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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三亚市2013年招聘检察文职雇员公告

发表于:2024-04-29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4月29日,经市政府同意,公开面向社会招聘20名检察文职雇员,其中计算机管理员5名,财会辅助人员1名,检察辅助人员14名(具体见《三亚市2013年度公开招聘检察文职雇员岗位设置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一、报
经市政府同意,公开面向社会招聘20名检察文职雇员,其中计算机管理员5名,财会辅助人员1名,检察辅助人员14名(具体见《三亚市2013年度公开招聘检察文职雇员岗位设置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一、报名条件 1、有良好的政治素养,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能吃苦耐劳,安心在三亚检察机关工作。 2、海南户籍或海南生源。 3、全日制大学专科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5月9日以后出生)。 4、岗位要求 计算机管理员:计算机及通信信息、物理学类专业,能熟练操作弱电系统维护或计算机硬件、办公设备、应用软件维护、网络维护等。 财会辅助人员:会计统计审计学类(会计方向)专业,执有会计从业资格证。 检察辅助人员:专业不限,有一定的文字功底,文笔流畅,熟练操作WORD、EXCEL等办公软件。 5、身心健康,体型端正,无残疾、口吃、重听、色盲、纹身、传染性疾病,肤表无异常,肝功能耐检查各项指标正常,反应灵敏,口齿伶俐,普通话标准,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及正常的环境适应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和心理调控能力。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调查的;(3)曾受过记过以上处分,或受警告处分尚未解除的;(4)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5)道德败坏,因不良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6)直系血亲、配偶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的;直系血亲、配偶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危害国家安全罪者;(7)其它原因不适合从事所招聘职位工作的。 二、待遇 1、经聘用并签订劳动合同后,工资标准为每月2500元,并按规定每月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项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个人缴纳部分由个人承担)。 2、食宿自理。 、招聘程序和方法步骤 一)报名 1、填表:报考人员登陆三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工作动态栏(http://www.hisylss.gov.cn,下同)下载报名表格,并准确填写个人资料,只能填报一个岗位。 2、审查:报考人员于2013年5月9日至15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节假日除外),携带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户口本或户籍证明、专业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等相关证明(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1份)及近期正面一寸免冠相片4张,到三亚市迎宾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进行报名。联系电话:0898-88827754 、18976809018、13876376920(三亚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人事科) 3、通过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名单公布在三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从网站上下载准考证样本,将姓名、身份证号码、准考证序号、考试时间、场次等相关信息准确填写,打印出来并粘贴照片。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进入考场,出示证件不齐全的一律不予进入考场。 4、报名人数达不到岗位拟录用人数1:2(检察辅助人员)或1:3(计算机管理员、财会辅助人员)比例的,相应递减岗位拟录用数。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其中笔试占总分的60%,面试占总分的40%。考试前必须通过计算机测试,主要考计算机有关知识,包括测试中文输入速度。 1、笔试。计算机管理员、财会辅助人员主要考公共基础知识;检察辅助人员主要考公共基础知识(满分100分,占60%)和公文写作(满分100分,占40%)。按笔试成绩由高至低,按招聘各岗位人数的1:2(检察辅助人员)和1:3(计算机管理员、财会辅助人员)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2、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能力素质。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主要测试从事检察工作应当具备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逻辑思维、现场应变、语言表达等基本能力及个性特征、兴趣爱好等。 3、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参加笔试和面试。 4、为了保证招聘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招聘全程在三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考生要看清考试时间、地点和场次,按准考证上考生须知要求,凭身份证、准考证参加笔试和面试,缺考者不再补考。 (三)体检 按岗位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按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确定人员参加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体检费由报考者缴纳。参加体检的人员、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政审 体检合格后,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确定人员参加政审。政审参照《海南省录用公务员考核暂行办法》执行,政审不合格的予以淘汰,并按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递补政审人员。 (五)公示 政审合格者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三亚市人社局网上进行公示7天,接受群众监督,对反映有问题的及时调查核实。 (六)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者,由三亚惠民人力资源服务公司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第一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试用期为6个月。由三亚惠民人力资源服务公司与市人民检察院签订文职雇员派遣协议,将文职雇员派遣到三亚市人民检察院工作。在试用期内应接受岗前培训和试用期考核,培训或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人力资源中介机构进行监督管理。 综合考试成绩一年内有效。聘用的雇员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被辞退的,其空出的岗位由市检察院按应聘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进行补录并及时将补录情况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四、纪律与监督 考录通知和成绩公告全和在三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hisylss.gov.cn,)公布,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有关通知、规定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政审、报到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实行自律制度,即报考者要对自己所提交的信息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主动接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监督电话: 0898-88657829(三亚市纪委) 0898-88827979(三亚市人民检察院纪检组、监察处) 三亚市人民检察院 2013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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