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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内蒙古包头市昆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人员简章

发表于:2024-04-29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4月29日,一、招聘计划 初中教师20名,小学教师70名,幼儿园教师10名,临床医学专业4名,预防医学专业1名,建筑工程管理专业1名、园林绿化专业1名、园林设计专业1名。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必须具备以下
一、招聘计划 初中教师20名,小学教师70名,幼儿园教师10名,临床医学专业4名,预防医学专业1名,建筑工程管理专业1名、园林绿化专业1名、园林设计专业1名。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国家的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敬业精神和道德修养,品行端正; 3.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 5.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2013年应届毕业生持学校出具的学历证明可参加应聘。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人员; 3.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三)其它条件 1.报考中小学校、幼儿园教师条件 报考初中教师岗位的人员需具有全日制师范类(含全日制非师范类院校师范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非师范类专业毕业生报考需具有全日制研究生学历或双学位。 报考小学和幼儿园教师岗位的人员需具有全日制师范类(含全日制非师范类院校师范类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非师范类专业毕业生报考需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以上报考人员均需专业对口,且具有相应学段的教师资格证。师范类应届毕业生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须提供普通话测试合格证。2010年底前已备案的校聘教师可不受毕业院校、年龄限制,但所取得的学历和教师资格需符合教师法要求。 2.报考城建、卫生专业人员条件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且专业对口。 三、报名事宜 (一)报名时间:2013年6月24日至6月27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逾期不予报名。 (二)报名地点:昆区教育局一楼报告厅(昆区校园路与白云路交叉口向东300米)。 (三)报名需知:报考人员要填写《2013年昆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人员报名表》,提供本人近期免冠正面1寸数码彩照3张、毕业证(或毕业证明)、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认定证明)、普通话测试等级证原件及复印件。2013年的应届毕业生学校出具学历证明。每人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应聘者需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五)开考原则 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应达到4:1以上方可开考。特殊岗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开考。 (六)领取准考证 考生于2013年7月2日至7月3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携带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四、考试办法 (一)报考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的,分为笔试和试讲。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考试科目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及教育教学案例分析等,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以计划招考人数与进入试讲范围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试讲范围考生。 考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2.试讲:试讲分学科进行。实行封闭式定时备课,依据学科随机确定试讲内容,主要考察考生适应岗位要求的相应能力。 笔试和试讲成绩在昆都仑区政府网和报名地点公布,公示时间为3天。 (二)报考卫生、城乡建设专业岗位的,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考试科目为《行政能力测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以计划招考人数与进入面试范围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考生。 考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2.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专业能力和基本素质,满分为100分。面试由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委托专门机构命制试题,聘请有关专家组成面试测评小组。进入面试范围考生按规定现场抽取面试序号。 笔试和面试成绩在昆都仑区政府网和报名地点公布,公示时间为3天。 (三)加分因素 1.对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考生在笔试成绩加权后加2.5分。 2.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考生在笔试成绩中加2分。 3.按照有关政策,截止本学年末,在昆区校聘的教师每聘满一年的在笔试成绩中加1分。 以上加分可以累计,符合以上加分因素的考生报名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及有关证书、材料,经审核确认符合要求后,方具有加分资格。 (四)总成绩计算。按笔试、面试各占总成绩的50%的标准,加权计算总成绩。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及该岗位计划聘用人数与进入考核范围人员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如果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的高低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 (五)考核与体检 1.考核工作由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主要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和工作表现情况,同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资格,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核工作结束后,按照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 2.体检由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者取消其聘用资格,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对体检合格人员,在昆都仑区政府网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为7天。 (七)聘用审批及待遇 1.对公示名单无异议者,按规定填写《昆区区聘人员聘用协议书》一式3份,经用人单位审核后报昆区人社局备案并办理相关手续。 2.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试用期计算为聘用时间,被聘用者实行聘用制管理,工资待遇1700元/人/月(含社会保险)。 咨询电话:0472-5225113、5225114 (应聘教师) -5305380 (应聘卫生、城建) 监督电话:0472-5305147 昆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3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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