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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德安县201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发表于:2024-05-02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5月02日,根据我县事业单位的工作需要,经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1名。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严格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招聘岗位、条
根据我县事业单位的工作需要,经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1名。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严格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招聘岗位、条件和程序面向社会公开,考试考核,择优录用。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1、县卫生局下属事业单位45名; 2、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大队4名; 3、县城乡建设局市政管理所2名。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具备与招聘岗位相适应的全日制学历、专业、执业资格等条件; 4、身体健康; 5、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均为2011年9月21日; 6、本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在此次招聘范围。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正在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或审查的。 2、受过人民法院和公安机关刑事处罚的。 3、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9月21日至10月14日,报名的组织工作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下,县监察局监督下,县卫生局、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县城乡建设局负责实施。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就业报到证、毕业证、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小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县外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在职人员报考者,需提供单位准许报名证明。经现场工作人员确认后,填写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所有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如弄虚作假,将取消报考资格。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提请公开招聘实施小组研究审定。审查合格者,发给《准考证》。笔试成绩公布后对入闱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报名比例未达到招聘岗位计划数的1:3,则按比例核减招聘岗位计划数。一个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报名时间:9月21日至10月14日,截止时间为10月14日。 报名地点:报考卫生局下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考生在县卫生局报名;报考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大队的考生在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名;报考城乡建设局市政管理所专业技术人员的的考生在县城乡建设局报名。 五、考试 报考卫生局下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大队只需参加笔试,报考城乡建设局市政管理所专业技术人员需参加笔试和面试。考试的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入闱按1:2的比例参加面试。如果面试出现缺考,则从高分到低分一次递补。笔试卷面总分100分,分数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 笔试内容: 卫生局下属事业单位:招聘岗位相关的医学基础理论知识、专业知识;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大队:食品、药品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 城乡建设局市政管理所:招聘岗位所需的岗位基础知识、专业知识。 面试内容:面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素质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创新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 六、体验、考核 1、体检:依据综合成绩得分从高到低,分岗位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分数相同的笔试高者优先,笔试、面试均相同的同时进入体检环节),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集中组织体检人员按要求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2、考核:主要考核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工作表现等方面。 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本人自动放弃出现空缺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一次性等额递补(分数相同的笔试高者优先,笔试、面试均相同的同时进入体检环节))。 七、聘用分配 各项考核合格经招聘工作实施小组研究确定的聘用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报考乡镇卫生院临床医生和护理人员根据成绩排名,按规定岗位内从高分到低分选择岗位。 八、待遇 录用人员待遇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实行专业岗位聘用制,在招聘单位岗位上至少服务五年以上。并实行人事代理,试用期一年。 九、其它规定 报考者须留下有效的联系方式,在县人保局网站发布笔试及其它招聘事宜规定的时间内,不按时参加者即视为自动放弃。 监督、咨询电话: 县人保局:0792-4332920县监察局:0792-4332570 县卫生局:0792-4360712县食品药品监理局:0792-4366753 县建设局:0792-4667885 附表1:德安县201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德安县201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德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德安县监察局 德安县卫生局 德安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德安县城乡建设局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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