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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新余市住建委招聘文秘人员启事

发表于:2024-04-28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4月28日,因工作需要,现向社会公开招聘文秘人员,从事办公室文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和人数: 办公室秘书职位(聘用性质),人数2名; 二、招聘条件: ㈠基本条件:热爱祖国,热爱住房和城乡建设
因工作需要,现向社会公开招聘文秘人员,从事办公室文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和人数: 办公室秘书职位(聘用性质),人数2名; 二、招聘条件: ㈠基本条件:热爱祖国,热爱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熟悉文字工作,作风正派,身体健康,无违法犯罪记录。 ㈡具体条件: 1、全日制专科(含)以上学历; 2、文秘或中文专业毕业,从事过办公室文秘工作者优先; 3、1978年1月1日后出生,男性优先; 4、在市级以上报刊杂志发表过一定数量的1000字以上文章。 三、报名方式: ㈠应聘报名人员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学历等有关证书原件及能反映其文字水平的相关成果、获奖作品等原件;2寸近期免冠照3张; ㈡应聘报名人员如实填写《新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文秘工作人员招聘报名表》; ㈢报名地址:新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人事教育科,联系人:何春雨 联系电话:0790-6442159; 四、招聘办法 ㈠资格审核。根据招聘条件和报名者提供的资料,现场审查并确认报名资格,符合报名条件的当场发放准考证; ㈡考试办法:应聘人员参加笔试和面试。考试实行百分制,笔试占80%,面试占20%,符合优先条件的实行加分制。笔试内容为公文写作、命题写作;面试采取演讲的形式,由住建委领导参加; ㈢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照1:1的比例确定拟招聘录用对象,并组织体检。如有体检不合格者报市住建委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后依次递补; 五、工资及相关待遇: ㈠录用人员实行岗位工资,工资标准不低于2300元/月(含津补贴)。其他待遇与新余市住建委机关人员同等享受; ㈡录用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管理,单位办理人事代理,按企业缴纳社会保险医疗保险; ㈢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工资1800元/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签订聘用合同。 六、日程安排: ㈠2012年12月30日开始报名,报名时间截止为2013年1月10日; ㈡笔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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