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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库伦旗选聘行政执法义务监督员公告

发表于:2024-04-29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4月29日,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贯彻落实全区依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扩大行政执法监督的覆盖面,形成法制监督与社会监督的合力,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选聘万名行
  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贯彻落实全区依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扩大行政执法监督的覆盖面,形成法制监督与社会监督的合力,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选聘万名行政执法义务监督员工作方案》(内政法发〔2017〕39号)要求,现面向本旗在行政相对人中公开选聘100名行政执法义务监督员,行政执法义务监督员实行聘任制,任期3年。现将有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行政执法义务监督员应当具备的条件
  (一)拥护宪法、遵守法律,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较强的社会责任感;
  (二)熟悉与行政执法相关的法律和行政执法程序,热心支持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三)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敢于坚持原则,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
  (四)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
  (五)无刑事处罚或者违反治安管理法律法规受到行政处罚的记录;
  (六)其他应当具备的条件。
  二、行政执法义务监督员的工作职责
  行政执法义务监督员持《行政执法义务监督员证》,协助政府法制机构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一)按照监督区域范围,向发证的政府法制机构反映行政执法中存在的违法行为;
  (二)向发证的政府法制机构提出加强和改进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三)参加其他行政执法监督活动。
  三、报名时间
  2017年6日1日起至6月31日正常工作时间(节假日除外)。
  四、报名地点
  库伦旗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旗政府302室)。
  五、注意事项
  1、报名表可到库伦旗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领取,也可直接登录库伦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
  2、报名时请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及一寸近期工作免冠正面照2张。
  3、联系人:澈乐格尔
  电话:4777138

行政执法义务监督员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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