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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太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公开招聘50名工作人员简章

发表于:2024-04-28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4月28日,根据《太原市事业单位补充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并人发[2006]5号)精神,2011年太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考录人员采取公开招聘的方式进行。现公告如下:一、招聘原则公开公正、择优录用、合同管理。
根据《太原市事业单位补充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并人发[2006]5号)精神,2011年太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考录人员采取公开招聘的方式进行。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公正、择优录用、合同管理。

二、招聘人员50人,招聘岗位及名额见附表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1、2009--2011年全国普通院校毕业生,须提供国家统一的派遣证或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2、有工作经历的在职人员。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热爱食品药品监管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身体健康。

2、年龄在35岁以下(1975年5月30日以后出生)。

3、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条件根据《2011年太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要求审核。

4、具备从事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四、聘用人员待遇

享受全民事业单位人员待遇。

五、招聘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网站:太原市人事考试网(www.typta.com.cn),报名时间:2011年5月16日-2011年5月29日。

应聘人员预先准备好报名必备有关材料,通过网上报名页面,按报名系统要求如实提交个人信息。资格审查工作在太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下,由太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事处具体负责实施,太原市人社局、太原市药监局纪检监察室予以监督,报考者可于报考信息提交成功2个工作日后上网查询审查结果。

通过资格审查后,请于2011年5月16日至5月31日从报名网站缴费系统交考务费。考务费每门40元,报名费每人10元,每位应聘人员共交考务费90元,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2、各招聘岗位与报名人数的比例一般应达到1:5以上,比例不达要求的,相应减少招聘名额直至取消本招聘岗位,岗位要求为研究生学历的经领导组同意可放宽至1:3。对于因报考比例不达要求而取消岗位的考生,可改报其它符合资格条件的岗位。

3、报考人员须如实准确提交个人信息和材料,并对所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的,取消考试及录用资格。

太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咨询电话:0351-7827959、7827957

(二)笔试

1、笔试内容共两科,分别为职业能力测验和专业知识。

职业能力测验考试时间为90分钟

专业知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笔试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笔试总成绩=职业能力测验×40%+专业科目成绩×60%)。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2、考生应于2011年6月8日至6月10日登录太原市人事考试网(www.typta.com.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三)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通过回答问题、测评应聘人员从事专业技术岗位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及相关的组织协调、应变能力等。

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60分以上为合格,不合格者直接淘汰。

(四)录用

笔试、面试结束后,按招聘岗位计划录用人数,依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考核人选。

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进行,费用由应试人员本人承担。

考核主要考察拟录用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和现实表现,并对其学历、学位、资格等信息进行复核。对于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取消录用资格。

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在太原市人事考试网(http://www.typta.com.cn)、太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www.tyfda.gov.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一周,接受社会监督。反映问题属实,不符合招聘条件者,取消其录用资格。

六、监督电话

本次公开招聘设立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太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察室0351-2020427

太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监察室0351--7827962

特此公告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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