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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旬阳县公安文职雇员招聘简章

发表于:2024-04-27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4月27日,陕西省旬阳县公安文职雇员招聘简章为全面实施"853"工程,有效提高社会面的稳控能力,实现"发案少、秩序好、社会稳定、群众满意"的工作目标,维护全县的长治久安,经2012年3月30日县长办公会议纪要,决
陕西省旬阳县公安文职雇员招聘简章

为全面实施"853"工程,有效提高社会面的稳控能力,实现"发案少、秩序好、社会稳定、群众满意"的工作目标,维护全县的长治久安,经2012年3月30日县长办公会议纪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文职雇员,从事110接线员和视频监控值守工作。
一、招聘条件
1、具有旬阳县本县户籍;
2、政治立场坚定、品行端正、思想积极上进,无违法违纪记录;
3、年龄为18周岁至28周岁(1984年4月1日至1994年3月31日期间出生)的女性;
4、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身高在1.60米(含)以上;
5、具有普通高等院校(计划内统招生)毕业的法律、文秘、计算机等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
二、招聘名额
本次招聘聘用制文职雇员10名。
三、招聘办法
按照公开报名、笔试、面试、体检、组织考察、公示等程序招聘文职雇员。
1、报名。报名工作于2012年4月23日至4月24日在县人力资源市场(县城党家坝)集中进行(截止4月24日下午17:00,逾期不予受理)。报名时须持毕业证(应届生可持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就业失业登记证、求职证(档案托管证)、身份证或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6张2寸近期同一底版照片,自行在学信网下载打印学历信息,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并缴纳考试费用100元。4月26日,在县人力资源市场领取准考证。
2、笔试。考试时间定于2012年4月27日9:00至11:30,地点见准考证,考试的内容为法律知识、公文写作、时事政治。
3、面试。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然后依据计划聘用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若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均确定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定于4月29日,地点另行通知。
4、体检。面试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综合成绩(笔试占60%、面试占40%),按照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若录取到最后一名综合成绩并列者,一并不予录取)。体检时间定于4月30日(地点临时通知)。体检由县人社、公安、监察部门统一组织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体检费由参加体检的报考人员承担。
5、政审。体检合格人员,由县人社、公安、监察部门组织进行考察政审,着重考察被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思想品德和现实表现等情况。同时,审核考生报名时提供的本人情况是否属实(招考人员须对所填的资格审查表的个人信息负责,报考信息一经确认提交后不得更改,招聘领导小组对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有无其他不良表现。
6、公示。根据综合成绩和体检、考察政审的结果,按照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间发现有问题的拟聘用人员,经查实的,取消其录用资格,所出现的缺额,依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7、聘用。经公示无异议的,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进行集中培训后,统一分配到岗工作。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一年,试用期为一个月,劳动合同期满后需继续聘用的再重新签订。
四、管理及待遇
凡招聘的聘用制文职雇员,实行人才派遣,与人才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与县公安局签订岗位聘用合同,依据社会保险有关规定缴纳企业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等"三费"。聘用制文职雇员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依照《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聘用制文职雇员工资待遇由基本工资和绩效考核工资构成,暂定为每月基本工资2000元,绩效考核工资760元(含个人应缴纳的"三金"),遇国家大的工资调整,增资额度另行研究。
五、监督检查
考试的命题、试题的运送、保管及阅卷、登分、面试、聘用等环节均由县纪委监察局派员进行监督。
联系电话:7220980(县人社局) 7222594(县公安局)
监督电话:7222078




旬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旬阳县公安局
旬阳县监察局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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