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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东明县2013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表于:2024-04-28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4月28日,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加强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意见》(鲁人社发〔2013〕13号)、原省人事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鲁人发〔2006〕23号)和市委组织部、原市人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加强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意见》(鲁人社发〔2013〕13号)、原省人事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鲁人发〔2006〕23号)和市委组织部、原市人事局《关于印发〈关于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实行公开招聘的意见〉的通知》(菏人发〔2007〕39号)等文件精神,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为我县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30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数量 次招聘人员数量为300名。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数量及专业条件要求等情况见《东明县2013年部分事业单位招聘计划及岗位要求一览表》(附后)。 二、招聘对象、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爱岗敬业。 (二)遵纪守法,没有受过纪律处分和刑事处罚。 (三)应聘人员须是国家统招、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没有办理正式派遣就业手续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凡入学前与具体单位签有定向、委培合同或毕业后已与具体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毕业生,未经定向、委培单位或签协议单位同意,不得应聘;在公务员招考和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的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生不得应聘;现役军人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四)本次招聘面向社会公开应聘,不受户籍地、生源地限制。 (五)应聘公安局警官培训中心、检察院检察官培训中心招聘岗位的年龄不超过30岁(1983年7月1日以后出生);应聘其他单位招聘岗位的年龄不超过35岁(1978年7月1日以后出生)。应届毕业生报考的不受年龄限制。 (六)应聘中小学教师岗位的须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 ;应聘卫生医疗岗位须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 (七)除招聘硕士以上学历和文体局文物管理岗位外,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低于招聘计划数2倍的,相应缩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应聘硕士以上学历和文体局文物管理岗位的,不受报名数量限制,若达不到规定的报名或应试比例,按实有人数参加应试,如出现报考人数低于或等于招聘岗位计划时,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须在60分以上(包括60分)方可聘用。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网上打印《报名表》和准考证、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3年 7 月27日8:30-7月30日17:30 查询时间:2013年 7 月28日8:30-7 月31日17:30 打印准考证时间:2013年8月6日8:30-8月7日17:30 现场确认时间:2013年8月8日-9日(8:30--17:30) 报名网址:http://www.chinasyks.org.cn/(中国事业单位考试网) (1)个人报名。应聘人员登陆中国事业单位考试网,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报考信息资料。上传电子照片(照片要求:近期免冠证件照、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宽约150像素、高约210像素,必须能清晰反映本人特征,否则将无法通过审查)。报名申请被接受后,将向报考者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者查询报考资格初审结果、网上缴费、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须妥善保管。 (2)资格初审。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个人信息资料,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对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准予报名;对不符合应聘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说明理由;对报名信息不全的,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者补充。审核通过后,需立即下载打印《东明县2013年部分事业单位招聘报名表》(必须立即打印,以备资格审查时使用,报名结束后将无法打印)。对应聘人员资格审查工作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3)网上缴费。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1个工作日(报名的最后一天,随报随审)后,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须及时按网上报名系统提示缴纳笔试考务费。缴费截止时间:2013年7月31日下午17:30。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考生在缴费后,应于2013年7月28日至7月31日重新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报考状态,发现审核状态和缴费状态标志不是 "审核通过"和"已经缴费"的可与招聘办公室(电话:0530-7296359)联系。 (4)网上打印准考证。于2013年8月6日8:30-7日17:30登录报名系统按照提示打印笔试准考证。逾期未打印者,视为自动放弃。打印中如遇到问题,请及时与县招聘办公室联系(电话:7296359)。
(5)现场确认。所有报名程序完成后,审查通过考生于2013年8月8日-9日(8:30-17:30)持毕业证、报到证、教师资格证、执业医师资格证、二代身份证、打印的准考证及网上打印的《东明县2013年部分事业单位招聘报名表》到东明县人社大厦二楼大厅现场采集信息,并再次进行资格初审。逾期不到者按自动放弃处理。 (二)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按照招聘的岗位及要求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报考信息。报名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 (2)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报考资料不全或电子版照片不符合要求的,应聘者应根据提示及时补充或更换信息再次提交审查。 (3)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在公开招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若因本人填报电话有误或其他原因而无法联系本人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自负。 (三)报名结束后,各招聘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比例应达到规定要求以上,达不到要求的,相应缩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核减的招聘计划,原则上调剂到本单位、本系统报名人数较多、应聘比例较大的其他招聘岗位。招聘岗位计划被取消的,应聘人员可报考其它符合条件的岗位,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请于2013年7月31日(8:30-17:30)到东明县人社大厦312房间,持本人身份证、打印的《东明县2013年部分事业单位招聘报名表》退还报名费。 (四)考务费收取参照公务员考务费收取标准每人每科40元,共8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审核通过后,须于2013年7月31日(8:30-17:30)到县人社大厦312房间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确认时,应聘人员可凭县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出具有效期内的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原件及复印件),免收笔试考务费。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根据招聘岗位不同分为教育、卫生、综合三大类。应聘中小学教师、职业中专教师、技工学校教师岗位的考试教育类;应聘医院医疗招聘岗位的考试卫生类;应聘其他招聘岗位的考试综合类。每类试卷满分均为100分。 教育类:考试内容为公共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两个科目,两科目分别占整个试卷分数的40%和60%。公共知识考试内容为教育学与教育心理学、新课程基本理论、教材教法、教育法律法规、国家时政方针、教师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和综合写作等。学科专业知识考试内容为报考学科的专业基础知识。 卫生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两个科目。两科目分别占整个试卷分数的30%和70%。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专业基础知识内容为系统解剖学、诊断学、内科学、药理学及卫生法律法规、医学伦理道德的基本要求等。 综合类:考试内容为公共知识和综合写作。两部分各占试卷分数的50%。公共知识主要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等基础性知识。 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二)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招聘岗位、招聘计划,公安局警官培训中心招聘岗位按1:4确定进入体能素质测评人员。体能素质测评后,从体能素质测评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按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其他单位直接根据笔试成绩,按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进行公示。 体能素质测评项目及标准,按《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规定执行。体能素质测评为达标性测评,不计入考试成绩,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体能素质测评成绩在测评点当场公布。 面试采取全封闭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应聘教育类中小学教师考生,面试采取说课的形式进行。说课内容为目前初级中学现行教材。重点考察考生的教学基本功(粉笔字、普通话、语言表达能力)、教育教学思想、教育教学技能、教育教学方法、举止仪表等。 应聘其他招聘岗位的考生,面试由县招聘领导小组根据招聘岗位性质特点,统一组织有关专家组成若干个评委会, 评委从业务能力、专业水平、仪态仪表、口头表达、实际操作等几方面对其进行综合评分。面试内容根据招聘岗位的需要进行确定。 面试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收费标准按照鲁价费函[2008]13号文件执行,每人收取面试考务费70元。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总成绩计算办法 全部考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五、体检、考核 按照考试总成绩,根据招聘岗位、招聘计划,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核、政审范围人选。如同一个招聘岗位出现2名及以上总成绩相同者,采取按学历层次高、笔试成绩高的顺序依次确定参加体检考核人员。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教育类招聘人员体检标准按照《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的有关规定执行。 公安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所要求的人民警察体检项目进行。 其他单位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执行。 考核、政审工作在县招聘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由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考核、政审内容按招聘单位性质及上级规定要求确定。 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体检合格人员予以考核、政审。 对因放弃体检、考核、政审资格或体检、考核、政审不合格等情况造成应聘职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六、聘用、待遇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考核、体检结果,按照招聘岗位和招聘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 7 天。经公示无异议后,拟聘用人员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录用派遣等相关手续。 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由县人才服务中心实行人事代理。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用人单位签订正式聘用合同,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五年内不得申请工作调动。 七、领导、监督 为加强招聘工作领导,成立由县政府领导任组长、相关部门主要领导任成员的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整个招聘工作。为保证招聘工作的公正性,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实行全过程政务公开,并及时面向社会公布招聘工作的进展情况,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纪检、监察部门将对整个招聘过程全程监督,对在公开招聘过程中违反纪律,失职渎职,营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工作人员及面试考官,一经查实,要严肃处理,并按照领导干部问责制有关规定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对在应聘过程中有严重违纪行为的应聘人员,经查实后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且五年内不得参加我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 八、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复习资料,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九、本次招聘所有公告、通知、信息、考试成绩均在东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dmrsj.com)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随时登陆查询。 十、本公告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东明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二O一三年七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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