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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晋城市城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人才及管理人员的公告

发表于:2024-04-29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4月29日,按照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全面实行公开招聘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2]53号要求,为满足我区事业单位工作需要,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在编制员额内为部分事业单
按照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全面实行公开招聘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2]53号要求,为满足我区事业单位工作需要,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在编制员额内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人才及管理人员46人(含服务基层项目专门职位6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城区城中村改造领导组办公室3名;
城区区委区政府新闻中心3名;
城区畜牧兽医局3名;
城区审计稽查室2名;
城区镇办劳动保障所6名;
城区社会经济调查队2名;
城区服务业调查队5名;
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3名;
城区食品安全办公室2名;
城区镇办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站6名;
城区西河缓洪库管理处2名;
城区教育督导室办公室1名;
城区教育局教研室1名;
城区财政信息中心3名;
城区物业社会化服务管理中心3名
城区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1名

具体职位要求见招聘职位一览表(附后)

三、招聘对象

符合报名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尚未就业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含2013年应届毕业生)及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四、报名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
3、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重大医疗差错和医疗事故;
4、具有相应专业(岗位)要求的任职资格证、职业(执业)医师证或专业技术资格证等上岗证。
5、具有相应专业岗位要求的学历和年龄。(30周岁及以下指1982年7月1日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指1977年7月1日以后出生)2013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13年9月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就业报到证。
6、户籍所在地为晋城市,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不受地域限制。
7、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职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招聘职位一览表)。
"服务基层项目专门职位"的招聘对象,为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以及参加山西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服务期两年,考核合格,现仍在职)的人员。服务期为期2年的,参加2011年及以前服务的即可;其他类推。

五、报名办法

(一)招聘信息查询

招聘信息分别在太行日报、晋城在线(www.jconline.cn)、城区电视台、晋城城区网(www.jccq.cn)查询。

(二)报名方式及要求

本次招聘考试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地址:城区老干部活动中心。

1、报名及资格初审

①报名时间

2013年7月1日-2013年7月5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

②资格初审

考生报名时须携带本人二代新身份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职业资格证及户籍等有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同底一寸免冠彩色照片5张(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相应学籍证明和原户籍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服务基层项目专门职位人员须提供县级以上相关部门证明),经资格初审后填写《晋城市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并交纳报名费和考务费(标准以物价部门批文为据)。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时,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资料,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资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资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家庭大学生可减免考务费用。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报名人员,需要提供以下材料: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

2、准考证发放

通过资格初审并按规定缴纳费用的报名人员,请按通知规定时间到原报名点领取准考证。

考生须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招聘考试的各个环节都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

六、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两种方式,其中:笔试占60%,面试占40%,即:总成绩=笔试成绩/2×60%+面试成绩×40%。按所报岗位成绩由高到低聘用。

笔试内容: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两门,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内容为政治理论、时事政治、法律常识、公文写作、科技人文知识等;专业知识考试内容为所报岗位所需专业知识。每门实行百分制计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不达该比例,按所报岗位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职数,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名人员可按规定条件改报其它岗位。

笔试时间为每门120分钟,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结束后,以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达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末位对象出现成绩并列时,一并纳入面试范围)。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现场评分的办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平均后为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实行百分制计分,60分为合格线,成绩当场公布。面试人员未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本次招聘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前辅导培训班。

七、体检与考核

根据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2×60%+面试成绩×40%)高低排序进行资格复审后,按照拟招聘名额1:1的比例确定体检与考核对象(如出现总成绩并列,无法确定体检考核对象时,按笔试总成绩(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知识)高低排序确定;还出现并列时,按照专业知识成绩高低排序确定;仍出现并列时,按照面试时去掉一个最高分和最低分相加后得分高低排序确定)。体检统一到指定的区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考核的内容主要包括对拟聘人员的德、能、勤、绩、廉等综合素质考核。

资格复审、体检、考核不合格出现空缺的,按对应岗位总成绩排序依次递补。

八、公示

经体检、考核合格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新闻媒体和城区政府网站公示7天。

九、聘用与管理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在聘期内实行试用期一年(2013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和就业报到证不予聘用),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十、监督

为确保公开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由区监察局对招聘全过程实施监督,并视情况对整个招聘过程中涉嫌违纪舞弊行为的人和事作出相应的纠正和处理。

监督电话: 区监察局 2036722 区人社局 2051976

2013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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