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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公开遴选公务员和选聘工作人员考察工作的通知(锡林郭勒盟)

发表于:2024-04-29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4月29日,关于做好公开遴选公务员和选聘工作人员考察工作的通知(锡林郭勒盟)国家公务员考试信息网(www.qcstudy.com)快讯:盟直有关部门: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细则(试行)》和《锡林郭勒

关于做好公开遴选公务员和选聘工作人员考察工作的通知(锡林郭勒盟)


国家公务员考试信息网(www.qcstudy.com)快讯:
盟直有关部门: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细则(试行)》和《锡林郭勒盟直属机关(参公单位)和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和选聘工作人员公告》有关规定,拟对盟直属机关(参公单位)和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和选聘工作人员进行考察。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人员范围
通过盟直属机关(参公单位)和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和选聘工作人员笔试、面试和体检程序,进入考察范围的考生(名单附后)。
二、考察标准
(一)公开遴选和选聘采取差额考察的办法,按照计划名额与考察对象1:2的比例确定。
(二)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公开遴选、选聘单位派两名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遴选、选聘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德的情况、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要把政治思想坚定、道德品质良好、能力素质高、学习工作表现优秀、能够廉洁自律、模范遵纪守法,并与遴选、选聘职位相匹配的合格人才选拔出来。
(三)对在窗口单位工作的考察对象,要注重听取服务对象的意见。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四)在考察中,发现考察对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将其确定为遴选、选聘人选:
1.不具备《锡林郭勒盟直属机关(参公单位)和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和选聘工作人员公告》要求的资格条件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尚在新录用试用期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考察程序
(一)考察工作要依靠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单位)的组织和群众,要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查阅资料和人事档案等方式进行,重点核实拟选人员身份,并通过与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进一步了解。根据工作需要,到考察对象曾经工作或学习过的单位进行延伸考察。考察时,要求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或有关部门提供其日常表现情况的鉴定或证明。考生要撰写近两年述职报告。
(二)考察结束后,公开遴选、选聘单位主管部门党委(党组)根据考察情况,据实写出考察报告和考察材料,提出初步人选意见,提交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统一研究确定公示人选。考察材料由考察组全体成员签名,考察报告所附的证明材料应当注明出处及来源,并由相关证明人签名或加盖公章。
四、相关要求
(一)本次公开遴选公务员和选聘工作人员是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树立重视基层用人导向、保证党政领导机关与基层密切联系的重要举措,是规范进人方式、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提高用人公信力的重要保障。公开遴选、选聘公告要求的资格条件比较严格,限制比较多,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遴选、选聘工作全过程。各有关部门必须将考生年龄、学历、学位、身份、工作经历等有关资格与公告及职位要求认真比对,重点核实。若有弄虚作假,不符合条件或考察不合格的,坚决取消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二)各部门务于4月5日前将考察报告正式文件、拟遴选、选聘人员考察材料报公务员管理科。
(三)考察是公开遴选和选聘的重要程序,拟选人员的素质直接关系到党政机关用人安全,关系到公务员队伍建设,考察结果是确定人选的重要依据。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做好考察工作,要选派公道正派、责任心强,有一定的考察工作经验的同志参与此项工作。若考察过程中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追究相关人员及主要领导责任。

联系人:常青
电 话:8271602

附件:锡林郭勒盟直属机关(参公单位)和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和选聘工作人员考察人员名单

锡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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