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临汾市党群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公告
发表于:2024-04-29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4月29日,根据《山西省201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2017年临汾市党群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工作定于2017年6月23日至2017年6月26日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资格复审对象从
根据《山西省201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2017年临汾市党群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工作定于2017年6月23日至2017年6月26日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从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考生中依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 资格复审的人选。若最低合格分数线内人数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见附件1。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1.时间:2017年6月23日--26日,每天上午8点30分--12点,下午15点--18点。因资格复审人数多,需要分类、分单位、分批进行,具体安排请看附件2。
2.地点:临汾市尧都区鼓楼南,红楼国际青年旅馆六层会议室(鼓楼南秦蜀路与贡院街十字路口西北角)。
三、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材料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必须由本人持相关证件(证明)材料按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并如实提供以下证件(证明)、材料的原件及A4纸复印件(1份):
1.笔试准考证、报名表(原件,复印件1份);
2.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包括户籍地派出所开具的户籍证明、户口簿或生源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迁出证明);
4.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未领取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应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本人基本信息、上学时间、学历、所学专业以及可否按时毕业的证明);
5.已就业人员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注明为本单位人员,同意报考);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未就业人员需提供人事档案托管机构相关证明(注明未就业,档案存放在本单位);
6.职位要求获得相关执(职)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等级证书的,需提供相应的资格(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8.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职位或应届毕业生职位的,须登陆山西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由服务所在地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其中: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省教育厅盖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2010年及其以后未取得服务证书的由省人社厅盖章、"西部计划"项目和2010年以前参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团省委盖章);
9.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职位或应届毕业生职位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退伍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已就业的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意见);
10.报考职位有相关工作经历要求的,须由所在单位出具相关工作经历证明;
11.报考职位有中共党员要求的,需提供所在党支部或上级党委出具的党组织关系证明(须明确入党时间);
12.招录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四、注意事项
1.考生本人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持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参加资格复审。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职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的,不得参加面试。
2.考生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3.资格复审开始前,若取得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请与临汾市委组织部干部一科联系,联系电话:0357-2090600。
4.面试时间请考生随时关注山西人事考试网上公告。
临汾市委组织部
2017年6月20日
一、资格复审对象
从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考生中依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 资格复审的人选。若最低合格分数线内人数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见附件1。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1.时间:2017年6月23日--26日,每天上午8点30分--12点,下午15点--18点。因资格复审人数多,需要分类、分单位、分批进行,具体安排请看附件2。
2.地点:临汾市尧都区鼓楼南,红楼国际青年旅馆六层会议室(鼓楼南秦蜀路与贡院街十字路口西北角)。
三、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材料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必须由本人持相关证件(证明)材料按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并如实提供以下证件(证明)、材料的原件及A4纸复印件(1份):
1.笔试准考证、报名表(原件,复印件1份);
2.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包括户籍地派出所开具的户籍证明、户口簿或生源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迁出证明);
4.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未领取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应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本人基本信息、上学时间、学历、所学专业以及可否按时毕业的证明);
5.已就业人员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注明为本单位人员,同意报考);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未就业人员需提供人事档案托管机构相关证明(注明未就业,档案存放在本单位);
6.职位要求获得相关执(职)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等级证书的,需提供相应的资格(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8.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职位或应届毕业生职位的,须登陆山西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由服务所在地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其中: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省教育厅盖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2010年及其以后未取得服务证书的由省人社厅盖章、"西部计划"项目和2010年以前参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团省委盖章);
9.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职位或应届毕业生职位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退伍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已就业的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意见);
10.报考职位有相关工作经历要求的,须由所在单位出具相关工作经历证明;
11.报考职位有中共党员要求的,需提供所在党支部或上级党委出具的党组织关系证明(须明确入党时间);
12.招录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四、注意事项
1.考生本人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持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参加资格复审。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职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的,不得参加面试。
2.考生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3.资格复审开始前,若取得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请与临汾市委组织部干部一科联系,联系电话:0357-2090600。
4.面试时间请考生随时关注山西人事考试网上公告。
临汾市委组织部
2017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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