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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监察局关于2014年遴选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及面试相关事宜的通知

发表于:2024-04-28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4月28日,根据《中共重庆市纪委重庆市监察局遴选工作人员简章》规定,市纪委干部室将对拟进入面试的人员开展资格复审,现将资格复审及面试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 2014年4月8 -9日
根据《中共重庆市纪委重庆市监察局遴选工作人员简章》规定,市纪委干部室将对拟进入面试的人员开展资格复审,现将资格复审及面试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   2014年4月8 -9日 9:30--18:00   2、资格复审地点:市纪委干部室(渝中区中山四路36号市委大院内市纪委办公楼611房间)。请考生凭身份证在市委机关值班室登记后进入。   3、资格复审的相关要求:请考生填写《中共重庆市纪委、重庆市监察局2014年上半年遴选工作人员资格复审表》(表附后,请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加盖本人所在单位和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公章(区县考生需加盖当地组织部或人社局公章,区公安分局考生需加盖市公安局政治部公章),持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在规定时间内到市纪委进行资格复审。报考案件审理岗和案件检查岗的考生,还须提供单位出具的相关工作经历及年限的书面证明。   本人因故不能到场接受资格复审的,可书面委托他人办理资格复审相关事宜,被委托人须提供自己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未在规定时间内接受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中发现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以及弄虚作假的,取消其面试和录用资格。出现缺额时,则在报考同一职位的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若递补人员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则按专业知识测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若专业知识测试成绩出现并列时,则并列人员均进入资格复审。递补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持相关证件、证明到指定地点接受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结束后,市纪委将在重庆领导干部考试网上公布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   二、面试   1、面试时间:2014年4月12日(星期六)   2、面试地点:市纪委办公楼   3、面试方式:无领导小组讨论   4、面试相关要求:请进入面试的考生持准考证和身份证于2014年4月12日上午8:30前到达市纪委办公楼负一楼会议室,请考生凭身份证在市委机关值班室登记后进入。   咨询电话:63899475,63899472、63895422 附:1、《中共重庆市纪委重庆市监察局2014年上半年遴选工作人员资格复审表》 2、拟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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