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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社区妇联(妇女之家)专职工作人员招聘简章

发表于:2024-04-27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4月27日,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面向全省公开招聘社区妇联(妇女之家)专职工作人员50名。具体名额如下: 1、海口市妇联(14名,其中:省妇联妇女之家建设项目办公室工作人员6名,限经济管理、法律、财务专业); 2、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面向全省公开招聘社区妇联(妇女之家)专职工作人员50名。具体名额如下: 1、海口市妇联(14名,其中:省妇联妇女之家建设项目办公室工作人员6名,限经济管理、法律、财务专业); 2、三亚市妇联(1名); 3、琼海市妇联(1名); 4、万宁市妇联(1名); 5、五指山市妇联(1名); 6、东方市妇联(1名); 7、文昌市妇联(5名); 8、儋州市妇联(7名); 9、定安县妇联(1名); 10、澄迈县妇联(4名); 11、屯昌县妇联(2名); 12、琼中县妇联(1名); 13、乐东县妇联(1名); 14、昌江县妇联(1名); 15、陵水县妇联(1名); 16、白沙县妇联(1名); 17、保亭县妇联(1名); 18、临高县妇联(3名); 19、省洋浦工委妇工委(3名)。 二、招聘条件 (一)高校女毕业生,30岁以下(1981年8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 (二)思想政治素质好,身体健康,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组织观念强,热爱妇女工作; (三)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和沟通能力,熟悉计算机操作,有一定的公文写作和口头表达能力; (四)海南省户口; (五)同等条件下,获得省级以上荣誉者优先,中共党员优先,服务市县当地生源优先。 三、岗位职责 (一)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有关妇女儿童的法律法规知识。提供矛盾调处和维权服务,调解邻里纠纷和家庭矛盾,协调处理家庭暴力事件。 (二)组织开展科技、环保、妇幼卫生保健、家庭教育、实用技术等知识培训,组织妇女开展读书活动、文体活动。 (三)完成上级妇联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四、招聘办法 (一)招聘工作按照公开条件、自愿报名、资格审查、考核、考试、体检、公示、录用的程序进行。 (二)凡被录用的社区妇联(妇女之家)专职工作人员由各市县妇联、洋浦工委妇工委安排到当地社区妇联(妇女之家)工作,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后,由各市县妇联、洋浦工委妇工委按照规定办理有关劳动手续。聘用期一年。 五、工资待遇 海口市、三亚市和洋浦地区的社区妇联(妇女之家)专职工作人员试用期月工资1400元,试用期满转正后月工资1500元;其他市、县社区妇联(妇女之家)专职工作人员试用期月工资1200元,试用期满转正后月工资1300元。同时按当地政策法规规定代扣代缴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 六、报名时间和地点及有关事项 (一)报名时间 2011年8月22日至2011年8月31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周六、周日除外) (二)报名地点 海南省妇联组联部(地址:海口市国兴大道69号海南广场省人大政协楼11层1117室) 联系电话:65353339 65307413 联 系 人:吴秉伟、何华 (三)报名资料 报名者须本人亲自报名。报名时须持户口本原件、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及以上材料复印件两份,3张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以及填写完整的《海南省社区妇联(妇女之家)专职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从海南妇女网站下载)。 (四)资格审查、考核 省妇联组联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考核,报省妇联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名单在海南妇女网站公布。 七、考试和录用办法 (一)考试 拟于2011年9月全省统一举行笔试,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笔试内容为文化基础知识和妇联基本知识。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名单在海南妇女网站公布。 (二)体检 拟录用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方可录用。 (三)公示录用 录用人员名单在海南妇女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满,公示无异议者予以录用。 海南省妇联 2011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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