本次公务员录用考试是否还有加分政策? 答:重庆市已经从2011年起,取消了公务员录用考试中的所有加分政策。 报名政策咨询电话:023-86868612、023-86868663 咨询时间:2013年8月19日至9月1日9:00--20:00 第二章 报考网络技术 35.问:网上报名应注意哪些事项? 答: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考录公告》和《报考指南》等内容,熟悉公务员招录的相关政策。对需要填写的每一项内容要认真考虑,慎重填报,严肃对待。 由于需要填写的注册及报名信息较为详细,为了确保报名资料提交成功,建议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前,先将需要填写的内容用Word或记事本等软件编辑录入。在网上填写报名表时,将已准备好的资料一一粘贴到表中即可。 36.问:网上报名及查询的具体步骤是什么? 答:网上报名的具体操作步骤是: (1)查询招录职位 报考人员应认真了解基本的政策和要求,仔细阅读和理解《考录公告》和《职位一览表》,结合自身条件,选择现场报名时报考的职位。 (2)初审报考资格 由各招录机关根据报考人员在网上填报的材料,对照职位报考要求,分别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并在报考人员报名后的2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工作。 (4)查询报考资格初审结果 报考人员请于填报报名信息后的2个工作日内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2013年9月3日24:00前,如因填报信息错误可及时进行修改,重新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考试。 (5)网上缴费 报考人员资格初审合格后,须在2013年9月5日前完成网上缴费(按照渝人价〔2006〕144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标准每人每科50元),确认参考。 网上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确认的具体程序按网上提示进行。 (6)下载和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登录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首页"在线服务"栏目下的"报名及准考证打印"栏,或者通过"考试录用公务员信息"栏,选择"准考证下载和打印"按钮,在网上填写报考人员的身份证号和报名序号,即可下载和打印准考证。此功能须在2013年9 月 15日9:00- 9月20日24:00期间方可使用。 (7)笔试成绩查询 报考人员可于2013年10月16日上午9:00后登录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众信息网首页通过"考试录用公务员信息"栏,点击"笔试成绩查询",填写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即可查询笔试考试成绩。 37.问:上传照片有什么要求? 答:(一)报考人员上传照片必须是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否则不予审核通过。(二)报考人员上传照片不得大于20K,格式为JPG格式,宽高比例为1比1.3左右;可用ACDSEE软件(可在网上下载)调整照片大小,建议宽度为140-280像素,高度为180-373像素。(三)报考人员保证上传的照片,必须是符合系统规定的清晰照片,以便考试、体检、考察时核对身份使用。 照片上传小知识: 一般的照相馆现在都提供电子数码照相,可以用自己携带的移动磁盘将电子照片拷贝后存入自己的电脑,也可以用一般的照片进行电子扫描后存入电脑。修改电子照片的工具较多,经过比较,建议使用ACDSee5.0版以上(下面简称ACD),可以对数码照相的照片能够进行非常轻松的修改,各大软件网站均可下载。首先请保证你已在电脑中储存1张未调整过大小的电子登记照片(没有改小的),使用ACD打开照片,点击"工具"里的"用编辑器打开",单击"裁剪",在照片中选取要裁剪的范围后,在范围内双击后,可以将其另存。用ACD重新打开另存的文件,点击"工具"里的"调整大小",在弹出的对话框中,将"大小(P)像素:"一栏将宽度设为145,高度设为185,调整大小设为缩小或扩大,点击确定后就可以得到1张命名为"调整大小XXX"的电子照片。特别要注意的是如果得到的照片仍然大于20KB或上传后审查单位反馈不能查看到照片,说明照片中有非法数据,可以重新用ACD打开后,点击"工具"里的"格式转换"先将其转换为BMP格式,一般会提示"某些数据无法保留,是否继续",点击"全部都是"即可。然后的删除先前生成的JPG照片,把BMP照片重新转换为JPG格式即可上传了。 38.问:报名之后可否浏览、修改报名信息? 答: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在招录机关未初审报考申请之前和资格初审未合格的情况下,可以修改。报考申请初审合格人员不允许再做修改,所以请在报名时务必准确填写报名信息。 39.问:是不是资格初审通过就算报名结束? 答:不是,要缴了费才算报名结束。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通过网上进行确认付费,确认的具体程序请按网络提示进行。网上缴费时间为2013年9月5日前(建议避开每日24:00左右银行结算时段缴费),报考人员凭任何一张已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均可实现网上缴费,逾期视为放弃报考资格。 40.问:为什么头一天已缴费成功,第二天仍显示尚未缴费? 答:由于网络传输速度等不确定因素,银行对账单未能及时显示到报名系统,缴费确认信息可能会相对滞后,但一般不会超过24小时,请报考人员不要急于重复支付划款,可致电市人事考试中心(023-86868838,023-86868837)查询。如确认银行卡扣款成功,请勿重复交费。另外,建议报考人员不要同时开启多个缴费页面进行报名和支付,以免发生错账。 41.问:身份证号码在提交时为什么报错? 答:我国身份证号码依国家标准GB11643-1999、GB11643-89建立,其中第7-12位(15位身份证号)或第7-14位(18位身份证号)是公历出生日期,而不是农历与公历的混合日期(如:"19780229")。身份证尾数为X的,请使用大写半角输入。 42.问:关于网上报名信息安全问题应注意哪些情况? 答:(1)为确保信息安全,避免被他人篡改,请在每次使用本系统前,按以下步骤操作: ①请点屏幕上方菜单的[工具]-[Internet选项]; ②在"内容"页中点[自动完成]; ③在"自动完成设置"窗口中撤消"表单"、"表单的用户和密码"选项; ④点[清除表单]-[确定]-[确定]-[确定]。 (2)尽量避免多人在同一台机器上报名,如需多人使用同一台机器,则应注意:一人报名完毕并安全退出系统后,第二人方可开始报名。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23-86868838、023-86868837 咨询时间:2013年8月31日至9月5日9:00-12:00,14:00-22:30 第三章 考务安排 43.问:报名信息是否可以更改? 答:报名信息一经初审通过即不得更改。 44.问:如何办理减免考试考务费用手续? 答: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减免考试考务费用。在报名确认缴费时,上述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级及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县级及以上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在网上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于9 月5日前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30,下午14:00-18:00,下同)到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申请办理免缴考务费手续。也可先进行网上缴费,在笔试开考前工作日凭上述证明材料到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退费手续。逾期未办理者,不再减免考试考务费用。 减免考务费手续请咨询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电话:023-86868820、023-86868812,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新牌坊一路1号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大楼三楼301房间。 45.问:何时打印准考证? 答:网上报名资格初审合格并缴纳了报名考务费的,于2013年9月15日9:00- 9月20 日24:00登录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首页"在线服务"栏目下的"报名及准考证打印"栏,或者通过"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信息"栏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时到准考证指定的考试地点参加考试。因逾期未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46.问:参加考试时必须持正式身份证原件吗? 答:是。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面试时,必须持本人正式身份证原件进入考场。 如果身份证丢失来不及补办的,可以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护照或派出所出具的带有照片并加盖鲜章的身份(户籍)证明代替,身份证号码必须与报名时所填一致。 驾驶证、学历证书及任何复印件等不能作为参考身份凭证。 47.问:考试前遗失了身份证、准考证怎么办? 答:考试前遗失身份证的报考人员,需及时到公安部门补办临时身份证。持其他与报名时填报的法定证件类型不一致的证件均不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遗失准考证的考生,考试开始前均可自行到网上下载打印,或者到考务办公室寻求帮助。 48.问:报考人员参加笔试应注意哪些事项? 答: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考生须知》、《考场规则》和《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并特别注意以下几点: (一)在考试前20分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两证必须同时具备)进入考场。 (二)考试开始30分钟后,不得入场;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三)报考人员应考时务必携带黑色字迹的墨水笔、2B铅笔、橡皮。严禁将移动电话、电子记事本、计算器等电子设备带至座位。 (四)严禁将试题本、答题卡(纸)和草稿纸等带出考场。 (五)报考人员必须遵守《考场规则》,若有作弊行为,将根据《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执行。 另外,报考人员应在考试前一天熟悉考场地址和交通路线。 49.问:笔试作答有何要求? 答: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试卷和答题卡(纸)上的注意事项,并特别注意以下几点: (一)经监考人员核对报考人员信息无误后,在考场座次表上签名。 (二)考试开始后,首先在试题本、答题卡(纸)上将本人姓名、准考证号码用黑色字迹的墨水笔填写,并用2B铅笔将准考证号码填涂到相应位置。 (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由客观题组成,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申论》由主观题组成,用黑色字迹的墨水笔在专用答题纸上作答。 (四)考试不得使用计算器等电子设备及涂改用品。 (五)考试结束铃响,应立即停止答题,并将试题本、答题卡(纸)背面朝上放在桌面上,经监考人员同意并在交卷确认表上签名后方可离开。 50.问:如何查询公共科目笔试成绩? 答:报考人员可通过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首页"在线服务"栏下"成绩查询"栏或者"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信息"中的"笔试成绩查询"栏查询自己的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查询时间:2013年10月16日9:00以后 考务咨询电话:023-86868820、023-86868812 考务咨询时间:2013年8月19日至9 月20 日(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