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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日照市东港区2011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发表于:2024-04-29 作者:MOA人才网编辑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4月29日,根据《日照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现就东港区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条件(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二)普通高校全日制本
根据《日照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现就东港区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招聘岗位相关专业的应、往届毕业生(含2012年应届毕业生);

  (三)具有日照市常住户口(含日照生源户口在外地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不含市内高校市外生源的毕业生);

  (四)身体健康;

  (五)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可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六)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它条件。  

  东港区内在编人员、现役军人以及法律和政策规定不得应聘的其它情形人员,不能报考。

  二、招聘要求

  本次共招聘工作人员62名,具体岗位设置见附表。报考人数达不到计划聘用人数3倍的,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的,按1:3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2年2月7日-9日,上午 8︰30-11︰30 ,下午 14︰00--17︰00。

  报名地点:东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服务大厅(兴海路50-1号)。

  联系电话:0633-3663333 0633-8253873。

  报名办法:报考人员在日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rzrsrc.com)上下载《2011年东港区事业单位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需粘贴1寸个人近期同底免冠照片3张)和《考聘东港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并如实填写。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名资格一经确定,不能更改。报名时需提交身份证复印件1份(A4纸张),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委托他人报名者,被委托人应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

  初审缴费: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初审,审核合格的每人缴纳报名考务费40元。特困家庭大学生凭民政部门发放的有效证件免收考务费。

  资格审查:拟进入面试的人员在面试之前5天之内,须提交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A4纸张),已参加工作的还要提交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介绍信,2012年应届毕业生报考的,需同时提交所在院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学历证明;不按时提交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审查后形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在资格审查中,各岗位相关专业的范围,由招聘领导小组界定。

  对选派到我市服务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和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的人员,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三年内报考的,按有关规定笔试成绩加10分。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报名时须持《招募通知书》和考核材料,经区人社局审核确认,公示无异议后实施加分。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内容:医学类专业为医学相关知识;财会类专业为财会相关知识与公共基础知识;其它专业为公共基础知识与写作。考试采取闭卷方式,满分为100分,时间150分钟。

  笔试时间:2月19日(星期日)上午9︰00-11︰30。考生请于2月17日工作时间内到报名处领取准考证。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笔试成绩和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日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区人社局一楼服务大厅公布。

  2、面试。

  面试主要测评报考人员从事专业工作所必需的基本素质和职业能力。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本场面试结束后公布。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费按规定收取。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五、考核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等额确定考核体检人选,如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考试总成绩和考核体检人员名单张榜公布。考核体检由区人社局负责组织,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的有关规定执行。考核、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空缺,经招聘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可依次等额递补。

  六、聘用 

  经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经7天公示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有关聘用手续。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择业期内的毕业生为12个月),试用期待遇参照事业单位同等在编人员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编制手续;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本《简章》未尽事宜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附:1、2011年东港区事业单位招聘计划安排表.xls

  2、2011年东港区事业单位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3、考聘东港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doc

  日照市东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日照市东港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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