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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文物进出境审核海南管理处2014年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发表于:2024-04-27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4月27日,国家文物进出境审核海南管理处2014年公开招聘人员公告国家文物进出境审核海南管理处系隶属海南省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的直属事业单位,核定财政预算管理事业单位编制10名,目前在编在岗人员为单位领导1名,管理

国家文物进出境审核海南管理处2014年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国家文物进出境审核海南管理处系隶属海南省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的直属事业单位,核定财政预算管理事业单位编制10名,目前在编在岗人员为单位领导1名,管理和专业技术岗位3名,仍有空编。根据单位的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2014年拟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名,现将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一)行政管理岗位1名;

(二)专业鉴定技术岗位2名。

二、招聘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符合本次公开招聘的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方案其他要求的人员。其中,报考者必须在报名时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

(6)委培、定向及在编在岗人员,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及工作单位同意。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1〕100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二)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学历学位、工作经历、实践能力等其他条件见岗位表。(见下页)

国家文物进出境审核海南管理处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招考

岗位

招考人数

性别

专业

学历学位

其他条件

行政

管理

1

不限

人力资源、行政管理、工商管理、会计、财务管理等相关专业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具备2年以上工作经验

专业鉴定

2

不限

文物鉴定、考古学及博物馆学、文物保护技术、文物与博物馆学等相关专业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四、报名须知

(一)、信息发布

2014年4月25日起通过省人民政府网站、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海南人才招聘网、海南省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网站及有关媒体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现场报名的方式,由国家文物进出境审核海南管理处受理。

报名时间:2014年4月25日

截止时间:2014年5月15日

2、具体地点:海南省海口市海府一横路69号

3、联系人:凌妃

联系电话:0898-65309949、13907598700

4、资格审查:按公布的职位要求和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报名时填写的《报名表》和提供的各种证件进行资格初审。审查时,报考人员所填的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与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要求不符的,取消报考资格。

5、考试的时间、地点等相关信息都将通过省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网站公布,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

6、省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网站:

http://wtt.hainan.gov.cn

(三)、报名要求

每人根据所学专业限报一个职位,报考职位在报名时一经确定不得变更。

报名者报名者须填写《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可从网上打印填写),并将报名表(见附件)、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等相关证件的扫描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Email:hnjdz570203@163.com,或持应聘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国家文物进出境审核海南管理处报名。

(四)、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在编在岗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

(五)、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临时通知有关事宜。

五、组织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组织工作由国家文物进出境审核海南管理处负责。

1、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2、考试方式、科目及内容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科目为公共科目。公共科目包括政治、经济、法律、文史及公文写作等内容。笔试实行百分制,并由招考领导小组依实际情况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及笔试合格分数线在海南省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网站上进行公布。

3、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待定。面试考官为一组7人,从海南省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海南省博物馆及相关专家中按抽调人员采取抽签的办法产生,其中本系统考官所占比例不超过60%,系统外考官所占比例不低于40%。在笔试成绩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前三天,由招聘单位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历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替补。

六、总分计算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综合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其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5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试成绩在海南省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网站进行公布。

七、考核及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考核人选,招聘单位组织分别对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方面进行考核。根据考核情况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如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拟聘人选资格,空缺的招聘名额,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依次类推,直到聘上合格者为止。

八、公示

根据考试、考核和体检结果,按有关程序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报省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审核,并按程序在省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网站上公示,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就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九、聘用人员管理和待遇

应聘人员一经聘用,即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满合格,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可解除聘用合同。聘用人员管理和待遇按国家和海南省事业单位财政预算管理人员相关规定执行。

十、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1]100号)的各项纪律规定,严格执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准泄露考试试题、考核情况和领导小组讨论情况;参加考核的人员要公道正派、不隐瞒或歪曲事实真相;应聘人员不得弄虚作假,不得作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资格。已经受聘的,一经查实,立即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组织或纪律处分。

公开招聘工作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纪检部门指导和监督。

十一、其他事项

本方案由国家文物进出境审核海南管理处负责解释。

欢迎符合条件的人员踊跃报名。

附件:招聘报名表.doc

国家文物进出境审核海南管理处

2014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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