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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山东省滨州市部分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发表于:2024-04-27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4月27日,2012年滨州市部分市属事业单位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滨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滨办字〔2007〕23
2012年滨州市部分市属事业单位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滨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滨办字〔2007〕23号)和《转发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人员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滨办发〔2008〕23号)等文件规定,现将2012年滨州市部分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77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2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二)应聘人员应为滨州市户籍,硕士及以上学历的岗位为山东省户籍。 (三)应聘人员应具备招聘岗位规定的专业、学历、学位要求和其他条件。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属在职人员应聘的,要征得所在单位同意。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现役军人、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招考(聘)主管机关认定有作弊行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报考。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12年12月31日为截止日期。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有关具体要求,详见《2012年滨州市部分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13年1月10日-11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报名地点:滨州市人力资源市场一楼大厅(黄河四路307号,渤海十六路、十七路中段) (二)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填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3),附一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三张。登记表和承诺书在滨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bzhrss.gov.cn)和滨州人事考试信息网(www.bzrsks.gov.cn)下载。 (三)报名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应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在职人员应聘的,须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户口簿,进入考核阶段时还需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或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未就业毕业生应聘的,须提交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户口簿和报到证(岗位未要求为全日制高等院校毕业生的可不提供报到证);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须提交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户口簿、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书;招聘岗位有其他要求的,还要提供岗位要求的其它相关材料。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和复印件。 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并亲自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上签名。提交的报考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 由我省实施在滨州服务或滨州生源在外市服务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山东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3年内(指2008年、2009年、2010年招募和选派人员)报考的,笔试成绩加5分。滨州市户籍退役大学生士兵3年内报考的,笔试成绩加5分。已通过优惠政策考到机关事业单位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报名时需办理加分确认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办理审核手续的或提交相关材料不全的,视为放弃。确认时,应携带以下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三支一扶"大学生,须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人社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上述材料有缺失者,需出具省"三支一扶"办公室盖章的相关证明);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山东计划"的毕业生,须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须出具县以上组织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退役大学生士兵,须出具毕业证、报到证、退伍证。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经市人社局审核确认,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实施加分。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须缴纳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40元(市海洋渔业局岗位及市体育馆岗位不需缴纳笔试考务费);进入面试(试讲、技能测试、实践操作)范围的人员须缴纳面试考务费每人每科70元。 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四)领取准考证 请持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到滨州市人力资源市场一楼大厅(黄河四路307号,渤海十六路、十七路中段)领取准考证。 领取准考证时间在滨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滨州人事考试信息网公布。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一)市海洋渔业局岗位全部应聘人员进行面试,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二)市体育馆岗位全部应聘人员进行试讲和专业测试,按试讲成绩和专业测试成绩5:5的比例计算总成绩。 市体育培训基地管理服务中心岗位进行笔试和实践操作测试。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按笔试成绩和实践操作成绩5:5的比例计算总成绩。 (三)市公路局岗位和滨州仲裁调解中心岗位进行笔试和面试。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5:5的比例计算总成绩。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和笔试情况确定。笔试结束后,在合格分数线内,根据招聘计划和报考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实践操作)范围人员;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各岗位测试结束后,根据应聘者的总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 面试、试讲、实践操作、专业测试成绩如有一项低于70分(满分100分)者,取消进入考核体检范围资格。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照笔试成绩、试讲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体检人选。笔试成绩、面试(试讲、实践操作、专业测试)成绩和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五、考核体检 考核体检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实施。根据实际需要,考核可采取多种方式进行,重点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到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用人单位和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可以申请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者,不予聘用。 六、公示聘用 按照考试、考核、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对拟聘人员在滨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滨州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议的,由聘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并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和《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审批后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凭《通知书》办理调动、派遣等有关手续。聘用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聘用关系。聘用合同统一使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制的聘用合同文本。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 有关招聘事项信息将通过滨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bzhrss.gov.cn)、滨州人事考试信息网(www.bzrsks.gov.cn)公布,应聘人员应及时了解网站发布的最新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及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监督电话: 中共滨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12388 政策咨询电话: 滨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543-3162890 0543-3162948 滨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2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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