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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江西省莲花县乡镇财政管理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表于:2024-04-30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4月30日,根据《莲花县乡镇财政管理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的规定,经莲花县政府同意,乡镇财政管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名工作人员,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条件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遵守宪法和
根据《莲花县乡镇财政管理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的规定,经莲花县政府同意,乡镇财政管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名工作人员,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爱岗敬业,身体健康;
2、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大学本科毕业生,财政金融类或会计与审计类专业;
3、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1年12月15日以后出生);
4、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及相关财务软件,具有一定的财政财务工作能力。
5、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①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②曾被开除公职的;③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调查、审查的;④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二、招聘范围及名额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名工作人员。
三、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
1、发布公告。分别在中国莲花网(www.zglh.gov.cn)及县电视台发布招聘公告。
2、报名。(1)报名时间:2011年12月23日8:00至12月31日17:00。(2)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报名采用现场报名与电话委托报名方式相结合,即:报名人员可携带有关证件现场报名,报名地点设在莲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也可将有关证件及委托报名书传真至报名点,传真电话为0799-7221240(县人保局)、0799-7221434(县财政局)。报考者应仔细阅读资格条件,学历专业方面的要求参照《江西省201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目录》执行。如对自己是否符合资格条件有疑问,应先向县人保局咨询,确认符合条件后再填报。
3、资格审查:现场报名人员当场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后收取考试费用(每人200元);电话委托报名考生于笔试前一天携带有关证件的原件到县人保局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收取考试费用、发放准考证。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考过程,报考人员须对本人填写的信息、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或录取资格;如提供不准确信息造成无法与报考人员联系而影响考试和录用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己承担。
四、考试
考试通过笔试和面试两种形式进行,笔试、面试均采用百分制,笔试、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
(1)笔试。笔试内容包括财政、金融、会计类相关专业知识。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同进入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对象的逻辑思维、组织协调、语言表达、临场应变、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及形象气质、举止仪表等。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参加面试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考试招聘资格。
五、体检
根据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按招聘计划的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考试总成绩相同者,按面试分数的高低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按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考核
由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重点考核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表现,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核要审阅本人档案材料以及所属辖区社区和派出所或现所在单位出具的鉴定材料。对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从参加应聘人员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按规定对拟聘人员在规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试用手续。试用6个月并经考核合格的,办理有关人事手续。
八、其它事项
(一)现场资格审查时,考生须携带本人相关证明材料: 1、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以上证件均需原件,并提交1套复印件。2、在编在岗人员报考,须持本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3、本人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2张。
(二)中国莲花网(www.zglh.gov.cn)为本次公开招聘指定的招聘信息发布网站,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中国莲花网发布的笔试和面试等相关招聘信息。
咨询电话:0799-7212622(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799-7221434(县财政局)
0799-7225859(县乡镇财政管理局)


莲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二0一一年十二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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