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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琼剧院2013年考核招聘专业岗位人员公告

发表于:2024-04-30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4月30日,根据工作需要,按照《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海南省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并经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备案,我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 一、 招聘岗位招考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海南省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并经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备案,我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   一、 招聘岗位
  招考   岗位招考人数  性别  年 龄  专 业  学历   学位
  演员  4 男、女各2名  25周岁以下  琼剧表演  中专以上
  演奏员  3  不限  30周岁以下  乐器演奏专业  中专以上
  道具制作  1  不限 男45周岁以下  女35周岁以下  美术专业  高中以上
 唱腔设计  1  不限  35周岁以下  作曲专业  大专以上
  编剧  1  不限  35周岁以下  编剧专业  大专以上
  导演  1  不限  35周岁以下  戏曲导演  大专以上
  注:年龄计算时间截止至2013年5月31日   岗位具体条件   1、演员:琼剧表演专业毕业,中专以上学历,具有舞台专业技术表现力,有两年以上演出经验者优先。年龄25周岁以下(工作能力突出,获得市级以上专业表演赛个人奖项者,可放宽至30周岁)。   2、演奏员: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毕业 ,中专以上学历,有两年以上演出经验者优先。年龄30周岁以下。   3、道具制作:美术专业或相近专业毕业,具有美术功底,中专以上学历(工作能力突出,作品曾获得省内专业奖项者,可放宽到高中学历),熟悉舞台背景道具用料,能监管舞台搭建、道具工期及质量,有雕塑、模型制作等相关经验。年龄:男45周岁以下,女35周岁以下。   4、唱腔设计(作曲):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有独立创作能力,掌握作曲技巧,能独立创作有一定水平的作品,其作品有专业艺术表演团体公开演出记录者优先。年龄35周岁以下。   5、编剧: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有独立创作能力,熟练掌握创作技巧。能独立创作有一定水平的作品,其作品有艺术表演团体排练、演出记录者优先,年龄35周岁以下。   6、导演: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有独立导演工作能力,熟练掌握导演技巧,能独立或联合导演完成一定水平的导演任务。年龄在35周岁以下。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   (6)委培、定向及在编在岗人员,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及工作单位同意。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1〕100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报名程序   1、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者于2013年5月23日至6月3日到海南省琼剧院办公室报名。具体地址:海口市海府路69号办公楼4层;联系电话:65342152。   2、报名要求:   每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需填写《海南省琼剧院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可从网上打印填写),并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相关作品、获奖证书原件以及复印件一式一份,3张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在编在岗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四、资格审查:   由招聘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五、组织考核:   1、面试。2013年6月12日在本院进行。面试采取现场表演方式,重点考核其综合素质和专业知识。考核小组根据《海南省琼剧院招聘专业人员考核量化评分表》的项目和标准,对应聘人员当场打分。面试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每个岗位按照1:1的比例,根据成绩从高到低提出拟考察人选。对报考人数较少,未形成竞争的,须同时具有考核小组三分之二以上(含)人员表决通过,方可列为考察体检人选。如该岗位应聘人员未获考核小组三分之二以上(含)人员表决通过时,取消该岗位招聘。   2、考察。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重点考核应聘者适应岗位的能力。   六、身体检查:   根据考核情况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本院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执行。考核、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人选资格,空缺的招聘名额,可从报考同一岗位考核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或另行组织招聘。   七、公示:   根据考核和体检结果,按有关程序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按程序在省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网站上公示,公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我院对公示期间没有争议的应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期间有争议的应聘人员,进行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进行处理。我院只对公示期内反映的情况进行核查,逾期不再受理举报。为维护报考人员权益,举报人必须实名举报。   九、政策待遇   聘用的人员纳入我院正式编制,按专业技术人员管理。   十、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海南省琼剧院办公室   联 系 人: 禤仕能 联系电话: 65326348   陈海珍 联系电话:65342152   传  真: 65343839;   电子邮箱:haizhenwj@163.com   纪检监督电话:65342389 王辉 二0一三年五月二十三日 海南省琼剧院2013年公开招聘报名表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本   人   相   片
 民族   政治面貌  
 学历  学位    职称  
 毕业学校及时间  
所学专业    主要特长  
 现户口所在地   身份证号  
 原工作单位   单位性质  
 原主管部门   联系方式  
  
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 姓名与本人关系出生年月政治面貌  现工作单位及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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