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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文化厅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发表于:2024-04-27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4月27日,一、招聘单位简介山东画院是省文化厅所属副厅级社会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位于济南市青年东路1号,建设中的新址位于济南市经十东路11899号。该院的主要职能是组织本院画家、理论家并联系、凝聚省内乃至全国一流的
一、招聘单位简介
山东画院是省文化厅所属副厅级社会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位于济南市青年东路1号,建设中的新址位于济南市经十东路11899号。该院的主要职能是组织本院画家、理论家并联系、凝聚省内乃至全国一流的画家、理论家开展精品创作,对青年美术家进行创作培训,对山东美术创作进行梳理和理论研究,推出名家力作,打造山东美术品牌,为山东经济文化强省建设服务。作为全省美术精品创作的高端平台,该院组织创作了大量呕歌时代的主题性精品,成功举办了美术展览百余次。近来,又承担了省委推动形成"齐鲁画派"工作的组织实施,致力于打造山东美术品牌,促进山东美术实现跨越式发展。
  山东省美术馆是省文化厅所属正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始建于1977年,位于济南市青年东路10号,建设中的新馆址位于济南市经十东路11899号。该馆主要承担收藏、保护、传承现当代美术精品,举办美术陈列展览,对公众进行审美教育,不断丰富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的任务;重点开展美术相关专业理论研究,搜集编制山东近现代美术史,组织开展国内外美术交流、弘扬齐鲁文化艺术等多项工作。多年来,该馆始终坚持"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在美术作品展览与交流、收藏与研究、创作与服务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成为我省艺术品典藏、研究、展示的主要场所和推动中外文化交流、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阵地。
  山东省文物科技保护中心是山东省文化厅所属正科级企业化经营事业单位,成立于1992年,位于济南市广智院146号,具有国家文物局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甲级资质和文物保护工程一级施工资质,主要业务是从事全省文物建筑的测绘、修缮工程方案审核及工程验收,各类文物藏品的修复、保护和研究;承揽古建筑、古文化遗址、古墓葬、近现代文物建筑、石窟寺和石刻保护设计并组织施工。成立以来,完成了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青岛迎宾馆德国总督官邸修缮设计,曲阜颜庙、济南四门塔等多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规划、方案设计工作。积极参与了由国家文物局确立的"大遗址保护规划"、"齐长城资源调查"及"大运河山东段文物保护规划"编制等专项保护规划的文物保护工作,为我省文物保护事业做出了较大贡献。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2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结合工作需要和岗位空缺情况,我厅所属3个事业单位山东画院、山东省美术馆、山东省文物科技保护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11名,其中,山东画院、山东省美术馆招聘高级岗位8名;山东省美术馆、山东省文物科技保护中心招聘中级岗位3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身体健康;
  4、高级岗位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61年10月30日以后出生);省文物科技保护中心岗位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1年10月30日以后出生)。
  5、符合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专业等具体条件;
  6、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规定和条件。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三)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文化部网站、省文化厅网站、各招聘单位网站等媒体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自信息发布之日起至11月15日止。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与网上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可以直接到山东省文化厅报名,也可以先行通过电子邮件网上报名(电子文档名称一律采用"单位-岗位名称-姓名"方式命名,例如"山东省美术馆-展览策划-李**")再将相关报名材料以特快专递或传真方式报送至山东省文化厅人事处(报名材料报送截止日期为2012年11月15日,特快专递邮戳为准,传真以传真接收时间为准,报名材料恕不退还)。
  报名材料包括:1、身份证、户口簿、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证书、主要成果、获奖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2、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5张;3、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4、《山东省文化厅所属事业单位2012年公开招聘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附件2)。
  如开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介绍信确有困难,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体检和考核时提供。网上报名的应聘者资格初审合格后,考试前进行资格复审,查验相关材料原件,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考试资格。
  现场报名地点:山东省文化厅人事处400房间(济南市和平路59号):
  联系人: 梁 睿 王增增
  联系电话:0531-86568877, 0531-86568822(传真)
  电子邮箱:wht8656@126.com
  邮政编码:250013
  3、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三)考试
  1、中级岗位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适应本岗位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理论水平。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笔试结束后及时公布笔试成绩及面试人选名单。
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分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的1:3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数。
  (2)面试
  主要采取面谈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适应本岗位所必需的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部分岗位可根据岗位需要采取实际操作的方式进行面试。面试采用百分制,设定合格分数线6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核体检范围。面试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具体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考务事项另行通知。
  2、高级岗位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
  面试主要采取专业测试和面谈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适应本岗位的专业知识水平、创作能力和业务技能等,部分岗位进行实际操作考试。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核体检范围。面试成绩在考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考务事项另行通知。
  (四)考核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以招聘人数1.2倍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考核体检。对考核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可从其他进入同一岗位考核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考核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等方式进行,主要考核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和任职资格等方面的情况。
  体检原则上在省级医院进行,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按照省直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有关规定执行。
  六、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2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2〕14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省文化厅
           二〇一二年十月三十日
附件1: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xls
附件2:省文化厅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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