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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关于推荐2016年自治区模范和谐劳动关系单位与工业园区及创建和谐劳动关系先进工作者的公示

发表于:2024-04-29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4月29日,为了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发挥示范作用,不断推进和谐劳动关系单位及工业园区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按照自治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关于推荐2016年自治区模范和谐劳动关系单位与工业园区及创建和谐劳动关系先
为了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发挥示范作用,不断推进和谐劳动关系单位及工业园区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按照自治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关于推荐2016年自治区模范和谐劳动关系单位与工业园区及创建和谐劳动关系先进工作者的通知》(内人社发[2016]7号)的要求,我市经认真研究对和谐劳动关系单位和先进工作者名额进行了合理分配,全市共推荐模范和谐劳动关系单位7户,创建和谐劳动关系先进工作者11名。名单如下: 模范和谐劳动关系单位: 包头市公交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包头冀东水泥有限公司、包头华鼎铜业发展有限公司、内蒙古包头鑫达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包头市维多利商厦有限公司、内蒙古小尾羊牧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有限公司 创建和谐劳动关系先进工作者: 方向农、张占河、杨金媛、马锦颖、白云飞、石晓琴、于杰、王晓军、侯一铷、曹忠山、袁俊智。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充分发扬民主,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拟表彰的和谐单位和先进工作者名单予以公示。如有不同意见,请于2016年4月30日前,以电话、传真或信函等方式向我办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 联系电话:0472-6169908 传 真:0472-6169143 收件单位:包头市九原区建华南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913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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